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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情拿鹤 第8页

作者:针叶

嘭——踢中一个。

“再看我的头昏眼花拳,打你呀。”

嘭——击中一个。

“最后,你别跑,你也有份,看我……水性杨花掌……”

嘭——磨磨蹭蹭死撑片刻,最后一个倒地。

收拳收腿,他四下扫了眼,忽然扬起笑,拍掌道:“现在……乖乖把你们身上的银子交出来。”

啊——已爬坐而起的三人“扑”地一坐在地上,再也不愿起来。

有趣,这人真有趣!

她低头,感到唇角上翘,笑声自自然然飘了出来。

呵呵,拈花惹草腿,头昏眼花拳,水性杨花掌……是他自行为招式取的名儿吗,真是……异于常人啊。若长秀知道,想必会好奇试他一试。常听他提到要找一本什么经书,但迄今为止,他一点线索也没有,这也造成每每遇到招式奇特的学武之人,长秀总会想方设法盘问一番,而多数是没什么结果的。

这个曲拿鹤……长秀曾说他武功后劲不足,她刚才也以为他尚欠火候,但……他也许并不厉害,却绝不是轻易被人欺负到的人哪,难怪他娘能放心将他踢出门,任他在外游荡。

除了长秀,她几乎没有朋友。长秀知道她不开心,会劝她陪她,却不会刻意去逗她。这曲拿鹤……他们才第二次见面,不是吗,甚至,她白天并没给他太好的脸色看,也没想过他会在夜里偷偷溜进官驿。可这人……想逗她开心呢。

王爷让她读书习武,让她随在身边东奔西征,闺中密友对她而言是陌生的词,绣花弹琴更与她无缘。若真要细细算来,她没有朋友呢,可今夜,不去思念王爷,她想交一个朋友了。

她想——交这个有趣的曲拿鹤做朋友了。

不管他是做什么的,不管他有什么好与不好的习惯,也不必理会自己什么身份,今夜,她只想交一个朋友,一个单纯的、愿意逗她笑的朋友。

第3章(1)

朋友呢……抱着冰凉的酒坛,忍不住地又笑了。

“笑什么?开心吧。”

地痞们不知何时走了,他踱到耸肩轻笑的女子身边,抱回酒坛轻问。

他就说嘛,姑娘家要多笑才好看。

没再追问她笑什么,见她拉下斗篷,他也索性取下自己的系在腰间。要她穿斗篷,本意只想掩去她华丽的衣衫,不过,似乎没什么效果,夜里有些热,他披着也难受。

“曲……拿鹤。”递回酒坛,瞧到他手上多出的一包银袋,她瞪大眼,“你真的拿了他们的银子。”

“是啊。”他点头点得毫无愧意,“他们抢老伯,我就让他们尝尝被抢的滋味。”只要不是姑娘家,他的“以诚以礼以善相待”原则就自动自发地无效。

“若他们以后变本加厉再抢别人,你也不知道啊。”她嗤声。

他抬了抬眉,突地凑近她,举起手背挡在嘴边,悄道:“告诉你一个秘密,我会点穴哦。我骗他们点了死穴,若动了抢人银两的歪脑筋,他们的筋脉就会逆流尽断。”

“……”

“他们相信了。”

“……”

“嘿嘿,我想他们这段时间应该不会出来抢人了。若以后再抢,就算不被我撞到,也有其他人教训他们。”

笑容挂在唇角,她要笑不笑。

这是……秘密?

他是与朋友分享秘密吗?她还没告诉他想交他做朋友吧,还是,他已经自行主张地将她视为朋友了?

“曲……拿鹤,我叫你拿鹤,可以吗?”垂下眼,她轻声问。

“行啊。”

“你今晚为什么会想到去驿馆找我?”

“你不开心嘛,我要报你的一饭之恩,逗你开心。”他四下望望,引她往黄鹤楼行去,“走,咱们比比,看谁先爬到黄鹤楼顶层。你一定知道啦,唐朝有个叫李白的,写了一首《故人西辞黄鹤楼》的诗,现在不是烟花三月,就当看六月夜色好了……”

一饭之恩?

她撇嘴,傲气倏起。她施给路边人的饭何止百回,要报恩,那些报一饭之恩的人早就排到猴年马月去了,还轮不到他报恩。

“喂,你当我是什么?”傲气一起,秀气的眉宇间一时凌厉起来。

他走着,并不回头,笑道:“朋友啊,我当你是朋友嘛,木默小泵娘。两年前你请我吃饭,两年后我请你看戏喝酒爬黄鹤楼,不错吧。”

朋友?原来,他早已当她是朋友了啊。为什么?只不过请他吃了一顿饭,他就可以记得她两年,一直把她视为朋友吗?扪心自问,顺心所来的一顿饭并没让她放在心上,这两年他在她的记忆中完全不占分量。巷口初见,只觉得他的笑容很熟悉,却根本想不起他的名字,但他,记得她啊……

发辫甩了甩,珠玉叮当,她暗暗点头,“好,拿鹤,我们做朋友。”

“嗯。”

“还有……我已经不是小泵娘了。”

“是是是,我记得……你两年前说过自己十七,加上二,啊,你今年十九啦。木默,我有没有告诉过你,我有个妹子,小你两岁?”

“……”他说这话并无油嘴滑舌之腔,她也实在听不出他的话语中有没有讽意,只得瞪他,瞪着他的背,瞪瞪瞪……

突地,他停下步子回头,对上她的亮眸,他微微失神,复又极快笑起来,指着不远处的石碑道:“看到没,以那块碑为起点,咱们比赛,看谁先爬到黄鹤楼顶,谁就能先喝这坛酒。比不比?”

轻轻眯眼,她快步追上他。

他在笑,总是那张三弯月牙的讨喜笑容。

盯他越久,她差点误以为天上的月牙全移到他脸上生根了。如此一张讨喜又俊秀的脸,难怪有许多姑娘挑中他,也难怪他总被娘亲踢出家。

遇他两次,两次都是躲灾而来。从他的言辞中,顺江飘到武昌躲灾仿佛是件很顺理成章的事。哈,这人,真是命带桃花。不过,惹不惹桃花,惹多少桃花,并不关她的事,他爱惹多少姑娘小姐都行。他们不过是……朋友吗?

呵……朋友,朋友!心头反复念着两字,深吸冰凉的江风,心情乍时好起来。

扬辫微笑,她点头,“好。”

黄鹤楼远远在望!

跑跑……我翻……上树……

山路有点不平,没关系;月色有点昏暗,没关系;怀里抱着一坛酒,没关系;乌发在月下飞折,辫尾珠玉交错,没……啊,有关系,她居然超前他一丈。

微微勾唇,月色下,俊秀的脸上是惹人着迷的阳光笑容,甚至,带上一丝他自己也未察的纵容。

泵娘家啊,还是活泼多笑才漂亮嘛!

两年前的木默,骄纵中带着稚气,兴许这是皇族女子都有的习性吧,他并不觉得有何不妥。如今见了她,少了稚气,是个娇美中带着英气的姑娘,骄纵仍在,戾气却比两年前……唔,更甚。

莫名地,他的眉心皱了皱。

白天在街上冲得快,乍然看到她时,他可是惊喜交加呢,这算不算——他乡遇故知?嘿……拿这句权充一下。

交谈了数句,他只觉得她的纵傲比起当年在街上驭马时有过之而无不及。如今的她比起江边请他用饭的木默,傲气盛,戾气更盛。

她的戾气并非寻常人的凶狠外露,倒有些像一种无形的刺,那是一种让人闻得到血腥味、刺得人生痛的戾气。不过戾气重不重对他而言并不重要,姑娘家嘛,无论是怎样的姑娘,他的“以诚以礼以善相待”原则永不失效。

私底下,他可是将此自命为“三以原则”的,虽然娘不怎么赞同,大哥和小妹可没嘲笑过他,就连爹也点头称是。

带她出来玩,一来的确是想报当年的一饭之恩,好歹他们也算是朋友了;二来嘛,他素向是见不得姑娘家不开心的,这是天性,天性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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