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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大姐與大富豪 第10頁

作者︰葉小嵐

少安大概這輩子都沒有想到他會對此深有同感,由衷的同意。

凱旋門、艾菲爾鐵塔、聖母院、龐畢度國家藝術文化中心,少安統統去過不下一次。

只有孟廷認真、興趣盎然的詢問、聆听關于這些觀光勝地的歷史、典故,而不是走馬看花,一副「我來過、看過」便罷,然後急急要去購買珠寶、華裳。

事實上,少安驚訝地發現,孟廷對服飾店、珠寶店,根本經過時看也不看一眼。她最大的興趣在觀賞古老的建築,每每駐足仰首,表情充滿驚訝、欽佩和尊敬。

她次之的興趣,令少安感到很有趣,即是停在路旁,觀賞人群眾生相。

像此刻,他們坐在塞納河邊公園里的草地上,她盤著腿,眼珠子轉來轉去,看著來往如織的游人。

她觀望眾人望得著迷。

他看她越看越著迷。

以至一對老夫妻看到他,驚喜地喊著朝他跑來,他完全不察。

「金醫生!金醫生!呀,真是你!」老先生眉開眼笑。

少安跳起來,恨不得鑽到草地低下躲起來。

孟廷納悶地起身,茫然看著他。

老太太也開心得很。「真沒想到會在巴黎遇見你,金醫生。你來開會還是來玩?」

「我……我……」少安期期艾艾,說不出話來。

老先生用手肘踫踫老伴,瞄瞄孟廷。

「金醫生是來度蜜月吧?恭喜你,你結婚啦?」

孟廷直眨眼。這是怎麼回事?

「我……呃……呃……」少安不知所措,只得干笑著。

兩老只是一逕熱誠、感激涕零地對他笑著。

「見到你,太高興了。我們一直想當面再謝謝你,金醫生。」

「是啊,你的手術太高明了。我先生不但完全復原了,坐飛機長途旅行也沒問題了呢。我們真不知如何感激你才好,金醫生。」

「呃……不用客氣,不用客氣。我……」

「你們住在哪家飯店?金醫生?晚上我們一起吃個飯好不好?」

「是啊,是啊,我們做東,一定要好好請你,表示我們的謝意。」

「不,不,不用了。我們還要趕著去別處。下次吧,下次再說。再見。」

少安拉起孟廷的手就跑。

「金醫生!哎,金醫生!」

他頭也不敢回,出了公園,又跑進一條巷弄,才喘著氣停下來,回首張望。

「他們年紀那麼大,不會跟著跑這麼遠的啦。」孟廷奇怪地看他。

少安尷尬地笑。「說得也是。」

「他們為什麼叫你‘金醫生’?」

為什麼?因為老先生有一回心髒病發,險險致命,少安的手術救了他。

老先生卻害他差點得心髒病。

為什麼?他得有個好理由呀!

「哦,是這樣的。我們醫院有個醫術很高明的醫生,正巧和我同名同姓,不但如此,外貌也有點像。」

「真的?真好玩。怎麼這麼巧?」

「可不是巧得離譜嗎?所以常常有人錯把我當作他。」

「你也用不著跑嘛,告訴他們你不是就行啦。」

「相信我,這種事常常發生,我每次否認,他們都以為我是謙虛。我不開溜,拉拉扯扯,到最後,那頓飯變成非吃不可。我哪能冒名頂替去白吃呀!」

「有理。那位真正的金醫生,有沒有被當成是你過?」

他做個苦臉。「這就是不公平的地方。從來沒有。你看,人的命運多麼奇怪。同名同姓,貌且相似,但出身不同,便一個是名醫,一個是工人。」

「醫生和工人都是自食其力,在我看來,很公平。你因此自怨自艾自卑嗎?」

「現在不會了。你給了我無比自信,使我覺得我並不比別人低下。」他柔聲說。

孟廷嫣然。「真高興你明白了。人與人之間,本來就不應有高下尊卑之分。」

忽然傳來一個女人大聲尖叫。

「啊!救命呀!搶錢啦!抓賊呀!救命啊!」

孟廷的記者本能馬上直接反應。

眨眼間,她已跑向聲音傳來的方向,少安也急起直追,卻連孟廷的影子都看不見。

待他趕到,孟廷已揪住搶錢的男子,是一名年輕人。

「年輕力壯,不務正業,在街上搶女人錢包,你慚不慚愧?」她用英文訓斥搶徒。

搶徒的胳膊給她反扭著,痛得用法文哇啦哇啦喊叫。

「他說他不敢了。」少安翻譯道︰「他家中上有高齡祖母和老娘,下有一群嗷嗷待哺的小孩,他失業,不得以出此下策,求你放了他,他一定改過自新。」

拿回錢包的女人把錢包緊緊抱著,也在哇啦哇啦。

「她說什麼?」孟廷問少安。

「她說他胡說八道。她已經是第二次被他搶了。」

搶徒向女人大聲嚷嚷。

「他又有何話可說?」

少安忍俊不住地笑。「他說她胡說,他上次搶到的錢包里根本沒錢。」

孟廷大奇。「咦,這人有毛病?上次搶了個沒錢的錢包,這次還搶同一個人?」

來了個警察。還來得真慢。

少安說明之後,警察給搶徒戴上手銬,向兩個中國游客道謝和道歉。

女人拿了個五分銅幣酬謝孟廷的見義勇為。

她笑著收下,做個紀念。

「要不是一份單位太小,已不發行,最小的銅幣單位改為五分,她大概會給你個一分。」少安說。

「大小多少無關緊要,她的心意已勝過幣值。」

傍這一鬧,孟廷不覺掃興,反而十分開心。

「你跑起來速度真驚人,該不會做過田徑選手吧?」

「哎,職業病。」她月兌口而出。

「職業病?」少安茫然。

孟廷伸手捂住嘴,干笑。

「呃……我常常要趕赴各地開會,或趕生意約,趕來趕去,有時交通堵塞,車子動不了,索性下來用跑的,就這樣鍛煉出來了。」

少安大笑。「穿著高貴的套裝,拎著公事包,腳上是高跟鞋,你在街上狂奔?真希望我有機會目睹這一幕,一定精彩萬分。」

她想想他形容的那幅景象,確實滑稽,便也笑起來。

「幸好我在巴黎不必如此,否則可能會被路人當成搶徒,將我抓住送警法辦。」

呼,有驚無險。

兩人心里都暗自慶幸沒有穿幫。

為了不讓他感到自慚形穢,孟廷和他出游時,都只穿她帶來的,僅有的一件代表她原來身份的牛仔褲和T恤。本來想使自己看起來具千金身價的昂貴衣服,反而派不上用場。但她不覺得遺憾。

少安卻一直後悔這次輕裝簡行,像樣的西裝都沒多帶一套。

好在他們不是在路旁買熱狗夾面包果月復,便是去吃速食簡餐,不需要什麼正式衣裝。

同時,他們多半各付各的——在孟廷堅持之下。或這次少安付了帳,下回她便堅決請客。

少安很想改變這種模式,不知如何做才好。

多麼奇怪。以往和女人約會,他付帳,只像是一種自然形式。

男人追求女人,請她們,似乎是理所當然的。

問題是,少安沒有追求她們。

「我們去XXX吃飯,好不好?」總是她們如此說。

听起來是問他,實際上是告訴他︰我想去XXX吃飯。

他總是十分隨和。「好。」

吃飯嘛,在哪吃有何不同?

到後來,他一听到那些餐廳的名字就胃口盡失。

斌是另外一回事,老是牛排、山珍海味,膩死人了。

女人不是都怕胖嗎?

她們也不是不怕,先大啖一番,再花錢去減肥中心或美體中心減肥。

孟廷吃得也多,食量比他還大,但是她不講究排場、氣氛,不非去華麗的餐廳不可。只要開心,熱狗也吃得津津有味。

熱狗夾面包,她可以連吃四、五個。

她不讓他付她那一份的帳,少安漸漸感到不舒服。

不關大男人主義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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