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奪愛 第2頁

作者︰樓雨晴

「你說什麼?」童采寧眯起眼。

「沒沒什麼。」童朝旭掩飾地搖著小手,跳開一步,轉頭見著了熟悉的身影,連忙喊道︰「邵叔叔,我們在這里!」

男子聞聲瞥去,腳跟一轉,朝他們走來。

「母子感情很好哦,聊到忘了我的存在,我已經晃了一圈,準備尋找失蹤人口了呢!」

童采寧站起身,攏了攏長發,端莊地回應。「總經理說笑了。」

邵偉凡不明顯地蹙了下眉。「我不是說過,上班時間以外,直接喊我的名字就好了嗎?」

「嘻,媽媽害羞。」小表頭敲著邊鼓,扯著他那「害羞媽媽」的衣角猛暗示。

「是嗎?」邵偉凡顯然不信。

他那聰慧不凡、優雅沉著的企劃經理也會害羞?!說給他任何一個客戶听,都沒人會信的。

「是啊,我、害、羞!」童采寧咬著牙,瞪向她那多事的兒子,無聲地以眼神警告著他︰再敢搗亂,你就死定了!

童朝旭吐吐舌,安分地縮回母親身後,不敢再亂來。

邵偉凡自認參不透這對母子在打什麼啞謎,遂聳聳肩,一笑置之。「走吧!我先帶你們到住處去看看。」

他從沒見過這麼融洽的母子,感情簡直好得不可思議,好到讓一票追求者吃味的地步。

一開始,他也曾有過異想天開的念頭,想取代小旭在她心目中的地位,可是後來,漸漸的,他才領悟到,兒子對她的重要性是無人能及的。

有的時候,他免不了會想,她對小旭重視若此,忍著單親媽媽的苦楚和辛酸,就是堅持要生下小旭,撫育他成人,是不是心中多多少少,仍對昔日戀人余情未了,殘存的依戀感作祟呢?

正因如此,才會令大部分的追求者望之卻步,有個七歲大的兒子反倒不是問題了。

多次測探,就是無法由那應對得宜、不溫不火的態度中挖出什麼結論,她一向都那麼沉穩端莊,笑容溫溫淺淺,無波無瀾,對任何人都是!

一次又一次的挫敗,他難免心灰,但是感情放得深了,不是說收就收得回。于是,他開始調整自己的心態,不再去想和誰一較高下,而是以更耐心、更體貼、更包容的溫柔守候,期許能打動佳人芳心。

試著接納小旭後,他發現,這其實不難辦到,小旭是個善解人意的孩子,疼愛他,成了很容易的一件事。

他的用心良苦,相信她都懂,只是刻意不去面對。

要到什麼時候,她才能打開心房,正視他的存在?

遙遙無期的等待,讓他失去了自信,愈來愈多的不肯定,使他開始自我質疑了起來,會不會到最後,她心系的,仍是那名她始終絕口不提的初戀情人?

她的心,太難捉模……

???

不曾出過遠門,本以為,小旭得花好些時候才能調整兩地時差,沒想到他這麼快就生龍活虎的到處晃,害她這個當媽的,只能感傷地發現,自己真的是老了,比不上「年輕人」精力充沛。

「媽媽,你不是說要去Shopping嗎?快快快,起床刷牙洗臉,我去做早餐,不能賴床哦!」

一連串話交代完,小小的身影便消失在門扉的另一端,童采寧只能揉著惺忪睡眼,認命地謹遵兒子「教誨」,起床梳洗去了。

般不清楚狀況的人,說不定還會分不清誰是媽媽、誰是兒子呢!

她這小寶貝呀,從小就很獨立,總說他要快快長大,然後就可以照顧媽媽。

整理好儀容出來後,他已經做好簡單的早餐在等她了,雖然火腿有點焦,但不失美味;蛋煎得不怎麼美觀,但吃進嘴里又看不到;小黃瓜切得厚度不一,不過技術不是問題,進廚房的小君子還是值得嘉許的。

吃完兒子的愛心早餐,母子倆相偕逛街去了。

從坐上計程車開始,童朝旭就趴在車窗邊,看著窗外往後飛掠的景物,好奇地問道︰「媽媽,這就是你從小長大的地方嗎?」

「是啊!」童采事順手將兒子摟在胸前,凝望著久違了的台北街頭。

以為自己夠堅強,可以鎮定地面對昔日舊物,但是自從踏上這片太過熟悉的土地之後,心緒就一直處于迷惘狀態,太濃的酸楚沖擊心扉,她才驚覺,這七年來,她從來沒有一刻放下過這里的一切。

包括——人、事、物!

月是故鄉圓,水是故鄉甜啊,這里,有著她太深、太濃的依戀——

吸了口氣,將潮水般涌來的過往回憶再度壓回心靈深處,眨去眼底薄霧,低頭問︰「我們有好長的時間,都要住這里嘍,喜不喜歡呢?」

童朝旭皺了皺鼻。「媽媽喜歡就好。」

他並沒有什麼的感覺,但是他知道,媽媽一直都想回來,卻沒勇氣。

後來,邵叔叔的公司想打入台灣市場,需要一個人負責,而且要留在台灣好久。那些亂七八糟的事,他不是很懂,只知道,這讓媽媽有了回來的借口,然後就自告奮勇,擔下來了。

媽媽說,既可升官為總經理特助,又能大展身手,她為什麼不要?

很合情合理,可他知道,才不是這樣。因為爸爸在這里,這才是事實。

如果不是怕媽媽難過,他真的好想問︰媽媽明明還很喜歡爸爸,為什麼要和他分開呢?

結果,她只能自己偷偷傷心,而他也不知道父親到底長什麼樣子。

???

西門町的人潮,依然多得不可思議,母子倆一不小心,竟被萬頭鑽動的人群給沖散了!

當童采寧發覺時,簡直急得快瘋掉,馬上循著原路往回找。

這兒可不比英國,若在他打小生長的英國,聰明的兒子還有能力應對,她倒比較不擔心,可現在是初來乍到,人生地不熟的,小旭現在一定害怕得快哭了……

而此時的童朝旭,在發現自己成了「失蹤兒童」後,倒是不若母親的慌亂,反而還有興致沿路走馬看花一番,愜意得不得了。

顯然的,童采寧是太小看她兒子了!

只能說,這種事發生太多次,他已經習慣了,反正他身上有錢,家里的地址也記住了,找不到人大不了就自己坐車回去而已。

但是他那只要一急,腦袋就會成漿糊的媽媽,鐵定不會想到這一點,唉,媽媽是朽木,怎麼教都教不會——

晃呀晃的,行經一間雅致的精品店,他停住腳步,想了想,一路逛了進去。

這里頭擺了好多好多的布女圭女圭哦!鎊式各樣都有,他忽然想起媽媽的生日快到了!

別看他媽媽一副很成熟女強人的模樣,其實她有個很好笑的小習慣,就是長這麼大了,睡覺還要抱布女圭女圭,不然就會睡不著;因為覺得太丟臉,所以除了他,根本沒有人知道。

他在想,要是邵叔叔知道這件事,不曉得是會笑到昏倒,還是驚訝到昏倒?然後再來後悔做盡浪漫的行為,卻遠不如送一個布女圭女圭來得貼心。

媽媽房里,有好幾個布女圭女圭,一直都像寶貝一樣珍惜著,每晚摟著睡覺,她說是爸爸送的,這次回台灣,她行李沒帶多少,但就是堅持將布女圭女圭帶在身邊。

有時候他覺得媽媽好奇怪,嘴里說要忘記爸爸,卻一直做著死摟住餅去不放的事情,大人的想法真難理解。

想著想著,他讓木架上一只趴趴熊給吸引住了。

伸出手,卻發現高度不夠。

眼珠子轉了轉,他露出甜笑,仰首看著身旁的男子。「叔叔——」

那名男子,正失神地輕撫手中的泰迪熊,恍恍惚惚不知在想些什麼。

「叔叔!」他又喊了聲,連帶扯了下對方褲管。

「呃?」紀沛陽回過神來,將視線往下挪。「你——叫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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