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说什么?”童采宁眯起眼。
“没没什么。”童朝旭掩饰地摇着小手,跳开一步,转头见着了熟悉的身影,连忙喊道:“邵叔叔,我们在这里!”
男子闻声瞥去,脚跟一转,朝他们走来。
“母子感情很好哦,聊到忘了我的存在,我已经晃了一圈,准备寻找失踪人口了呢!”
童采宁站起身,拢了拢长发,端庄地回应。“总经理说笑了。”
邵伟凡不明显地蹙了下眉。“我不是说过,上班时间以外,直接喊我的名字就好了吗?”
“嘻,妈妈害羞。”小表头敲着边鼓,扯着他那“害羞妈妈”的衣角猛暗示。
“是吗?”邵伟凡显然不信。
他那聪慧不凡、优雅沉着的企划经理也会害羞?!说给他任何一个客户听,都没人会信的。
“是啊,我、害、羞!”童采宁咬着牙,瞪向她那多事的儿子,无声地以眼神警告着他:再敢捣乱,你就死定了!
童朝旭吐吐舌,安分地缩回母亲身后,不敢再乱来。
邵伟凡自认参不透这对母子在打什么哑谜,遂耸耸肩,一笑置之。“走吧!我先带你们到住处去看看。”
他从没见过这么融洽的母子,感情简直好得不可思议,好到让一票追求者吃味的地步。
一开始,他也曾有过异想天开的念头,想取代小旭在她心目中的地位,可是后来,渐渐的,他才领悟到,儿子对她的重要性是无人能及的。
有的时候,他免不了会想,她对小旭重视若此,忍着单亲妈妈的苦楚和辛酸,就是坚持要生下小旭,抚育他成人,是不是心中多多少少,仍对昔日恋人余情未了,残存的依恋感作祟呢?
正因如此,才会令大部分的追求者望之却步,有个七岁大的儿子反倒不是问题了。
多次测探,就是无法由那应对得宜、不温不火的态度中挖出什么结论,她一向都那么沉稳端庄,笑容温温浅浅,无波无澜,对任何人都是!
一次又一次的挫败,他难免心灰,但是感情放得深了,不是说收就收得回。于是,他开始调整自己的心态,不再去想和谁一较高下,而是以更耐心、更体贴、更包容的温柔守候,期许能打动佳人芳心。
试着接纳小旭后,他发现,这其实不难办到,小旭是个善解人意的孩子,疼爱他,成了很容易的一件事。
他的用心良苦,相信她都懂,只是刻意不去面对。
要到什么时候,她才能打开心房,正视他的存在?
遥遥无期的等待,让他失去了自信,愈来愈多的不肯定,使他开始自我质疑了起来,会不会到最后,她心系的,仍是那名她始终绝口不提的初恋情人?
她的心,太难捉模……
???
不曾出过远门,本以为,小旭得花好些时候才能调整两地时差,没想到他这么快就生龙活虎的到处晃,害她这个当妈的,只能感伤地发现,自己真的是老了,比不上“年轻人”精力充沛。
“妈妈,你不是说要去Shopping吗?快快快,起床刷牙洗脸,我去做早餐,不能赖床哦!”
一连串话交代完,小小的身影便消失在门扉的另一端,童采宁只能揉着惺忪睡眼,认命地谨遵儿子“教诲”,起床梳洗去了。
般不清楚状况的人,说不定还会分不清谁是妈妈、谁是儿子呢!
她这小宝贝呀,从小就很独立,总说他要快快长大,然后就可以照顾妈妈。
整理好仪容出来后,他已经做好简单的早餐在等她了,虽然火腿有点焦,但不失美味;蛋煎得不怎么美观,但吃进嘴里又看不到;小黄瓜切得厚度不一,不过技术不是问题,进厨房的小君子还是值得嘉许的。
吃完儿子的爱心早餐,母子俩相偕逛街去了。
从坐上计程车开始,童朝旭就趴在车窗边,看着窗外往后飞掠的景物,好奇地问道:“妈妈,这就是你从小长大的地方吗?”
“是啊!”童采事顺手将儿子搂在胸前,凝望着久违了的台北街头。
以为自己够坚强,可以镇定地面对昔日旧物,但是自从踏上这片太过熟悉的土地之后,心绪就一直处于迷惘状态,太浓的酸楚冲击心扉,她才惊觉,这七年来,她从来没有一刻放下过这里的一切。
包括——人、事、物!
月是故乡圆,水是故乡甜啊,这里,有着她太深、太浓的依恋——
吸了口气,将潮水般涌来的过往回忆再度压回心灵深处,眨去眼底薄雾,低头问:“我们有好长的时间,都要住这里喽,喜不喜欢呢?”
童朝旭皱了皱鼻。“妈妈喜欢就好。”
他并没有什么的感觉,但是他知道,妈妈一直都想回来,却没勇气。
后来,邵叔叔的公司想打入台湾市场,需要一个人负责,而且要留在台湾好久。那些乱七八糟的事,他不是很懂,只知道,这让妈妈有了回来的借口,然后就自告奋勇,担下来了。
妈妈说,既可升官为总经理特助,又能大展身手,她为什么不要?
很合情合理,可他知道,才不是这样。因为爸爸在这里,这才是事实。
如果不是怕妈妈难过,他真的好想问:妈妈明明还很喜欢爸爸,为什么要和他分开呢?
结果,她只能自己偷偷伤心,而他也不知道父亲到底长什么样子。
???
西门町的人潮,依然多得不可思议,母子俩一不小心,竟被万头钻动的人群给冲散了!
当童采宁发觉时,简直急得快疯掉,马上循着原路往回找。
这儿可不比英国,若在他打小生长的英国,聪明的儿子还有能力应对,她倒比较不担心,可现在是初来乍到,人生地不熟的,小旭现在一定害怕得快哭了……
而此时的童朝旭,在发现自己成了“失踪儿童”后,倒是不若母亲的慌乱,反而还有兴致沿路走马看花一番,惬意得不得了。
显然的,童采宁是太小看她儿子了!
只能说,这种事发生太多次,他已经习惯了,反正他身上有钱,家里的地址也记住了,找不到人大不了就自己坐车回去而已。
但是他那只要一急,脑袋就会成浆糊的妈妈,铁定不会想到这一点,唉,妈妈是朽木,怎么教都教不会——
晃呀晃的,行经一间雅致的精品店,他停住脚步,想了想,一路逛了进去。
这里头摆了好多好多的布女圭女圭哦!镑式各样都有,他忽然想起妈妈的生日快到了!
别看他妈妈一副很成熟女强人的模样,其实她有个很好笑的小习惯,就是长这么大了,睡觉还要抱布女圭女圭,不然就会睡不着;因为觉得太丢脸,所以除了他,根本没有人知道。
他在想,要是邵叔叔知道这件事,不晓得是会笑到昏倒,还是惊讶到昏倒?然后再来后悔做尽浪漫的行为,却远不如送一个布女圭女圭来得贴心。
妈妈房里,有好几个布女圭女圭,一直都像宝贝一样珍惜着,每晚搂着睡觉,她说是爸爸送的,这次回台湾,她行李没带多少,但就是坚持将布女圭女圭带在身边。
有时候他觉得妈妈好奇怪,嘴里说要忘记爸爸,却一直做着死搂住饼去不放的事情,大人的想法真难理解。
想着想着,他让木架上一只趴趴熊给吸引住了。
伸出手,却发现高度不够。
眼珠子转了转,他露出甜笑,仰首看着身旁的男子。“叔叔——”
那名男子,正失神地轻抚手中的泰迪熊,恍恍惚惚不知在想些什么。
“叔叔!”他又喊了声,连带扯了下对方裤管。
“呃?”纪沛阳回过神来,将视线往下挪。“你——叫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