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他又露出足以收買人心的乖巧笑容。「我想請叔叔幫個忙,替我將那個女圭女圭拿下來,可以嗎?」
有禮貌的小孩,是很討人喜歡的。紀沛陽順著他指示的方向,拿起架上掛著兩顆黑眼圈的布偶。「這個嗎?」
他飛快點頭。「謝謝叔叔。」
不知哪來的好感,紀沛陽蹲,隨口問︰「送小女朋友啊?」
「叔叔呢?送大女朋友啊?」他偏著頭反問。
紀沛陽輕笑,笑中有絲難察的落寞。「曾經是。」
「噢。」童朝旭不太懂,也沒敢問。
紀沛陽正視他,這才真正注意到,眼前的男孩,真是漂亮俊美得過火,難怪這麼小就有泡馬子的本錢。
「小子,別仗著自己長得好看,就到處去欺騙純情的小女生哦!」丑話得先說在前頭,要不然,他也間接成了「幫凶」!
童朝旭有些不屑地輕哼。「那是大人在玩的,我也不曉得愛來愛去到底有什麼好玩的。」
紀沛陽一愕,說不出話來。
不能怪他「以貌取人」,這小子看起來就像天生的多情種,很具備當「公子」的條件。
「那叔叔呢?你也長得很好看,但是不可以亂騙大女生,害別人傷心哦!」童朝旭反過頭來給他諄諄教誨。
「我沒有!」
他這輩子,就只愛過一個女孩,雖然,他確實傷了她的心……
但,他沒騙她,她應該知道的!
童朝旭盯著他的表情,冒出一句︰「叔叔已經有好喜歡好喜歡的女生了嗎?」
「嗯。」他低應。「她的生日快到了……」
多久了呢?太過漫長的歲月,他不敢回顧,只清楚知道,有關她的點點滴滴,他沒一刻或忘。
「我媽媽的生日也快到了哦!」
「媽媽?」紀沛陽微愕。「你是說……小子!你送錯禮物了,這只適合送妹妹。」
「才不,爸爸也有送給媽媽,而且媽媽都好喜歡,因為那是她最喜歡的人送的,那我也是媽媽最喜歡的人,我送了,媽媽也會很高興的。」
原來小家伙是不想讓父親專美于前。
「所以你就一個人偷偷跑來選禮物?」
「也不對。是媽媽走失了。」
「不對吧?應該是你走失了才對。」如果是這樣,這孩子的家人現在一定很著急,他開始考慮是不是該送這小子回家……
「我才不會走丟,走丟的是媽媽,常常都是我把她找回來的。真的哦,媽媽每次都這樣,上一次還牽錯別人小孩的手,走了半天路才發現,後來那個小孩的媽媽還以為她想綁架,解釋了好久呢!」童朝旭一臉受不了的表情。
紀沛陽微張著嘴,一時不曉得該說什麼。
好好奇怪的一對母子。
「還有哦!大家都以為我媽媽很厲害,偷偷告訴你,其實我媽媽是大事精明、小事迷糊,工作的時候很棒,但是生活上的小細節都要我照顧她,像是剛睡醒的時候,她腦子會像漿糊一樣,你說要把她賣了,她也會說好,當你不讓她賴床的時候,她會嘟著嘴,像是受到嚴重的虐待。不過這個說出去也沒人會相信啦,因為她看起來就像是很有氣質的淑女,天塌下來都不會緊張,其實啊,她是神經大條,根本不曉得要緊張!」
紀沛陽勾起淺淺的微笑,一時之間有些閃神。
「听起來和她好像……」
「咦?這世上還有和我媽媽一樣的人類啊?」就是端著一張氣質美女的臉孔欺騙社會大眾的那種人類。
「是啊!一開始,我也被她莊重典雅的模樣給唬住了,沒想到,她骨子里卻有純真嬌憨的一面……」
「對對對!尤其肚子餓或睡不飽的時候最明顯。」小男孩出賣母親出賣得不亦樂乎。
「然後她會用盡鎊種耍賴的方式來達成目的。」紀沛陽接口。
「所以我們是最命苦的男生。」小小男孩下了結論。
紀沛陽笑了,七年來,首度笑得這麼輕松。
積壓在心靈深處已久的心事,頭一回有人分享,意外的是,對方只是個半大不小的孩童,偏偏卻難以解釋的讓他有了一見如故的親切感,而本該最親密的枕邊人,卻反而……
這是多麼諷刺啊!
「叔叔有小孩了嗎?」童朝旭突然有此一問。
「有啊,一個五歲的女兒。」
「有沒有很可愛?」
「當然。臉頰粉女敕女敕的,笑起來的時候,兩個小酒窩好甜美。」
「唔,那真是太好了。」
紀沛陽失笑。「你好什麼?」
不會是預備誘拐他年幼無知的女兒吧?
「我一直想要有個妹妹呀,但是媽媽又生不出來,所以我只好靠自己嘍!叔叔請相信我,我會當個好哥哥,我很會照顧人的。」
生不出來?!
紀沛陽差點就要問︰難道是你爸爸偷懶,不夠努力?
這句話,硬生生的吞了回去,沒去污染小朋友的純真心靈。
看來,這孩子的父母該檢討了。
他自己本身也是獨子,相當明白獨生子的孤單,以及想有弟妹陪伴嬉耍的渴求,難怪這小家伙會自動自發的出門「拉客」……呃,通常這種情形,應該叫「推銷」比較貼切,只不過他推銷的是自己。
想了想,他道︰「這樣吧!我們來賭賭緣分,如果我們還能再見面,我就答應你。」
「一言為定!」小指頭伸了出來,湊向他。
已為人父的紀沛陽,對這童稚的言行並不陌生,很干脆地與他勾了手指。
他與這孩子如此投緣,相信他們之間的緣分,不會僅止于此的,是吧?
第二章
虛驚一場之後,童采寧還是找到了兒子。
並且,不意外的,仍是眼尖的童朝旭先找到母親,主動回到她身邊去的,因為媽媽一急起來,就像無頭蒼蠅,那種找法,是不會有太大的效果的。
那時,童朝旭已與紀沛陽分開了。
「媽媽,你以後不要再亂跑了,找你很辛苦耶!」
「我——」童采寧一時不察,啞巴吃黃連,一句話都說不出來。
「這次就算了,下次不可以這樣了哦!」
什麼口氣?像在訓女兒似的!
「童、朝、旭!你夠了哦,現在是你大還是我大?」臭小子!真是得寸進尺,搞不清楚狀況耶!
「當然是媽媽大。」相當識時務的小俊杰,趕忙陪起笑臉,一轉身,又悶悶地嘀咕。「每次都這樣,說不贏人家就拿惡勢力壓人。」
「你、說、什、麼?」
「沒、沒有!」怕活不過法定年齡就夭折,童朝旭趕忙搖頭又擺手地粉飾太平。
「那就好。走啦,吃飯去了,為了找你,急得肚子都快餓扁了。」
「難怪!」他就說嘛,怎麼火氣特別大,原來是肚子餓了。
媽媽很奇怪哦!只要情緒一緊張,就很容易肚子餓,可是吃得再多,這種讓男生噴鼻血的身材都不會變形耶,神不神奇?
???
接下來的幾天,童采寧忙著處理內外事務,一方面替兒子辦就學事宜,另一方面忙著添購生活用品,為長期定居做準備。
「看起來,媽媽是真的打算住很久、很久了。」童朝旭有了結論。
以前他是無所謂的,但是現在,他有一點點高興,因為這表示,他還有很長的時間,遇到那個英俊叔叔的機會就很大。
從那一天之後,他就很期待再遇見叔叔,他也說不上來,就是有很不同的感覺,很喜歡他就對了。
這件事情,他沒有告訴媽媽,那是男生和男生之間的小秘密,不能讓女生知道——至少他是這麼認為。
本來,邵偉凡體貼地給了她充分的時間處理這些瑣事,但一切就緒之後,小旭上學去了,而童采寧閑在家里沒事做,就提早銷假上班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