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孩奮力掙月兌手腕,整個人摔在地上。
中年美婦嚇了一跳,揮出的鞭子在空中一頓,回彈的鞭尖反而打在她自己的手背上。
「啊!」她痛叫一聲,鞭子掉了下來。
地上年輕的軀體一滾,帶著出人意外的敏捷襲到她腳邊,正好接住鞭子。
中年美婦一驚,大步往後退,才猛然想起,剛才以為他已經沒有行動能力了,就把其它人叫了出去,現在這間囚室只有自己和他而已。
「你……你想做什麼?」她盯著兒子炯炯發光的雙眸,背上突然竄上一陣又一陣的寒意。
那不是一個人的眼楮,而是一只野獸。一只年輕、暴戾、充滿野性的獸。
「讓開!」男孩輕蔑地推倒美婦。
美婦大驚。「你……你……你敢對我動手?」
少年朝地上啐了一口口水,雙眼中都是恨意。連他自己都不知道他恨誰比較多。是恨這個叫做「母親」卻讓他的生命如地獄的女人?或是恨那個早逝的無能保護他的父親?
最後,他決定去恨那個造成這一切的根源。
「我不會再逃了,我會殺死阿比塞爾!」他揮抽抹去嘴角的血痕,眼神如一只嗜血的狼。「可是你們要是敢再動我一下,我就先殺了你們!」
第二章
軍歌悠揚,旌旗飄蕩,看游行的人潮排在道路的兩旁,將大街小巷擠得水泄不通。
五月對勒里西斯來說,是一個重大的月份,除了國慶日在這個月之外,國立第一軍事學校的校慶也在本月份。
雖然新建立的勒里西斯民主共和國不再是軍事主義的國家,第一軍校依然是這個國家重要將領的搖籃,因此校慶游行常有各界的重要官員參與。
每一年五月,人民剛欣賞完國慶游行,緊接著便是一個星期後的校慶游行。對勒里西斯人來說,國慶游行是一種展現國力的表現,是全國人民的驕傲,象征著他們從以前貧困的軍事國家,正式進入國力增強的開發中國家。
校慶游行就有趣多了。參與游行的軍校生平均年齡是二十一歲,正好是年輕充滿生命力的年齡。大家可以看到正規游行,雄壯的軍樂儀隊,以及操槍、甩旗等精采的花式演出,全部由現任軍校生一絲不苟的完成。
校慶的高潮一直來到最後一隊——首都侍衛隊的游行。
首都侍衛隊是勒里西斯最重要的一支精英團隊,是一支獨立的勁旅,直接听令于總統,其目的是保護國家重要人物,並確保國家在危難中依然能維持運作。除此之外,他們也是軍人中的警察,若軍隊中發生任何弊案,首都侍衛隊會立刻介入調查。同樣的,他們也是警察中的軍人,若警政單位出現疏失,他們也扮演中立的調查單位。
全隊只有四十五名成員,全部是各個軍種、部門挑選出來的精英中的精英,整隊分成五支分隊,計有隊長一名及分隊長五名。
一般人能進入第一軍校就讀已經不容易了,畢業之後,必須先分發到各單位磨練,依其表現,只有最頂尖的人才能被選入侍衛隊。
一旦進入侍衛隊,每個成員都必須接受最嚴苛、最致命的訓練,隨時維持優越的體能和行動力,個個有以一當十的身手,因此所有軍校生都以成為侍衛隊員為終極榮耀。
在國慶大典上,由于各級官員雲集,首都侍衛隊必須肩負起保護的職責,因此反而沒有參加國慶游行。直到大典結束,軍校邀請畢業學長回來壓陣,而侍衛隊員幾乎都是從第一軍校畢業,每一年侍衛隊通常會派出一支分隊參加校慶的游行演出。
平時人民對這支精銳隊伍大都只聞其名,只有在軍校游行時,他們才可以見到一部分的成員。而學弟們能直接面對這支令人望而生畏的學長,心中更加興奮。
今年的校慶游行更重要的一點是,有兩名分隊長申請退役,所以將有兩名隊員升任為分隊長,授階儀式是校慶的最後一個節目,將由國防部長多亞親自主持。
今年新任的分隊長之一,是二十八歲的諾蘭•埃勒維亞德,司法部長阿比塞爾的長子。
二十幾年以來,阿比塞爾夫婦的聲望隆盛不墜,因此他們兒子的授階儀式也備受媒體重視。
游行一直走入難得開放的軍校校園,最後進入禮堂,一般民眾只能在外面圍觀,並由警察維持秩序;參與游行的軍校生全數進入禮堂內,連同兩個新分隊長的侍衛隊員,國防部長在講台上進行短暫的精神訓話。
二樓的貴賓席有其它高階將領、教職員及兩位分隊長的家人,阿比塞爾一家自然也在其中。
當司儀唱出諾蘭的名字時,最前面第一排正中央直直地步出一條人影,方方正正地向右轉,以軍人特有的筆挺姿態,昂然步向台階。
二樓的貴賓全部站起來,以示對授階儀式的尊敬。
阿比塞爾覺得手心一暖,妻子溫軟的手塞入他掌中。他握緊,兩人相視一笑,結褵二十六載的深情盡在其中。
他的兩鬢已經霜白,嘴角和眼角寫下歲月的痕跡,但看在菲雨眼里,依然和當年那威武昂藏的革命軍領袖沒變多少,剛正的脾氣也一如他的背心,永遠挺直不屈。
「真可惜二哥不能來,大哥這麼帥的樣子他都看不到。」他們的女兒開心地挽著父親的另一只手臂。
對于二兒子選擇跟美國教授去做學術探勘,而不是回國來參加哥哥的授階儀式,阿比塞爾原本有些不快,但菲雨的溫柔軟語化解了這份不悅。
「人各有志,思克是個自由主義者,本來就對這些階級、儀式的事不太看重,你兒子都養到二十五歲了,難道還不明白他的個性?」菲雨笑道。
他的三名子女,個個性子不同。
老大諾蘭最像他,人生選擇的路也差不多,將來從侍衛隊退役之後,應該也會走向高階軍官的路子。
老二則幾乎是菲雨的翻版。差別的是,菲雨喜愛石頭,思克則從小就喜歡研究植物。長大之後,他們夫妻倆送他到美國去念植物系,如今思克已經是布朗大學植物系研究所博士班的學生,生平最愛的事是四處流浪,和研究各地的奇花異卉。
他們夫妻倆已經很習慣他一年才回來幾個星期,而且即使回國,大多時間也耗在東漠的實驗農場研究那里的麥種生長狀況。
老三樂雅,他們漂亮的小寶貝。這個今年才二十一歲的女孩,不只是阿比塞爾家的甜蜜寶貝而已,也是勒里西斯人心中的小鮑主。
她有著和兩位哥哥一樣濃密的巧克力色頭發,蓬松的長發在背後彈跳著。與頭發同色的巧克力色美眸生動跳躍,永遠閃耀著小精靈般愉悅快樂的光芒。唯一讓她自己不滿意的是,她只有一百六十五公分——其實以女生來說,這已經算高挑了,可是和家里三個巨人一比,她和母親都嬌小得像可以在父兄掌中跳舞。
甜蜜嬌美的她,生平的唯一克星是媽媽,最大靠山是爸爸,最愛惡作劇的對象是二哥,最仰慕的男人是大哥,心月復則是詭計多端的翡莉嫂嫂。
如今她已是國立大學三年級的學生。本來到了要上大學的那一年,她媽媽覺得她依賴心太重,再這樣下去對她不好,所以想把她跟二哥一樣丟到美國去學習獨立,結果也真的送去了……
兩個星期之後,思克送回一個哭哭啼啼的妹妹,抱著頭對母親大叫︰「我求求你們,你們收留她吧!她每天就在我的耳朵旁一直哭著想家、想爸爸、想媽媽、想大哥,哭到我一個頭兩個大,我真的受不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