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份關心使她想知道,當年他和那個叫做郭星兒的女孩之間,到底發生了什麼事?為什麼他們現在不在一起了?
熄了燈的房間並非全然黑暗,即使拉上了窗簾,窗外的路燈或車燈仍然透進了些微的光線。
她張著眼楮看著那些舞動的光線。
在入睡前的最後一個念頭是︰接下來她該怎麼做?
「很抱歉,他最近三個月內的行程已經排滿了。」
「是的,他不接受專訪。」
「實在不巧,時間上真的不能配合。」
「可以啊,如果貴社願意奉上一億元,專訪權就是你們的。什麼?太貴?那就沒什麼好說的了。」
不到三十分鐘內,黃以安已經代葉予風回絕了數十家大大小小的報社和雜志社的專訪邀請,回得他臉色發青,嘴唇發抖。
而坐在一旁的當事人則像沒事人一般,看著以安為他扮演黑臉的角色。這幾天他無論走到哪里,狗仔隊就跟到哪里,逼得他只得躲到以安的住處,後來又被拎著一起到經紀公司來。
好不容易,響了好幾天的電話總算不再響起,兩個人竟然還開始有點不習慣起這寧靜的片刻。五分鐘後,電話聲又響了起來。不過這回不是打到經紀公司的電話,而是以安的手機在響。
以安接了電話,直接反應道︰「不,他不參加。謝謝。」
簡短地再拒絕一回後,以安終于斷然地將手機關機,連辦公室的電話線也一並拔掉,然後坐下來與葉予風小眼瞪大眼。
「對不起。」當事人終于找到空檔道歉。「我真的沒想到會有這麼多人關心我的感情生活。」
以安搖搖頭,表示不必道歉。「算了算了,經紀人是做什麼用的。」
「嗯……我不是指你替我擋掉的那些電話。」當事人又說。
以安瞪大眼。「不然你是在為什麼道歉?」有種不祥的預感,好冷、好冷啊……
葉予風看著他的好友,有點困難地開口︰「那個……我已經答應了。」
突然有大事不好的感覺。「你、你答應了什麼?」
「我答應要上尋人節目,當他們下一集的特別來賓。」當那個在周日創下高收視率的尋人節目制作人找上他時,他幾乎沒有半點猶豫地就點了頭。現在後悔已經來不及了。
「什麼尋人節目?!」精神緊繃了好幾天的以安幾乎沒開始吼叫起來。
「千里追追追。」他說,「他們說要幫我找依農。」根據他們制作人的說法,他們的尋人成功率有百分之八十。
以安呆楞了好幾秒鐘。這似乎比他接受任何一家報章雜志社的訪問邀請來得更加聳動,也更具破壞性。他不敢想象如果予風真參加了這類節目,對他的形象會有多大的破壞力……他那完美的情歌王子形象啊……
「你、你確定想參加?」不顧他自己未來幾年在唱片界的聲勢可能就此下殺?女歌迷若知道予風心有所屬,會不會放棄他?現在這社會對偶像的崇拜是很現實的,偶像明星一旦讓自己在歌迷心目中的幻想破滅,也就可以準備下台一鞠躬了。
「我確定我想找到她。」他肯定地說,而後又有點擔心地看著以安說︰
「很抱歉我自作了主張,但是我希望你不會阻止我。」
「我瘋了才不會阻止你。」以安一個頭三個大的喃喃自語︰「不過,顯然我是瘋了。」
稍稍平靜下來後,以安又問︰「不過,予風,假如顏小姐根本不想被你找到呢?」這麼多年來都沒有留下任何音訊的一個人,想被人找到的機率應該很低吧?
予風的表情錯愕得像是他從沒考慮過這個問題。「那麼當我找到她以後,我會跟她道歉。」
以安不安地再問︰「那……假如她已經結婚,有了自己的家庭呢?」那這樣公開在媒體上尋人,多少會造成一點困擾吧?
予風的臉色頓時灰成一片。「我沒想過她可能已經結婚了……」
以安小心翼翼地說︰「我是說,假如……」
「假如……」他不敢去想這個假如,但在以安的提醒下,又似乎不能不去想,畢竟都已經過了那麼多年,她是極有可能結了婚,甚至還可能有了家庭、孩子……
「予風?」
「……假如她結婚了,那麼我會祝福她。」心碎的祝福她。
唉,「那就放手去做吧,別讓你自己覺得後悔或遺憾。」這是身為朋友的他,所能給的最好的建議了。
如果找一個人真有那麼困難,那麼沒道理透過專業的征信社還是沒有線索。
而如果找一個人若真有那麼容易,更加沒道理,在消失六年後,被找的那個人會突然出現。
他只希望事情的結果不至于太糟。
他甚至不敢期待,予風上這節目會有好事發生。
他想他得做好最壞的心理準備。
分別六年後,葉予風經常想起,假如他當年能夠更了解依農一點,或者至少更了解自己一點,那該有多好?
夜里,他困坐在以安的公寓里。他的住處現在日夜都被神通廣大的記者團團包圍,以安便把他一處登記在親友名下的公寓借給他住。
他苦笑。這一切,只能說是自作自受吧。
為什麼他要在失去以後才曉得要珍惜?
為什麼他就不能早點明白,他對依農的感情不僅僅只是友情?
他所失去的一切使他日夜追悔,他願意付出一切,只求能有一個重新來過的機會,但,還來得及挽回嗎?
「依農,妳在哪里?」寂寥的黑夜。
「依農,妳听得見我為妳而唱的歌嗎……」寂寥的黑夜撫不平男人的心碎。
在無眠的夜色中,他彈著吉他,唱起他為她寫的歌。
啊,在許多年以前,一個男孩遇見了一個女孩……
「看來妳不喜歡吃絲瓜和菇類的食物,也不喜歡吃太咸的東西,不過妳倒是滿敢吃辣的。」
學校附設的自助餐廳里,顏依農與葉予風佔據著一張方桌的一端,一邊檢視餐盤里的菜色,一邊在筆記本上涂涂寫寫,一條一條地羅列出顏依農的偏好與偏惡。
自上回依農坦承她不知道自己最喜歡什麼、最討厭什麼之後,沒多久,他的手上就多了一本空白的筆記本。
連續兩個禮拜下來,為了找出依農的最愛,他幾乎使盡了渾身解數。
他們不僅試吃著各種能買得到、看得到的食物,也到唱片行試听各種不同風格以及不同歌手演唱的音樂。
最後他發現她經常在重復听海飛茲的小提琴協奏曲,而且極端地挑食。
顏色方面比較好解決。他拿了一堆色紙卡讓她挑選,結果她挑了明亮黃色後,卻造成他的疑惑;因為依農最常穿在身上的衣服是藍色和白色。但她卻挑了黃色?女人心,真難懂。
此外他還發現她幾乎沒在運動,于是不由分說的,一有空就拉著她往體育館跑。
她是只早鴨子,怕水,身體的骨骼肌肉卻相當柔軟。
她打起羽毛球時,球總會偏離軌道,但她在桌球桌上,動作卻相當敏捷,才練習短短幾天,就已經在球桌上打敗了他。
在一連串緊鑼密鼓、毫不松懈的「試驗」之下,依農的喜好檔案終于出爐。
現在他已經知道︰她喜歡吃烤玉米,不喜歡細面條;她最喜歡的冰淇淋口味是酒釀黑櫻桃;她喜歡看動作片勝過溫吞吞的文藝愛情片;她深深迷戀海飛茲所詮釋的小提琴協奏曲;而她明明喜歡黃色系的顏色,卻經常穿藍色或白色系的服裝,只因為那是她衣櫥里最常見的顏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