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信了,要了我剛看完的稿子去看。我把稿子奉上,心思再度被失去愛情的痛苦佔據。
我難過得幾乎無法再工作下去,但我一次又一次地提醒自己︰工作吧!只有工作才能忘記不想記得的一切。
如果連工作都不能埋葬失去的戀情,那麼我的愛,會有多麼寂寞?
我就這樣偽裝下來,事隔一個月,我終於見到家豪口中比喜歡還要喜歡的那個人。
家豪帶她來見我,據說是她主動提出來的要求,她說她要當當面我道歉。
自古英雄難過美人關嘛,家豪當然答應了,所以在我絲毫沒有心理準備的情況下,我見到了她。
我一看到她就傻眼了。
我從沒見過像她那樣動人的女人。
她燦如一朵初初綻放的玫瑰,平凡如我,與她站在一起,就像一株小小的、不起眼的蒲公英,與美麗的玫瑰根本無法相提並論。
一股前所未有的挫敗襲上心頭,突然間,我失去自信,覺得自己真的就像一朵隨風飄蕩的蒲公英,永遠都在尋找著根的土地,但卻永遠尋找不到屬於我的地方。
我總算明白何以家豪要她不要我了。
換作我是男人,也會選擇美麗可人的荷麗,而不要平凡庸俗的齊亞樹。
我突然有些憎恨起幫我起名的算命仙,他不該給我這樣一個男性化的名字。
亞樹亞樹,听起來就不像是男人最愛的那種小鳥依人的典型。
像玫瑰一般的她是一劑猛藥,將我昏頭昏腦的病全治好了。我看清楚我自己,也明白我必須有成人之美。
餅去四年的付出根本不值得一提,就讓它隨淡水河的河水流進大海里吧!
我弄不清自己是否怪罪他們,但為了讓他們不再有罪惡感,我假裝大方的「原諒」了這兩個人。
雨後,下班後不再有男人的邀約,回到家,面對寂靜冷清、空蕩蕩的房子,我常有此身疑似在夢中的感覺,而夢醒後,發現面對的是自己必須排遣的寂寞,我頓失所措。
我從不知原來我是這樣一個畏懼寂寞的女人。
我變得不愛回家。
從不加班的我開始主動要求加班,這讓很多同事很高興,因為出版社編輯的工作實在太重,很多同事常常要把工作帶回家做,現下有個加班大王出現了,理所當然可以把做不完的事往我桌上推,然後她們每個人都回家去當賢妻良母。
這是個皆大歡喜的結果——
有情人終成眷屬。
有家庭的人可以準時回家。
而寂寞的人也可以把時間用在工作上,暫時忘卻那令人畏懼的寂寞。
月初五號發薪,發現薪水袋里多了好幾張千元大鈔,竟也覺得加班頗合算值得。我拿著這筆額外的津貼,一時不知該怎麼花用,便存進銀行里買了兩支海外基金。
三個月後,家豪與荷麗的喜帖從郵差的手中送達。
我看著那印制精美的大紅喜帖以及喜帖上燙金的字樣,左胸口微微抽痛。
原以為情傷已愈,可,若真痊愈了,看到喜帖心頭怎還會揪緊?
捏著那張紅色的紙片,我考慮著要不要參加婚宴。
我坐在窗邊,望著灰蒙蒙的天空,心中舉棋不定。
§§§
周末晚上,我打扮妥當,從住處叫了計程車直奔家豪與荷麗的喜宴會場。
喜帖上的地址是一家高級酒店,在前往的途中,我努力想找出一個赴宴的理由。
我找到了一句話——敗,也要敗得光榮。
今天我得不到你,但我可以大方的祝福你,讓兩方都沒有遺憾,我才有可能真正從失戀的傷痛里解月兌。
所以主要是為我自己。我還要繼續活下去,我不能讓自己時時沉浸在自艾自憐情緒中。
我很有勇氣的來了。我告訴自己說︰亞樹,你是個勇敢的人,你絕對度得過這一切,你要相信自己。
我相信自己,所以我來了,正式地來結束過去的戀情。從今以後,齊亞樹將會成為一個煥然一新的人。
怕被熟識的人看見,而引起不必要的尷尬,我悄悄退到一處隱蔽的角落,遠遠地觀望婚禮的進行。
當新郎跟新娘出現在大家面前時,禮炮的巨大聲響令我不自覺捂起了耳朵。
女方家顯然來頭不小,婚禮上有很多氣派、稱頭的賓客,個個是西裝筆挺、衣裝華麗,反觀我身上一襲深紫色連身裙裝,顯得寒傖十足。
我笑了,自嘲的意味很濃。
婚宴采自助式中西合並的餐點,我沒有食欲,退在一旁觀看著。
當敬酒的新人走到我這方向來時,我下意識地更往角落里縮——
不料撞上一堵牆,我差點被反彈出去。
好不容易穩住身體,我回過頭,想看清我撞到了什麼——
只見一雙寒星般的眼眸緊緊鎖住我,我撞到一個男人!
沒料到有人在這里,是以我一時反應不過來。
就在這時,新人端著酒杯來到我面前三尺遙的地方,我心陡然一跳,想都沒想就往後頭鑽。
身後的男人傳來悶哼一聲,一雙手幾乎在同時扣住我的腰,我從慌忙逃避的情緒里回到必須面對的現實中——
我的鞋跟踩到我身後這男人的腳,而他正不悅地瞪著我,我歉疚地、不住地向他道歉。
他冷哼一聲。
「對不起。」我垂下頭。
「嗯哼。」是他的回應。
「真的很抱歉。」我只差沒向他彎腰鞠躬敬禮。
他總算消了些氣,沒再給我一聲冷哼——我很討厭听這種不禮貌的聲音,令人非常不舒服。
「算了。」他說。
我松了口氣。總算。
但他接下來的一句話卻又激起我心湖的波動。
「看在你與我是同一路人的分上。」
「同一路人?什麼意思?」
「少裝了。」他推開我——我這時才發現他的手剛剛一直擺在我的腰側。
我眯起眼,不高興他隨意揣測我的心思。他憑什麼?他不過是一個陌生人,他知道什麼?
無視於我不滿、忿懣的眼光,他挑起眉,有些懶洋洋地靠在牆柱上,雙臂環在胸前,挑釁似地說︰「不同意嗎?」
我揚起下巴,驕傲地說︰「你根本什麼都不知道。」
「哦?你不是因為不敢面對新人所以才躲到這里來嗎?」
我臉色倏地發白,卻強硬地反駁︰「才不是。如果我不敢面對新人,我根本連來都不會來。」我只是稍微膽怯了些,所以才會想隱藏自己。
「是嗎?那麼你敢到新人面前敬酒嗎?」
他看穿了我的脆弱。
在他迫人的目光前,我無所逃月兌,不知所措。
「敢嗎?」他拉起我,似要將我帶到燈光下,帶到新人面前。
我死命拖著他,不肯往前走,無奈他不肯放手,我低叫道︰「不是說我們是同一路人嗎,為什麼要這樣逼我?」
他聞言,頓時松開我的手,我看見他臉上的一抹狼狽。
我突然有點想笑,但哭意更濃。
我站了起來,走向他,很自然地輕輕擁住他。
「同路人」這三個字輕易地解除了我對陌生人慣有的防備,我抱他,也許是想安慰他,也許是希望藉由同情他人來安慰自己。總之,是個很自私的舉動。
他揮開我的手,不滿地道︰「我不需要同情。」
我了解地笑了,伴著笑容而來的,是成串的珠淚。
唉,同是天涯淪落人,實在不必太去深究彼此的傷心事啊!
但我仍然忍不住想說︰「交往四年,我一直把他當結婚的對象,四年後卻發硯,他從來沒愛過我。」
很明顯他是听見我的話了。
他靜靜地看著我。我也回視他。
孰料他開口竟說︰「我只是有點不甘心,還不到傷心的地步,你卻像失了心的一抹幽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