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事信了,要了我刚看完的稿子去看。我把稿子奉上,心思再度被失去爱情的痛苦占据。
我难过得几乎无法再工作下去,但我一次又一次地提醒自己:工作吧!只有工作才能忘记不想记得的一切。
如果连工作都不能埋葬失去的恋情,那么我的爱,会有多么寂寞?
我就这样伪装下来,事隔一个月,我终於见到家豪口中比喜欢还要喜欢的那个人。
家豪带她来见我,据说是她主动提出来的要求,她说她要当当面我道歉。
自古英雄难过美人关嘛,家豪当然答应了,所以在我丝毫没有心理准备的情况下,我见到了她。
我一看到她就傻眼了。
我从没见过像她那样动人的女人。
她灿如一朵初初绽放的玫瑰,平凡如我,与她站在一起,就像一株小小的、不起眼的蒲公英,与美丽的玫瑰根本无法相提并论。
一股前所未有的挫败袭上心头,突然间,我失去自信,觉得自己真的就像一朵随风飘荡的蒲公英,永远都在寻找著根的土地,但却永远寻找不到属於我的地方。
我总算明白何以家豪要她不要我了。
换作我是男人,也会选择美丽可人的荷丽,而不要平凡庸俗的齐亚树。
我突然有些憎恨起帮我起名的算命仙,他不该给我这样一个男性化的名字。
亚树亚树,听起来就不像是男人最爱的那种小鸟依人的典型。
像玫瑰一般的她是一剂猛药,将我昏头昏脑的病全治好了。我看清楚我自己,也明白我必须有成人之美。
饼去四年的付出根本不值得一提,就让它随淡水河的河水流进大海里吧!
我弄不清自己是否怪罪他们,但为了让他们不再有罪恶感,我假装大方的“原谅”了这两个人。
雨后,下班后不再有男人的邀约,回到家,面对寂静冷清、空荡荡的房子,我常有此身疑似在梦中的感觉,而梦醒后,发现面对的是自己必须排遣的寂寞,我顿失所措。
我从不知原来我是这样一个畏惧寂寞的女人。
我变得不爱回家。
从不加班的我开始主动要求加班,这让很多同事很高兴,因为出版社编辑的工作实在太重,很多同事常常要把工作带回家做,现下有个加班大王出现了,理所当然可以把做不完的事往我桌上推,然后她们每个人都回家去当贤妻良母。
这是个皆大欢喜的结果——
有情人终成眷属。
有家庭的人可以准时回家。
而寂寞的人也可以把时间用在工作上,暂时忘却那令人畏惧的寂寞。
月初五号发薪,发现薪水袋里多了好几张千元大钞,竟也觉得加班颇合算值得。我拿著这笔额外的津贴,一时不知该怎么花用,便存进银行里买了两支海外基金。
三个月后,家豪与荷丽的喜帖从邮差的手中送达。
我看著那印制精美的大红喜帖以及喜帖上烫金的字样,左胸口微微抽痛。
原以为情伤已愈,可,若真痊愈了,看到喜帖心头怎还会揪紧?
捏著那张红色的纸片,我考虑著要不要参加婚宴。
我坐在窗边,望著灰蒙蒙的天空,心中举棋不定。
§§§
周末晚上,我打扮妥当,从住处叫了计程车直奔家豪与荷丽的喜宴会场。
喜帖上的地址是一家高级酒店,在前往的途中,我努力想找出一个赴宴的理由。
我找到了一句话——败,也要败得光荣。
今天我得不到你,但我可以大方的祝福你,让两方都没有遗憾,我才有可能真正从失恋的伤痛里解月兑。
所以主要是为我自己。我还要继续活下去,我不能让自己时时沉浸在自艾自怜情绪中。
我很有勇气的来了。我告诉自己说:亚树,你是个勇敢的人,你绝对度得过这一切,你要相信自己。
我相信自己,所以我来了,正式地来结束过去的恋情。从今以后,齐亚树将会成为一个焕然一新的人。
怕被熟识的人看见,而引起不必要的尴尬,我悄悄退到一处隐蔽的角落,远远地观望婚礼的进行。
当新郎跟新娘出现在大家面前时,礼炮的巨大声响令我不自觉捂起了耳朵。
女方家显然来头不小,婚礼上有很多气派、称头的宾客,个个是西装笔挺、衣装华丽,反观我身上一袭深紫色连身裙装,显得寒伧十足。
我笑了,自嘲的意味很浓。
婚宴采自助式中西合并的餐点,我没有食欲,退在一旁观看著。
当敬酒的新人走到我这方向来时,我下意识地更往角落里缩——
不料撞上一堵墙,我差点被反弹出去。
好不容易稳住身体,我回过头,想看清我撞到了什么——
只见一双寒星般的眼眸紧紧锁住我,我撞到一个男人!
没料到有人在这里,是以我一时反应不过来。
就在这时,新人端著酒杯来到我面前三尺遥的地方,我心陡然一跳,想都没想就往后头钻。
身后的男人传来闷哼一声,一双手几乎在同时扣住我的腰,我从慌忙逃避的情绪里回到必须面对的现实中——
我的鞋跟踩到我身后这男人的脚,而他正不悦地瞪著我,我歉疚地、不住地向他道歉。
他冷哼一声。
“对不起。”我垂下头。
“嗯哼。”是他的回应。
“真的很抱歉。”我只差没向他弯腰鞠躬敬礼。
他总算消了些气,没再给我一声冷哼——我很讨厌听这种不礼貌的声音,令人非常不舒服。
“算了。”他说。
我松了口气。总算。
但他接下来的一句话却又激起我心湖的波动。
“看在你与我是同一路人的分上。”
“同一路人?什么意思?”
“少装了。”他推开我——我这时才发现他的手刚刚一直摆在我的腰侧。
我眯起眼,不高兴他随意揣测我的心思。他凭什么?他不过是一个陌生人,他知道什么?
无视於我不满、忿懑的眼光,他挑起眉,有些懒洋洋地靠在墙柱上,双臂环在胸前,挑衅似地说:“不同意吗?”
我扬起下巴,骄傲地说:“你根本什么都不知道。”
“哦?你不是因为不敢面对新人所以才躲到这里来吗?”
我脸色倏地发白,却强硬地反驳:“才不是。如果我不敢面对新人,我根本连来都不会来。”我只是稍微胆怯了些,所以才会想隐藏自己。
“是吗?那么你敢到新人面前敬酒吗?”
他看穿了我的脆弱。
在他迫人的目光前,我无所逃月兑,不知所措。
“敢吗?”他拉起我,似要将我带到灯光下,带到新人面前。
我死命拖著他,不肯往前走,无奈他不肯放手,我低叫道:“不是说我们是同一路人吗,为什么要这样逼我?”
他闻言,顿时松开我的手,我看见他脸上的一抹狼狈。
我突然有点想笑,但哭意更浓。
我站了起来,走向他,很自然地轻轻拥住他。
“同路人”这三个字轻易地解除了我对陌生人惯有的防备,我抱他,也许是想安慰他,也许是希望藉由同情他人来安慰自己。总之,是个很自私的举动。
他挥开我的手,不满地道:“我不需要同情。”
我了解地笑了,伴著笑容而来的,是成串的珠泪。
唉,同是天涯沦落人,实在不必太去深究彼此的伤心事啊!
但我仍然忍不住想说:“交往四年,我一直把他当结婚的对象,四年后却发砚,他从来没爱过我。”
很明显他是听见我的话了。
他静静地看著我。我也回视他。
孰料他开口竟说:“我只是有点不甘心,还不到伤心的地步,你却像失了心的一抹幽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