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白露歌(下) 第31頁

作者︰黑潔明

她想過了,這兒的日子,雖然安穩,可沒有了他,那她日子過得再安穩,又如何?

她想同他一起,一輩子一起,永遠一起……

誰知,他用鼻子蹭著她的脖頸,深深吸了好幾口氣,吐出的卻是一句。

「我擬了一個東西,你能不能替我瞧瞧?」

她愣了一愣,終于抬起了頭,瞧著他。

他黑眸深深,透著緊張。

「什麼東西?」

他舌忝舌忝干澀的唇,看向桌案。

她順著他的視線,將水漾的雙眸,從他緊繃的臉龐,移向桌案。

桌案上,有一卷攤開的紅。

那是紙,一張艷紅的紙。

紙上,讓他以筆沾了黑墨寫了幾行字。

那是她進屋前,他方才在寫的東西,如她第一次所見,他的字像小小的士兵,在紅紙上排得整整齊齊。

罷開始,她還沒看清,然後她看見上頭,寫了他的名與姓,出現她的姓與名,還有他與她的年歲,還有那其後,表達意願的字句。

她屏住了氣息,看著那些字字句句,躍進眼里,印在心底。

剎那間,只覺心在跳,驀然狂奔。

白露揪緊了他的衣,從頭看了一遍,又再瞧一遍,多怕自己眼花、好怕自己看錯。

可那些字字句句,如此簡單、那麼明了。

那,是一紙婚書。

男方,是蘇小魅,其下,已簽了名。

女方,是白露,下頭,還空著。

當她看著那空白之處,他將桌上的筆,塞進她擱在他胸上的那只小手里,俯在她耳邊,粗嗄低語,要求。

「你嫁給我,好不好?」

她回眸,淚眼盈眶的瞧著他,只見他舌忝著唇,緊張的看著她說。

「我知你不想再嫁,可我想你是我的,我想當你的男人,我想成為那個,有權利牽握著你的手的男人……」

他收緊環在她腰上的手,啞聲道︰「我想……你是我的妻……」

她一時間,無法言語,只能撫著他的臉龐。

以為她還有遲疑,他眼里浮現惶急,忐忑的切切再說︰「你若願嫁我,要我怎樣都——」

她將指月復滑到他唇上,示意他安靜。

他閉上了嘴,屏住了氣息,只見她含淚,眷戀不舍的撫著他的唇,揚起了嘴角,笑看著他。

即便如此,他還擔心,還有些不敢信。

直至坐在懷中的女人,一手壓著他的唇,一手握著那支筆,回過身去,在那紙婚書上,清楚明白的,簽下了自己的名。

她的字,很秀麗,如她的人一般優雅縴細,她將她的名,寫在他簽的名旁,一筆一畫都那般清晰,如此堅定,毫不遲疑。

他看著她寫,感覺她將那名,也寫上了他的心。

然後,她擱下了筆,轉回了身,將在他唇上的指滑開,捧著他的臉,印上她的唇。

至此,他方敢吸氣。

那口氣,都是她如蘭的吐息,還有她的低語。

「阿魅,我愛你,只要你想,無論你去哪里,白露都會跟你去哪里……」

他凝望著她,只覺喉緊,心極熱,被她的情,燙得幾沸騰。

他知她被嚇怕,知她不想再嫁,知她喜歡這里,知她其實不愛人群,所以開口前,他很怕且憂,怕被拒絕,憂她不願。

但宋家的主爺要回來了,他知宋家的老爺不像少爺那般隨興,他听過人們說宋青雲待白露如自家閨女,若那主爺真視白露為女,哪能讓他這般沒有規矩,還同她這樣沒名沒分的住在一起。

誰知,她不只願意嫁他,還願意同他走天涯……

緊緊的,他環著她,貼著她的唇,眼微濕,聲暗啞的道︰「我哪兒都不去,我只想和你一起,在這里。」

她輕愣,啞聲問︰「你不是要回京?」

「為何要回京?」他以唇磨著她的唇,問。

「晌午那官爺來……」

他听見她的疑,看見她眼里的惑,方明白,她這一日,真是在躲他。

她以為他會走嗎?

可即便如此,她仍在想過後,願和他一起,同他一道。

心,更熱了。

他拆下她的簪,讓她烏黑的發傾泄,滿手。

「那是刑部通知我,岳州刺史將我申調至岳州當差。」他輕輕抓握著她的發,吻著她的唇,悄聲告訴她︰「我本打算辭掉將吏這官職,同你一起,可這是他當初願意幫我的條件。」

白露一怔,瞧著他,才知原來他一早真就這麼想了,想和她一起。

「所以,你不回京了?」

「不回了。」他將手插入她的發,笑看著她,愛戀的道︰「我本就不打算再回去。」

「那……我們要搬到岳州去嗎?」

她那「我們」的用詞,讓他的嘴角,拉得更開。

「不用。」他吻著她濕潤的唇瓣,啞聲說︰「我們住在這里,有案子時,我再過去便行。」

「可以這樣嗎?」她再問。

「當然。」他同她說︰「我那是領獎金的捕賊官,若捉了賊便有獎金賞錢,若沒賊可捉,便是閑差,那時便同你一起種田、一起制藥,好不好?」

她望著他的笑臉,也嫣然而笑。

「好。」她說著,把頭枕上了他的肩,輕輕應承,悄悄許諾︰「好……」

他黑眸一黯,再次吻上了她的唇,輕喚著她的名。

「白露。」

「嗯?」

她的聲音,那般輕、那樣柔,如雲、似水般,蕩漾在他耳里。

輕擁著那坐在他腿上、窩在他懷里的小女人,他握住她空出的一只小手,啞聲開口。

「我好愛你。」

她收緊和他交扣的手,笑著,淚濕他的衣襟。

那一夜,他就這樣抱著她,任她那暖熱的愛意,包圍浸潤。

桌案上,燈火映照著那紙婚書,而她的名,就緊靠在他的名旁,如她的人一般,同他相偎、相依。

屋外,大雪又紛飛。

這一季冬,好冷啊。

可他知,有她,他再不會覺得寂寞。

秋之菊

又是一季秋。

忙了一年,秋來便要收獲。

年初時,他與她成了親、拜了堂,主婚人是主爺,宴請的人不多,只有藥堂里與附近的村人,那一天,最特別的客人,是岳州的刺史大人。

理所當然的,他帶了他能干的長史一起,長史照例幫那悠哉的大人,處理好所有的事情,包括給了她一只信封,說這是大人給的禮。

她事後打開來看,那是一紙地契,地主的名,寫的是她。

那塊地,就在洞庭湖畔,那兒有山有水,且在應天堂附近。

這禮太大,她同他說了,要去退。

他愣了一愣,看了一眼,露出好氣又好笑的表情,便只要她將地契收好。

「你退了,他只會搞一塊更大的安你名下。」

「為什麼?」她不解,只問。

「他想你有地在這兒,便不會跑,跑了也會回來瞧瞧,你若會回來,我便也不會走遠。這叫跑得了和尚,跑不了廟。」

她愣看著他,只覺好笑。

原想問,那人是否真是他的兄弟,他們不同姓的呢。可他不想講,必有原因,她也就不多問了,只將那地契為他收好。

後來,她便忘了這事。

成親後,他每月會去岳州幾天,若逢大案,十天半個月不見人影是正常,有一回,還消失了一整個月。

每趟回來,他偶也會帶傷,那些傷總教她心驚且疼,她從不主動問他,可他自己會講,她知他怕她擔心,才將事情說得有趣又好笑。

她听了笑著,卻還是在他每回出門時,仍不禁提著心、吊著膽,難以成眠。

她不能替他做什麼,只能將他的衣縫得更扎實些,只能去求了少爺,釀著較不傷肝的藥酒,讓他出門在外時,受了傷,可以止痛。

因為如此,她更珍惜他在的時候。

兩人在一起,總是小別勝新婚,無論她到哪,他總也要跟,牽著她的手,幫著她拿東搬西,時不時趁人不注意,偷她一個吻。那情深的模樣,總是羨煞了旁人,大娘們時不時也要虧他倆一下,她總羞得臉紅,他卻老笑得像個傻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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