狼吞虎咽的吃完了桌上的食物,阿南和對方借了電話,她則幫忙收拾餐盤。
這幾天老是在吃蛇肉和鳥蛋,她真的覺得那一餐美味得不得了。
老婦人問了她一些這幾天如何生存下來的問題,她強提起精神回答,但很快就開始昏昏欲睡。
她不是很記得後來的事情,只隱約記得她睡著了,阿南抱著她上了車,有人在和他說話,她實在太累,甚至睜不開眼,卻感覺到城市的喧囂和燈火。
「這里是哪里?」
他抱著她下車時,她曾醒過來一下下,低喃著問他,卻因為太過刺眼的燈光而再次閉上眼。
「飯店。」他說。
她沒再多問,她太累了,而他還在,那比什麼都讓她安心。
恬恬不知道她睡了多久,只知道半夢半醒間,看到他在講電話。
「麥德羅博士……綁架……猶他州……在鹽湖城附近……」
「逃走……沙漠……拉斯維加斯……飯店……1506號房……」
她想開口問他在和誰說話,卻沒力氣,只是再次陷入昏睡之中。
恍惚中,她只知道自己曾在半夜爬起來上廁所,然後又爬回床上,他和她睡在同一張床上,佔據了一半的床位,這男人和她一樣又髒又臭,但她還是鑽進他懷中,重新入睡。
柔軟干淨的床鋪,該死的舒服,她完全不想再醒過來,但食物的香味讓她睜開雙眼,他叫了房間服務,還放了洗澡水。
「你必須吃點東西。」他把早餐送到她嘴邊。
他揚著嘴角,眼里卻有著她不曾錯認的火熱。
她和他一起吃飯、洗澡、、睡覺,然後再次。
他和她之間,有太多的事應該說清楚,但她暫時還不想思考,她只想享受這一切,吃不完的食物、溫暖的洗澡水、干淨的床鋪和衣服,還有美好的。
他和她,緩慢而溫柔,粗暴而激烈,在床上,在浴室里,甚至在餐桌和沙發上。
她和他都不想說話,只是沉溺在其中,感覺對方的體溫,听著彼此的心跳和喘息。
他沒有用,她也沒有要他用。
她想感覺他,用身體的每一個細胞記得他。
當他抱著她再次回到浴室,在打開的蓮蓬頭下,將她壓在牆上,深深的埋入她身體里時,她領悟到一件事。
她想要他的孩子。
溫熱的水淋了兩人滿身,他抱著她,讓她的長腿環著他的腰,一次又一次的在她身體里沖刺,她承受著他的激昂,淚水迸出眼眶,在達到高潮時,忍不住緊緊的攀著他,月兌口告白。
「我愛你……」
他渾身一震,眼神炙熱而專注的看著她。
「你說什麼?」
她可以看見他眼里的驚訝,她不應該說的,但她卻還是捧著他的臉,吻著他的唇,「我愛你。」
他震懾不已,然後再一次深深的沖刺進她柔軟火熱的嬌軀,幾乎在同時,她可以感覺到他肌肉的收縮,感覺到他將生命注入她的身體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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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還在喘氣,她也是。
他將臉埋在她肩頭,舌忝吻著她肩上的水珠,他仍擁著她,她也依然攀著這個男人,他喜歡肌膚相親貼在一起廝磨的感覺,後他總是會抱著她,感覺歡愛的余韻,她也喜歡那種無聲卻親匿的感覺,直到現在。
沉默,在浴室蒸騰的空氣里蔓延。
熱水依然不停的從蓮蓬頭里灑出,滑過他披散在肩上的發、黝黑的皮膚,和強壯的背。
她可以感覺到心髒在胸腔里跳動著,他的則如以往一般應和著,但一切卻不一樣了。
她不應該說的,她應該讓事情順其自然,讓他送她回洛杉磯,他則假裝會和她聯絡,然後禮貌的告別,他和她或許會互通一、兩次電話,然後自然而然的分手。
事情似乎應該要這樣進行,那對他們兩個都會比較好。
他說過,他的公司在台灣,她的事業則在洛杉磯,他和她的生活天差地遠,他們只是彼此生命中意外交錯的過客。
沉默,和白茫茫的熱氣一樣,繼續充塞在空氣中。
一股絕望感涌上心頭。
她喜歡他在她身體里的感覺,充實而火熱。
但他離開她了,慢慢讓她滑下了他強壯的身體,腳踏實地的站在地面上。
他伸手將水關了起來,她盯著他赤果的胸膛,只覺得想大聲的痛哭一場,但久違的自尊再次浮現,她深吸口氣,將在眼眶里打轉的淚逼回去。
「我——」
他開口,卻被她打斷。
「拜托,什麼都不要說。」她張嘴,唇瓣卻在顫抖,她迅速的說完這句話,匆匆轉身離開浴室,卻被他抓住上臂。
「恬恬——」
老天,他嫌現在的狀況不夠尷尬嗎?
她不敢抬頭,怕淚會奪眶,她真怕他會追問,或說出任何同情她的話。
幸好就在這時,房門外傳來敲門聲。
「我們必須談談。」他說。
她不想談,她現在只想盡快離開他,找個地方把自己埋起來。
「放開我。」她顫聲開口。
敲門聲又急又快,他咒罵一聲,卻還是如她所願的松開了她的手,抓了條大毛巾圍在腰上,穿過小客廳,走去開門。
恬恬抓了件浴袍,包住自己,卻听到他打開門,凶狠的問。
「什麼事?」
「尼克•曾?」
「我是。」
「我是山姆•尼爾警宮,你被逮捕了。」
「逮捕?嘿——」
恬恬聞言一楞,匆匆奔到臥房門口,卻看見他被兩名員警抵壓在門邊,銬上了手銬,其中一名刑警還背誦著那千遍一律的米蘭達規則。
「你涉嫌殺害艾瑪•湯森,以及約翰•華克,我們現在以法律賦予我們的權力逮捕你。你有權保持沉默,你所說的話將成為呈堂證供,你有權請律師,如果你請不起律師,政府會為你找個律師。」
「這是怎麼回事?」她臉色蒼白的瞪著門邊的三個男人,他們同時抬頭看她。
「你是?」那位警官瞪著她。
她看見他眼中的狐疑,也看見他瞪著她身上穿的浴袍。
「郝恬恬。」
這句話不是她回答的,門外走進另一名警官,是偵辦艾瑪案子的刑警,克拉克警官。
「她是艾瑪•湯森謀殺案中的目擊證人。」克拉克一臉疲倦的看著她說︰「郝小姐,很抱歉,恐怕我們必須請你再到警局一趟。」
「這是怎麼回事?你在開玩笑嗎?」她抓緊了浴袍,震驚的瞪著他。「艾瑪•湯森我知道,那個約翰•華克是誰?」
「約翰•華克是艾瑪大樓的日間管理員。」
「日間管理員?」她血色盡失的看著那個像是幾日沒睡的警官,完全無法思考。
「沒錯。」
「有什麼證據?」
「我們在曾先生在洛杉磯入住的飯店房間里,找到了他犯案的凶槍。」
「凶槍?」
看著那被銬上手銬的男人,有那麼一瞬間,她腦袋里是一片空白。
他沒有開口,甚至沒有爭辯,只是看著她,然後諷刺的揚起了嘴角。
下一秒,他被那員警強行押了出去。
她瞪著那扇門,只覺得全身發冷,然後開始生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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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是坐警車回洛杉磯的。
但幾個小時之後,她就再次以自由身離開了警察局。
雖然一度懷疑她可能涉案,根據警方的說法,她有可能協助曾劍南共謀殺人,但就像第一次一樣,她始終有著完美的不在場證明,艾瑪被殺的那一整天,她一直都在另一邊的豪宅現場,協助建商售屋,有太多人證明她一直在那里,除非她會分身,否則不可能協助他謀殺艾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