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歡歡,你在詛咒我娘。」少年咬著牙吐出一句,瞪她是不痛不癢的傻事,在她心中銀子擺第一。
「哪有,是你的表情像死了爹娘的模……呃,好嘛!你娘沒死,她會長命百歲看你賺錢。」
三句不離銀子,她真是……幸福呀!不像他煩得心都揪成一團。他羨慕她的年少無憂。
「歡歡,如果有一天我必須離開揚州,你會不會……想我?」
莫迎歡一听,急得抱住他。「不行啦!你走了誰幫我賺錢?」
賺錢!
她……少年快氣炸了,以為她會舍不得,結果答案令他吐血,他干麼管她這冷血的小表。
只有他才會舍不下她,真是氣人。
「耗子頭,你是不是嫌錢太少,那……大不了我多分你一成,咱們五五分帳,不過本錢算我的咽!」
為「錢」途著想。她忍痛割肉。
這麼小就愛錢,長大怎麼嫁得掉……「嫁」?他心口倏地一緊,不太舒服。
雖然她很愛錢,但是卻可愛得叫人心疼,突然他嘴角隱隱揚著一抹談談笑意。
「歡歡,我爹要來接我們回家了。」
她一怔,眼眶紅了濕意,讓少年幾乎要以為自己可以和銀子相提並論。
「你爹是壞蛋,怎麼可以跟我搶銀子,我討厭他。」嗚……不要啦!她去哪找座金山來挖?
「嘎!?你……」算了,她還小,和小孩子計較些什麼,即使他氣到頭頂冒著淡煙,還是決定忍下打她一頓小的沖動。「我不是銀子。」
「你是啦!反正我不準體走。」他要留下來幫她賺很多很多的銀子,把揚州城給淹了。
少年不知該笑還是該哭,原來他在她心目中還有一點份量。
他不愛設計人,但為了不想把她拱手讓人,就使詐一回吧!畢竟她才七歲,而且弱點是貧小便宜。他投其所好地掏取一只銀藍色的銀袋。
「歡歡,我需要路費,這個可以當多少?」
莫迎歡氣嘟嘟地搶過銀袋一看再丟還他。「市集上多得是,一兩都不值。」
不識貨。「你看看這袋子不一樣喔!不信你放些銀子下去,包管你會愛不釋手。」
「騙人。」她才不信呢!
少年瞧她一到不屑的表情.于是走回房里取出這一年省下來的銀兩,大約五、六十兩,一使一錠往看來不起眼的小袋子塞。
巴掌大的銀線寬出人意表的,不管塞多少都能容納,莫迎歡晶亮的雙眸睜得圓如銅板。
「哇!好神哦!我要、我要。」她伸手要搶,、少年仗著身高往上一舉。
「你還沒開價呢!」
搶不到的她扁扁嘴,眼楮直往他手中的寶貝瞄。
「兩……百兩。」
少年搖搖頭。「至少要兩千兩,這是我家的傳家之寶。」
「兩千兩!?你有病呀!誰會出價去買一個……破爛。」她好想要喔!
可是兩千兩,她是絕計拿不出手的。
她的錢只有往內縮,不可能往外揚,就算為了那只渴望得要命的銀袋也不成。
「好吧!我用另一個方式和你交易。」他故作大方的聳聳肩。
「另一方式,不用兩千兩?」莫迎歡的語氣帶著省躍的遲疑。
「對。」她真是天真。
「說來听听,我洗了耳朵。」
少軍眷寵地拉拉她的小發辮。「我把傳家之寶當給你,期限在你滿二十歲以前我會來贖回,不用兩千了兩哦!但附帶條件是……」
他的條件很簡單,就依她先前的估價當給她,東西必須由她本人保管,不得遺失,否則拿人來賠。
在期限滿時,她不得婚嫁,連最起碼的婚約亦不可訂,不然就算違約,不但得賠兩千兩,還要還他一只新銀袋,效用和舊銀袋相等。
「耗子頭,你的條件好詭異,你是不是在算計我什麼?」天底下哪有那麼便宜的好事。
她小雖小,可不是笨蛋。
「是嗎?」莫迎歡有些自欺地盯著他晃來晃去的小銀袋。
明知道他這要求怪得離譜,可是二十歲以前不嫁人有何關系,她的目標只有銀子。
「咦,等一下,拿人來賠是什麼意思?」
少年的臉上難得浮上一抹紅。「呃!這個嘛,就是……我家的傳家寶是傳給長媳,所以……」
「喔!你好詐哦!」莫迎歡跳起來指著他。「想騙我嫁給你!」
「我……」他啞口無語地漲紅臉,早該知她的聰穎非常人可比擬。
「好吧!」
「好?」
被揭穿的困窘令少年怔忡了會,沒料到她的回答叫人詫異!
「不過我有條件的。」她不想隨隨便便地把自己賣掉,至少要出個好價錢。
「條件,?」
「對呀!」
少年大概了解她的條件。「我會變得很有錢,帶一堆銀子來娶你如何?」
「嘿!這是最重要的條件啦!另外一件事我要掌錢,你不可以有三妻四妾,我要獨佔你的財產。」
少年輕嘆。「我懂你的意思,你是擔心我娶太多老婆會浪費銀干吧!」
這……莫迎歡笑得靦腆地搔搔頭,她就是這個想法。
想想看多娶一居妻妾,一個月要多少開銷……嗯!吃用加上胭脂水粉和日常所需,就算不給私房錢少說也要一、二十兩。
一個月十兩計算,一年就是一百二十兩,十年便是一千兩百兩,若放在錢在生息可得……
總而言之,浪費銀于會遭天打雷劈,她死都不肯。
「耗子頭,你變聰明了喔!」
他能不聰明嗎?「記住,我的名字是應嘲風,不是耗子頭。」
「應嘲風?」
時光匆匆,一晃眼十數年過去了。
清雅的花廳中忽有一只七彩斑斕的鳳蝶在梁柱邊飛繞,大家的注意力隨著蝶影而落,一聲輕笑令眾人回眸,繼而脆大眼楮。
似乎有所懷疑地擦擦眼楮,再走神一瞧,他們相信是錯覺,那個笑聲絕不是冷漠的男子所發出。
一切都是幻覺。
不過,還是有不怕死的人開口詢問。
「大……大哥,你剛才……有出聲嗎?」
聞言,坐在首位的冷漠男子淡然一瞥,端起香味四溢的茶一飲。
他是失神了一會。
那只不安份的斑蝶令他想起記憶中那個小女孩,以致不自覺發出笑聲。他離開她太久了,久到忘了她可愛的消顏。
唯有那份愛錢的執著,仍讓他深放心底。
「想起一件往事。」
「往事?」應批風不可思議地兩眉一張。「它讓你發笑?」
莫怪他驚訝,所有認識應嘲風的人都很清楚,自從近二十年前被迫離家後,他的笑容變得多珍貴,幾乎是難得見他露齒一笑。
就算有,也是冷冷地勾唇一揚,絲毫不見真意。
「她快滿二十了。」他記掛著的是她那雙算計的眼,總是會發著光。
「他?是難呀!我認識嗎?」大哥的表情太奇怪了,有點發春的感覺,他覺得好恐怖。
「不。」
不!?那可絕了,身為親手足的他會不識大哥之友?「大哥,說說著,別故作神秘。」
應潮風搖搖頭,「沒有什麼,一個小女孩罷了。」
「小女孩會引你發笑,你不要耍我這個弟弟了,吊人胃口的滋味怪難受。」他才不信小女孩會有多大魅力。
「十三年前。她的確是個小女孩。」而且還死要錢。
當年他被爹派去的親信接回時,她哭得一把眼淚、一把鼻涕地拉著他衣角,叫他要走可以,留下安家費。
天呀!那時她才多大,為了從他身上榨點銀子,連這種令人臉紅的字眼都月兌口而出,害他一路回蘭州被人嘲笑不已,怪他誘拐純真孩童。
真是天曉得,誰才是那個受迫害的人。
在不得已的情況下,他把裝在銀裝的銀子全給了她,而她居然還嫌少,拿起一根樹枝在地上加加乘乘,以證他的「小氣」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