傍我一個好情狼波波
天啊,真不敢相信千惠這麼快又出第二本書了,而且而且,是我最喜歡的一本!(雖然第一本的狐精也很好啦!但我就是喜歡定猛男路線的型男嘛!)
話說千惠這家伙打電話給我這損友時,劈頭就說︰「你不是喜歡狗嗎?那本書就麻煩你寫篇序來了唄!」
我哩咧,人家我「愛狗及狼」也不行喔,想當初千惠在寫這本稿時,可是被我「每日一催」的催故事發展,千惠這家伙真不是我在自賣自夸,實在是太厲害了,把犬科動物的可愛和忠心、英勇、憨厚……都寫出來了,害我看完之後,很想也去弄只小狼狗來養……
啊,不要誤會啦,我說的是像狼的狗,比如說是哈士奇之類的,狗狗真的是人類最忠實的朋友,而狼呢就像這本書里所說,一生只忠實一個伴侶,這樣說起來,人還不如狼呢,真不明白發明「狼心狗肺」這句成語的人在想什麼,還有罵人「」,根本是世紀大誤解。
大家看書去吧,相信看完之後,你們也會和我一樣,在月圓之夜跑到外頭溜,看能不能遇見一個「好情狼」!
第一章
蘭斯洛站在甲板上,南安普敦的碼頭在清晨霧氣掩映下蒙如少女羞澀的微笑。身邊許多人都帶著欣喜笑容,將要前往新天堂的她們,怎麼能不興奮?
這樣歡喜熱鬧當中,只有他一身的淒涼,斯人獨憔悴。
──出自蘭斯洛伯爵系列三《南安普頓的鑽石薔薇》
張瑋慈呆呆的站在台灣駐紐約的辦事處前,愕然的看著緊鎖的大門,只覺得一陣昏眩。
老天,她的紐約游學夢竟然會是這樣開始的!
首先一下飛機就發現原先代辦游學的公司沒有派人來接,打電話去問才知道那是一家空頭公司。
這下可好,原本預計三個月的快樂游學生活,莫名其妙化為泡影。她心有不甘,坐上從機場往紐約的公車,打算沖到空頭公司的地址去看看,不料,甫一下車,她不過是肚子餓,在旁邊的熱狗攤子叫個熱狗,這一分神,行李箱就被三個小表給搶走了。
她哪顧得了還沒遞上的熱狗,拔腿便追,一邊跑還一邊大喊,可只引來紐約客們冷漠的瞥視,壓根沒人想伸出援手來幫忙阻攔。
最後,張瑋慈只能氣喘吁吁地站在紅磚道上,眼睜睜看著別人把行李拖跑卻無能為力。
幸好護照跟簽證都還在身上,慶幸的同時,她手模上自個兒腰間──
敝了,怎麼該束在腰上的小包,現在不見了呢?
這個認知如青天霹靂般打入她渾沌的腦袋,連忙沿著原路回去找,卻怎麼找也找不到。
真的完了!腰包里可是放著她的護照簽證、現金及信用卡啊!
沒辦好法,她只好來到台灣辦事處。至少,得想辦法回台灣再說。
這也是為什麼她現在苦著一張臉,站在台灣辦事處深鎖的大門前的原因。
連台灣辦事處都不開!
她恨恨的往那看來堅實的鐵門上踢了一腳。
「什麼鬼辦事處!懊開的時候不開!照顧同胞個屁!」她氣呼呼的蹲坐下來,企圖從混亂的腦中理出個頭緒。
應該要打個電話回家求助,但在台灣,她的家早已經不是一個家……想起父親,張瑋慈只有滿滿的挫敗與痛苦。
不,她相信自己一定有辦法解決的。
晶瑩的雪花細細碎碎的緩緩飄飛,可她哪有那個心情欣賞?看到下雪不過讓她頭更疼。
她模模身上所有的口袋,全身上下只剩美金二十七元跟一張電話號碼。
二十七元?
二十七元能住哪?
連青年旅館都住不起!
而那張電話號碼,是她在飛機上與同坐在身邊的老太太聊天,聊高興了老太太留給她的,臨走前叫她記得要打電話找她。
張瑋慈看看紙片上的號碼,看樣子,她也只有厚著臉皮求助。
目光梭巡著找到一具公用電話,她硬著頭皮撥下不熟悉的號碼。
諾因高興的哼著歌,一路蹦蹦跳跳的走進門來。
「怎麼啦?心情這麼好。」
室友布雷克從廚房探出頭來,手里還拿著一顆番茄。
「剛交了稿,順便繞去中國城。」諾因往沙發上一坐,「真是有趣,我看到那些中國人拿著布做成的大眼楮綠色頭的怪物,說是在跳舞,模仿著獅子的動作跳來跳去。」
「那是舞龍舞獅,這陣子是中國人的過年,你正好趕上看中國人的祭典。」布雷克說明道。
他點點頭,「果然很有趣。」他若有所思的望向窗外。
諾因在德國出生,美國長大,亞洲世界對他來說不過只是電視上那些偶爾出現的黃皮膚人種所居住的地方。
原本對那個陌生的世界一點也不了解,直到認識了同住一棟公寓的美中混血兒法藍後,才對亞洲有一點點基礎的認知,這陣子更對中國產生了一種難以言喻的好奇。
「法藍呢?」他的另一個室友怎麼不見人影?好想問他一些關于中國的事情呀!可以當下本書的材料呢!
布雷克聳聳肩,從廚房里端出他的午餐。
「不曉得,剛剛他接到一通電話後就一路罵一路跑的沖出門去了,好像跟他們狐精的事情有關。」
他把晚餐遞到諾因面前,「要吃嗎?」
「惡噗!這是什麼啊?!」紅紅的漿汁混雜灰黑色的軟體物載浮載沉的,看起來怪惡心一把的。
「番茄燴鵝肝,我還加了紅酒去燜。不覺得看起來很美味嗎?」吸血鬼眨巴眨巴著墨黑瞳孔,一臉尋求認同的模樣。
「我真是服了你了,」諾因雙手一攤,翻了個白眼。「好好的吸血鬼學人吃什麼素呀?反正你在醫院,拿血不是很容易嗎?」
「……」布雷克哀怨的瞪他一眼,「你這大胡子狼人,又不是不知道我怕血。」
諾因無奈的嘆了口氣。
沒錯,他們同住在這一棟老公寓的四人,個個來歷皆奇。
住二樓的法藍是美國人類與中國華北正宗狐狸精的後裔;眼前的黑衣俊帥男子布雷克是個吸血鬼,不過不知道什麼原因,他怕血,只好吃人類的食物,美其名為吃素,雖然在醫院當義工,卻從來沒有偷過一包血袋,目前居住的地下室在整修中,暫時與諾因同住四樓。
住三樓的則是一位瞎眼的神秘佔卜師伊曼,雖然不知道他的來歷,但是他身上散發出一種不屬于人類的奇特感覺。而諾因他自己,則是十五世紀時令人聞風喪膽的狼人。
話雖然是這麼說,但是除了毛發比一般人濃密,生長速度快了點,月圓時變個身外,他倒是跟平常人沒什麼兩樣,一樣吃一樣喝,一樣得找個果月復的工作,否則便得餓成狼肉干。
收回飄忽的思緒,把眼光落在布雷克身上,只見他淅瀝呼嚕地吃下那盆不知所雲的東西,諾因感到胃部傳來一陣強烈的攪動,仿佛一張嘴,胃酸就要傾泄而出。
他連忙站起身,一把抓了剛掛在衣架上還未干透的風衣,「我去唐人街。」
「記得幫我帶點元宵回來!」關上門還听得到布雷克的鬼叫。
那是啥?諾因實在懶得再回頭問他,反正去問問看應該可以找得到吧!
幾個禮拜來都過著不見天日的生活,記憶衰退得嚴重,總是覺得有一件很重要的事情想不起來……諾因抓抓頭,唉,反正天塌下來當被蓋,想不起來就算了。
雪花片片,此刻的紐約在白雪的覆蓋下,顯得異常晶瑩可愛,他腳步輕快的哼著歌,一步步往熱鬧的中國城去。
紐約的另一端,有個人心情始終沒辦法輕松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