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走過來抓住我雙手,誠摯道︰「我不知道未來會變得如何,但我知道現在我要什麼。我喜歡與你相處,很純粹的與你相處,而不曾想過因兩人守在一起延伸出生育子女、共組美滿家庭的渴望。在此刻,我們就這樣相處好嗎?我知道你漸漸有點喜歡我,這樣就夠了。」
我看著他,由交握的手往上看去,他光潔方正的下巴,挺直的鼻,再到那雙美麗而深邃的眼。
是的,我有點喜歡他,莫名其妙的心湖有些撥動。但那還不是愛,不是那種我不曾期待過的情感。但他有無盡的溫柔讓人眷戀。
「法律上,離婚的婦女必須等六個月才能再婚。」我的話一定讓他迷糊不已。
「所以?」他接著問。
「我們用這六個月來試試看吧,看看我們是否合適。但你必須承諾,永遠不許提結婚。」雖不曾好奇,但不代表不能試試不是嗎?
他怔了好久,才咀嚼完我話中的含意,然後,溫柔的笑了,將我的手握得更牢更緊︰「好。除非你提出來,否則我們一輩子不提婚姻。」
一輩子?
好遙遠的時間單位。我們會用那麼久的時間來實踐這個承諾嗎?他的耐心有那麼久嗎?我的耐心有那麼久嗎?
未定數啊!為何他可以在此刻笑得這麼心滿意足,並且以吻示情?
其實,不管有沒有愛情,我與他也可以相處得很好不是嗎?為什麼非要以愛情來定位這一切呢?
有機會我一定得問問他——
第八章
我喜歡在溫暖的胸膛中蘇醒——
鈴--鈐--鈴--如果電話聲音不是這麼尖銳要人命的話就更好了。我將臉埋得更深,索性當成蚊子叫,不想去理它,它總會停的。
丙真不叫了。
「喂,找哪位?」我的抱枕在震動,頭頂上方傳來鐘昂慵懶的聲音。
對喔,他昨晚在這邊過夜。本來有替他準備客房的,但因為看完「鬼話連篇」之後,我死抓著他聊天,不讓他走開;最後在精神不支的情況下,我先行入睡,八爪章魚似的纏住他,他也就在我身邊睡下了,可憐兮兮的當我的抱枕兼暖爐。四、五月天,白天熱,入夜可是會感到涼哩。
「菲凡,你的電話,朱先生打來的。」他撥開覆住我面孔的發,將電話筒放在我耳邊。
我樂得不必睜開眼,懶懶地回道︰「棣亞呀?有事嗎?我在睡覺呢,你就不能晚上再打電話來嗎?」
「菲凡,你身邊有人?」向來冷靜的聲音掩不住震驚的語氣。
我低沉的笑出了聲︰「嗯,一個大抱枕,很舒服,還可以幫我接听電話,很好用喔。」
「是那位住在花蓮的鐘先生吧?」
「對。」我懶得問他何以如此神算。
他倒是說了︰「見過兩次面,很有預感他對你的興趣,只是沒想到你願意接受他。」
「喂!你打電話來只是為了講這個嗎?那我可不可以掛你電話,回頭睡覺。」我喃喃抱怨。這男人是不是快當父親了,所以變得如此長舌?
「今天晚上有沒有空?我們必須談一些事情,明天我就要回新竹了。還有,意蓉--我的未婚妻很想見你一面,可以嗎?」
「我又不是動物園的動物。」我咕噥,翻轉了個身才又道︰「還有,如果她想示威或道歉,叫她省省吧。再假如她只是想明確了解你我果真無愛情,才肯放心,那我更是沒空。老兄,咱們相識二十九年知己一場,我什麼都可以依你,但可不要規定我得與你的女人當好朋友,我沒這種興致。再者,我很忙,你辦完離婚手續的話,幫我把戶口遷回台南,謝謝。最後、最後,請給我四佰萬當贍養費,謝謝!這樣一來,我未來五年的生活費就不必愁了,拜拜,您保重。」
「菲凡,你不想見她,我不勉強你,可是我必須見你一面。」他當然知道我掛電話的意圖,連忙搶言。
「等你當爸爸時,我會去喝滿月酒,就這樣了。」我這次果決的掛上電話,卻也消褪了睡意。真可惡!
我翻了兩翻,終于坐了起來,想賴床也沒心情了。
「你介意嗎?」他一直在打量我。未梳理的儀容看起來很狂野。
我抓了抓半長不短的發,全往後攏去--「曾經,我決定與他共度一生,以沒有愛情的方式。但老天不肯成全。」
「沒有愛,會活得比較安全嗎?」他試圖明白我不斷抗拒的心態。
我聳肩︰「不是的,我只是厭煩于人人都必須有愛情加身的說詞。我不怕「愛情」,只是討厭它。當然它如果硬要到來,我也沒辦法。看不慣人人視之若命而已。」
「反骨。」他湊過來給我一個早安吻。
「嗯,我們都還沒刷牙那。」我很快推開他,準備刷牙洗臉去。
他仍靠坐在床上看著我,我站在浴室門邊才想到一件事,回身看他︰「喂,男人早上較強是真的假的?」
他愕然了下,雖紅了臉,但仍是道︰「不一定。」
我不懷好意的笑了下︰「可憐的男人,你必須明白,我並不頂欣賞上床的行為,我比較喜歡抱摟的感覺。」
「現在談這個有點早,不是嗎?」他攤攤手。
我挑眉︰「你似乎很保守;你們保守的男人怎麼看待上床這擋子事?」
好家伙,他反將了我一軍︰「保守的男人認為,交往沒有半年以上,不許上床,正好與你試驗愛情的時間相同。」
喔!這男人愈來愈不木訥了,不知道跟誰學壞的。我給了他一個鬼臉,梳洗去了。
與我相處是很輕松的事,很多人都這麼說過。因為我的性子不像女人,趨于大而化之的中性。然而,既是中性,就沒有所謂的女人味,那麼會愛上我的男人,本質上是不是有一點點同性戀的傾向?
好詭異!我的腦袋總愛亂轉一些莫名的事。不知鐘昂想過這個問題沒有?哈哈※※※在台北待了二十天,為了等朱婭的母親病體可以稍稍康復,送回花蓮的醫院一步一步慢慢治療。醫生評估必須在未來五年內做多次手術,才可使毀掉的臉變得「能見人」;但要不見疤,或得回原來的美貌,卻是奢求了。幸好我得到了唐或的好消息,至少朱婭的母親不必煩惱醫藥費無著落。
只是——往後的日子,恐怕不好過了。我不知道朱茜迪能不能承受得住,也不曉得朱婭的未來會如何。也許母愛可以使一切如舊,也或許朱蒂迪會心性大變,連女兒也視為仇人。那麼,未來不免令人感到悚栗不已。
所以鐘昂護送朱女士回花蓮前,我一再一再交代他務必為她們母女倆做好健全的心理輔導。至于我,則要下台中處理一些事情。
「不許打電話給我,不許問我行蹤,不要因為我們在試著交往就認為你有任何權利過問我的一切。」在他還沒開口叫我保重時,我早已劈哩啪啦的先下手為強。
他早已被我的一串交代弄得傻眼,更別提要他對我的交代有所回應了。
許久許久,他才道︰「我不會打擾你,但你隨時可以打擾我。這是我的電話。」他將一張紙塞入我手中。
呃——呃——似乎我的宣告在相較之下有點不近人情。可是,這畢竟是我生平第一次交男朋友嘛,我只能依別人的經驗與必然的行為先下個通牒,不然以後不就任人予取予求了?
但顯然鐘昂不是尋常男人。他也沒戀愛過,所以不太知曉「正常」的步驟,也就不懂得對我要求互報行蹤。
那——我是不是太防備過度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