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實他們本來是很願意住在家中繼續過著被家人呵護的日子的,但雙方家長硬是存心要他們「好看」,直說既已成家就該培養成熟的性格與獨立處世的能力,不由分說將他們打包踢出門。
在孫束雅產後三個月復學的同時,他們夫妻倆便淪落到十坪大的小套房來了。幸好寶寶一個星期只與他們住三天,另外四天由孫家與李家的人均分,否則他們夫妻一定會崩潰。
寶寶真的來得太快了,轟炸得人措手不及。
李舉韶,這個十九歲的小爸爸兼大一新鮮人,正努力地賺外快中。
如果他依然是個「正常」的青年,他必然會如同以前求學時一路由幼稚園風光到高中時期那樣,文武兼修、意氣風發,左手撈田徑賽金牌,右手執品學兼優獎狀,左腳踢足球射門得分,右腳揮灑蒼勁有力的毛筆字,然後,口中自然餃著為數不少的獎金、獎學金什麼碗糕啥的!
不過,既然為人父了,就不能再混混度日,醉生夢死下去。在賺錢第一的原則下,他老兄也就稍稍斂起孔雀羽毛,將翹得高高的尾椎垂下來,韜光養晦,以期做好為人夫的表率──至少必須做到若有女人來投懷,絕對不是因為他太招搖的關系。所以他沒參加社團,只在偶爾手癢時去運動社團玩一玩、到柔道社將人扛扛摔摔、到足球社射射門、到籃球社投三分球、到辯論社與人斗斗嘴諸如此類也只不過是偶爾。至于期中考得到全企管系最高分,也不是為了招搖,原因有三︰第一,因為混混如他,自小向來就有著莫名其妙當榜首的天分,不是他太強,而是別人太弱;第二,家中懸賞獎勵學金,第一高分一萬元,第二高分五千元,再下去就沒啦,如果混得太徹底,則會被大哥修理;第三呢,也是有助于賺錢的,全系第一名的亮麗招牌,足以傲視家教界混吃騙喝不愁了。
為人夫,可真是辛苦呀!
除了星期六、日必定留給家人之外,他晚上兼了四天家教,剩一天與志同道合的豬朋狗友在PUB唱歌娛樂自己兼客人,還可以賺取微薄的金錢;白天沒課時幫忙寫作業、抄重點,賣「考前猜題」命中率百分之六十,每每在考試前成為唯一搶手貨。
這麼忙碌的情況下根本沒有招蜂引蝶的機會,如果還會招來別人的愛慕,那也只能怪他生得太師;如果招來的是師長、學長們的關愛眼光,就得說他能力太強了。
不過,抱歉得很,他李家老兄一概沒精神理會,賺錢比較重要啦!
抄得很累,將筆一丟,李舉韶高舉雙手,動了動自己僵硬的肩膀。要命,晚上還得去教那名笨得飛天遁地的國三生何謂「因式分解」,天曉得一個連基本公式都搞不懂的小表如何去應付明年七月的大考?要他說,他會直接指著南陽街的方向祝他一路順風;方便的話,讓他賺介紹費更好。
不過,也不錯啦,將那小子的數學分數從個位數提升到十位數,小子的家長早已千恩萬謝。這個錢賺得並不辛苦,只是一味的賺錢操心勞力.還真不是人過的日子。
唉──呵──嘆息聲吁到一半改為呵欠聲,十月底了,天氣正好催人眠。
才想拿下二百度的近視眼鏡好生眯個十分鍾,卻見得一位娉婷美女已落座在他對面。氣質斯文,看來一極棒的優雅美女形象,足以勾引圖書館內百分之九十九的曠男芳心;只消她放放電,沒有半尾家伙能逃其電眼的魔力。而美人兒顯然也相當明白自己的功力高強,在夢幻般的一笑後,大眼直直對上對面的俊男──李舉韶,用端莊可人的笑臉以對,朱唇輕啟,流淌出清脆的嗓音︰
「李同學,又在用功了?」
他認識她嗎?李舉韶左看右看,發現一大票痴男眼楮抽筋地定在這邊,可見這位美女頗有來頭,不會是校花系花之類的人物吧?有可能。
「請問有何指教?」他直接問著。既沒有發暈盜汗,也沒有臉紅心跳,當然也就不會偷笑自己受美女青睞的好運道。
美人兒編貝玉齒輕咬下唇,顯見他的反應令她頗懊惱,也甚感因反應不對而使話題無以為繼。
「我……我是乙班的劉淳雨。」
她以那種「這會兒你該知道我是誰了吧」的表情期盼得到回應,實在令李舉韶無比為難。會令他注意的人不多,除非是某方面有專長的人才能榮列其上,但這位小姐除了她可能是系花之外,還有什麼豐功偉業嗎?
「你好。有事?」無論如何。這才是重點。何況以他現在的身分,最好表現得呆一點,如果對方的企圖是當他李某人的女友的話,能撇多遠就撇多遠。
「我……我想知道你對我的看法。」似乎用盡畢生之力才將話說完,並且含羞帶怯地垂下頭。
「我不認得你,所以沒有看法。而且我已有老婆了,沒有空出來的懷抱再去容納他人。我想,你應該也不是這個意思吧?」他很好心地給台階下。
「你……你有女朋友了?」而且還到了已稱「老婆」的地步?羞怯不見了,大美人此刻的紅暈是因為羞怒。
奇怪,怎麼沒有人相信他口中的老婆是真真正正的「老婆」?不管啦,沒差啦!他點頭。
大美人倏地起身,在眼中涌滿兩泡淚時,丟下一句︰「我不會放棄的!」
隨著白裙飄飄,大美人鎩羽退場,看得一票痴男好不心疼。
「造孽呀!」隨著一顆籃球飛來,調侃的女中音也傳了過來。
「杏子,又找我玩球了?現在不行,我工作還沒做完。」他將球丟回去。握起筆又開始努力賺錢。
王春杏甩甩短發,悄立一邊偷看他好看的側面。
莫怪他一入學就吸引女人注目,誰能不被陽光一般的大男孩吸引呢?俊秀的面孔因架了金框眼鏡而顯得無此斯文儒雅,而且他的皮膚天生不場曬黑,真正像一名白面書生;功課好,運動也強,口才更上佳,天生是白馬王子的料!尤其當他開懷大笑時,簡直讓女人心怦失神。
他自知條件好,但並不高傲,和氣而逗趣,與任何人都相處得極好。但他也有缺點的,太愛錢以及太過冷淡──對男女之情冷淡排拒。入學至今兩個月半了,一路跌碎在他身後的,是女子們的玻璃心。
因為他一直表明自己有要好的女友,所以大家也沒給他按上什麼辣手摧芳心的盛名……但,他真的有女友嗎?還是只是想阻止女人示愛?
王春杏衷心希望是後者。
「干嘛,吃我呀!要收錢了哦!還不把口水擦一擦!」李舉韶猛抬頭,笑弄著同班同學男人婆。
「去你的!我玩球去了,下工後咱們打一場。」
「再說。」他揮揮手,看她倉卒離去,不在意地聳聳肩。
終于得以拿下眼鏡會周公去了。
眼前花花草草芳華遍地,但他小指上的紅線,早與一名女子纏成了一生一世。說來還真的可惜,不過如果束雅不是紅線另一頭的伴侶,只怕會更可惜吧?
大概。這麼想也好,反正老婆到底是娶了嘛!
閉上眼,思緒蒙蒙,時光彷佛未曾走過十七個月,畢竟一年前與一年後根本沒啥改變。多的,只是一個叫李毓的小祖宗而已
這,其實已是天翻地覆了,在他們未及弱冠的小世界中……
若當真要起算他們之間不清不白的關系,其實也不必推算得太遠。雖然從國一同班之後彼此就有點給他那麼郎有情、妹有意,但敗筆在于他們都不喜歡當第二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