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麼好的女孩子,他應該為自己美好的未來努力一下,不要讓她溜走了。
「呀!王老板,你回來了?剛剛又有兩通代客送花的訂單,你回來了正好,我方可以出去送花。」
「不必不必!我去送就好了。來,這湯包給你吃,我馬上去送花——「
盎薔神色轉為凝重︰
「你不要讓我賺送花費?」這人出爾反爾哦!
「不是不是!你可以賺,我會讓你賺。我是說這種事必須互相配合,如果我出去送,你同時也可以抽成,我怕你在路上跑來跑去太危險,真的。我來送,錢給你賺。」王大豐雙手忙揮動,怕佳人誤會。
「哪有這樣的?」她疑問。
「這是本店的福利,真的!」
「喔。」富薔只好半信半疑。看到老板手上的點心︰「又買東西?您又餓啦?」
「對呀!我送貨送到一半肚子餓了,下車買點心,就順便包了一份回來。」
這位老兄之前四次也是以此為藉口。
「謝謝。」她只好道謝。其實肚子已撐得快吐了,哪吃得下?不過倒是可以拿回家當消夜。
「幾點要送花到達?」王大豐問。
「四點三十分以及四點五十分。」
「那還有一點時間,我們來喝杯下午茶——」追女友第一訣︰營造浪漫氣氛。可惜沒成功。
「小薔。」
花店門口,不知何時立了一尊太陽神,除了帥得讓男人自卑之外,同時全身燃著烈火,挺嚇人的。
盎薔驚跳了下,手上的澆花器倏地轉了向,不自覺地濺了花店老板一身。
「你……你……」老板?不!已經不是老板了。除去老板身分,他們算什麼?男女朋友?不是全都不算數了嗎?至少她是這麼認為。
「不認得我了?」陳善茗挑高濃眉,氣勢凌銳地大步走向她。
呵呵傻笑以對的富薔只能道︰
「買……花嗎?」奇怪,為什麼她會感到心虛?
「當個賣花女會比前一份工作輕松嗎?」他已逼近她眼前,凝聚了一天的火氣正等著正主兒生受。
不過美人身邊向有自詡英雄的人物在一邊亂晃。所以他們的心世界突兀地插入第三者攪和,也不是人意外的事了。
「先生,你想干什麼?」王大豐硬生生夾進對峙男女的中間。雖然此刻才發現自己依稀彷佛少了人家二三十公分,但身為老板,不可以漏氣。高高地將頭抬起,與大帥哥的下巴遙遙相對。
其實花店老板的阻隔無啥妨礙,畢竟中間的屏障同時也是屋內最矮的人。
這只小白兔是誰?
陳善茗看清了這位男子的長相,險些失笑。世上原來有人可以與兔子長得這般雷同,尤其那兩顆無時不露在唇外的大門牙,配上尖尖的嘴,真是唯肖唯妙啊!
「他是我的新老板。王老板,這位是我的——「
「男朋友。」話畢,富薔已然飛過楚河漢界,被抓入陳善茗懷中,彷佛第三者根本不存在,他說話完全沒有忌諱︰「既然你老是分不清男友與上司的界限,那我想你最好不要亂找工作。」
「我哪里有分不清?男友是男友,上司是上司嘛!有什麼好困難的。」她抗議。
陳善茗「哦」了一聲,很有禮貌地問︰
「那是說,你離了職同時也代表與我分手,只是敝人在下我的錯覺了?你依然是我的親親女友,從未改變?」
老奸詐!哪有人專門挖陷阱讓人去跳的?他就是!
「也不是那個意思啦。」她低下頭。
「那是什麼意思?」熱氣打鼻腔不斷噴出,他老兄脾氣也不好得很。
「我是想我們認識那麼久了,雖然相處情況也不錯,但這樣下去也不是辦法……」咦?怎麼有點像某個廣告台詞?
陳善茗沒有陪她一搭一唱,只盯著她,等她說出一些信服他的理由,否則她最好皮繃得緊一點。
「老板……不,陳先生……」
「還叫我『陳先生』!?我的名字呢?」他吼了聲。
嚇得威武馬上屈的富薔立即更改︰
「陳善茗啦!好啦,善茗就善茗,如果你要我明你小茗,我也不介意。」她很妥協地涎笑。
真是姊妹倆一個樣,徹底的欺善怕惡。
「如果你有勾引老板的習慣,我建議你給我安分地回公司當助理,少在外邊招蜂引蝶。「
「我沒有勾引任何人,當初是你硬要追我的呀!」
「問題是我追到了,你也是我的女朋友了。可是看看你的行為,根本是個嚴重失職的女朋友!為什麼要離職不曾對我說一聲呢?」他只差沒有現成的驚堂木讓他拍打了,活似在問案。
盎薔心虛地想躲遠一點,可惜陳老大在上,沒她閃躲的餘地。
「可不可以當我在表示『無言的分手』?」她悄聲地提議。
「那就是說你打算甩掉我?」
天啊,為什麼那麼冷的聲音可以噴出那麼旺的火氣?富薔抖顫的心開始向天父告解。
「我沒有甩掉你啦。」誰敢呀!?
「很好。意思是我們依然是情人?」
「對啦對啦。」只要能消他的氣,叫她老媽她也不會介意。
「那你就少給我在這邊跟兔子瞎攪和。跟我走!」抓住她的手,微一使勁,她已然被緊緊摟住,同時往門口移去。
「我要工作啦!現在不能與你約會。」
「你再也不必工作了。」
「為什麼?你養我呀!」她噓他。
不料她還真的猜對了。
「對!我養你。」大老板根本是氣暈了,口不擇言。
「憑什麼?」她真的很敢,居然追問下去。
好!她自找的!陳善茗沖口叫道︰
「憑我們現在就要去公證結婚。不出半小時你就會是我陳某人的妻子,明白了嗎?」
他他他……開玩笑吧!?
呆若木雞的富薔在被嚇呆的情況下遭人挾持上車,一路往法院而去。轟轟作響的腦袋瓜正在遭受前所未有的震撼。
他不是說真的吧?
然而面對一個氣得冒煙的男人而言,誰還妄想與他談理智呢?
欲知詳情如何,請待下回分曉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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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富蕷與康恕餘第一次踏入餐廳吃飯,而且還是五星級的大飯店耶。要不是為了某種特別的原因,依他們一個生性淡泊、一個儉嗇至極而言,怕是擺婚宴也會選擇吃路邊攤,哪會在尋常的日子輕易踏上這種地方。
幸好今天是她穿好質料衣服上班的日子,否則臨時被告知要去晉見男友母後,豈不手忙腳亂。
唉一踏入五星級飯店的大門,富蕷拉了拉男友的衣袖︰「吃一頓得花多少錢?」
「我訂的位置是歐式自助餐,一客八百,加上服務費一成,四個人吃不到五千元,放心。」
五千元?她一個月的伙食費耶!心好痛呀!
「吃不完可不可以打包?」
他笑看她一眼,如果不是在大庭廣眾之下,他真想吻住她嘟起的唇瓣。
交往了許久,甚至已認定今生妻子非她莫屬,但他仍未曾與她有過比牽手更進一步的接觸,然而隨著對她的了解與喜愛日深,想與她相濡以沫的便日漸強烈了起來。
男人天生便有著掠奪的本能,即使是斯文君子如他,哪有可能例外?只不過他較為中規中矩些罷了。然而「愛情」這一帖迷幻藥似的東西,必然有著邪惡因子在主導,引發出種種不文明的本能,上有、掠取、得到……以愛為名的戰爭形態,豈能不月兌軌失序?
否則不相干的個體,何苦硬湊在一起,共同遷就、互相適應地過一輩子?
也許這樣想是有點恐怖,但二十八年來,他敬情愛而遠之,站在門外,便是秉持這種旁觀者的看法。加上一直以來,女性並不曾留給他良好的印象,幾乎要認為自己不會有領略這種感覺的一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