準備好滿肚子的道歉求和的字詞,對著車子的後視鏡拉了拉自己的衣服,然後邁開大步堅定地往醫院走去。
「小姐,我找楊希安。」他露出一抹除了希安以外任何一個女子都會失魂的笑容,對著護理休息室里的一位小姐說著。
白衣護士睜大眼看他。
「她呀!她早就離職了呀!」
周約瑟的下巴差點又掉了下來,手上玫瑰散了一地。
希安決定要去找周約瑟。即使他有一座山那麼高的缺點,她還是會想他,喜歡他,想與他共處。雖置身景色怡人的溪頭,卻成天眉頭深鎖,感覺真的很沮喪。她心中藏不住話,她要回台北和周約瑟說清楚。
清晨起了個大早,收拾好僅有的幾件衣服,便往車子班次少得可憐的車站行去。據說公車早晚各一班,錯過了早班就只好等到日落西山。偶爾車子甚至會忘了來,等到天亮也絕對看不到一輛車子的影子。
這話一定是夸大了,因為她才站定在站牌旁,就見一輛車子從山下風馳電掣地飆上來;但好像不是公車。她失望地坐在一旁大石上。
飛快的雪白跑車猛地在希安面前「嘰」的一聲煞住,激起漫天塵煙。
希安被困在灰蒙蒙的泥塵中咳嗽不已,來不及做任何表示,車子的主人已然跳下車用鐵鉗般的雙手抓住她雙臂,興奮地叫︰「希安!希安!」是周約瑟。
她看到他一張失去光鮮、憔悴的臉。真是淒慘!向來他最注重外表︰頭發一定吹得一絲也不凌亂;臉上永遠保持光鮮白淨;穿衣服雖不曾西裝革履,但休閑的裝扮從來都是精心搭配,甚至連袖子要卷幾折都有他的一套學問。現在全都走樣了!
劉海凌亂地分散在額前,臉旁下巴全是隔夜長出的胡渣子,衣服全皺得不成型。他怎麼敢這樣子出門?
「你怎麼來了?度假嗎?」她問。心想真是巧遇,二人竟會在同一地方踫面。
正巧她要回台北找他呢。
她真是天才!他這種模樣看來有度假的閑情逸致嗎?瞧她天真的!
昨天得知她跑掉後,氣急敗壞地跳上跑車,盲目地在台北市尋找。等他稍為理智一點後,才驚覺自己的傻瓜行徑。他可以去楊家找呀,不然楊家人也必定會知道她的去向。為什麼他沒想到呢?即使得冒著被老女乃女乃一頓狠打的危險也是值得的。
幸運的是,老女乃女乃只拿防小偷的眼神瞪他,而一旁的史威則好心告知他希安的去向。溪頭?好地方!他昨晚一路開下來總共花了十個小時,並且迷路三次才千辛萬苦找到這里,終于——終于看到希安了。
「希安!我來向你道歉。」他直截了當地開口。
「我正要回台北呢;我決定原諒你了。」她笑開了眉眼,指著腳邊的行李。至少周約瑟是勇于認錯的。
「真的原諒我?」他不太敢相信自己的好運道。她難道不耍小姐脾氣?不故意刁難他嗎?這一招幾乎是所有女人的殺手?,可是希安沒有!這讓他大大松了口氣,天知道他在這件事上頭已經自我折磨得夠多了!百感交集地摟她入懷,久久吐不出一個字。
「不原諒你,我自己也絕對不好受。」她老實道。
這說法引起周約瑟挫敗的心揚起一絲希望,他目光炯炯地盯住希安。
「為什麼?怎麼說?」
希安目光清朗。
「你是個白痴,但我還是喜歡你。」
狂喜湮沒了周約瑟;原來並不是只有他一直在一廂情願,希安也是喜歡他才與他在一起的!哦!他早該想到的!她不是說過了嗎?她心中記得住的男人只有兩個,史威之外就是他了,這不就已經說明了一切?他怎麼沒有仔細回想她說過的話呢?害他繞了好大一圈還無法掌握希安的心!哎!他果然是個太笨牛!
現在什麼都無所謂了,希安喜歡上他了!知道這一點,其他事都不值得太在意了!
「再說一次!再說一次!」他仍不敢確定,需要更多的表示。
「說什麼?你是白痴?還是喜歡你?這兩個都毫無疑問,你一定生病了,看起來有些神智不清!」希安關心地伸手要探他額頭,卻被他抓住手。
他已經心里有數知道她永遠學不曾浪漫;不過,他也無所謂了!只要她一直依在他懷中,與他相伴,他什麼都可以不去在意。他低下頭,吻住希安兩片紅唇……
「嫁給我……」他的唇移到她耳畔。
希安暈沈沈地半依在他懷中,被他的熱情環得透不過氣——但感覺比以前都好。
「我要嫁給你嗎?」她有些自言自語。
「當然要!」他很快地替她做了決定。
想想,嫁人也沒有什麼不好,反正她現在已沒工作,沒其他的事好做。與他在一起感覺還不錯。好吧,就嫁他吧!希安突然感到心中涌滿欣喜與羞怯,這個男人要當她的丈夫呢!
她在他殷切企盼的目光中漾開了笑容,勾住他頸項說︰「好!我嫁給你。」
接下來的頭暈目眩,全因為周約瑟緊緊抱起她繞圈子,開心大吼大叫造成!
是的!她會嫁他,嫁給這個笨男人……。
第三章
無論怎麼說,將沈拓宇由海外調回來,實在是太大材小用了些。
冷靜敏捷的頭腦,十年專業武術、輪法特訓,使得他就任警官以來一直是黑社會人物忌諱不已的破案高手。一向「出借」各國聯合偵破大椿販毒案、走私案與槍械交易,破案歷史輝煌。所承辦的案件幾乎都是轟轟烈烈,刀里來,劍里去,槍林彈雨的。他就任愈多年,名氣愈大,上頭交代下來的Case危險性就愈高,而他對這種冒險的生活也一向習以為常。事實上,多年下來,他破案結下的梁子不少,即使他突然想月兌離這種生活,仇家還不肯放他甘休呢。
一道密令,將他逼了回來,坐鎮在警署中當自由人,不在任何人管轄之內,負責支援棘手案件。半個多月來破了不少懸案,日子還算是忙;但對過慣刺激生活的沈拓宇而言,簡直無聊得快瘋掉了。悶!除了悶,還是悶。他全身筋骨舒展不開,卻又無可奈何。再輝煌的成績,再多的抗議,也動不了母親的決心。饒他冷酷無情,卻也無法對母親的淚眼無動于衷。
極少人知道,他自幼就是被有計畫地訓練成一流警探,所以今天才能有可媲美一流殺手的身手。他是父親一手培育出來的。他的父親即是警界最高指揮首領人物沈斐。一生嫉惡如仇,鐵令如山的沈斐以鏟除惡勢力為己志,不惜將獨生子放在前鋒,游走全世界。打從沈拓宇出生就被父親送走,到各地受訓,幾乎沒讓他有童年歲月,甚至沒有親人陪伴,他都挨過來了;可是沈斐的妻子卻因長期不安與思念病倒了,嚴重到了無求生意志,逼得向來情感擺在理智之後的沈斐終于急召兒子回台灣。
從十六歲開始,他正式參與案件,由非正式的少年刑事做起,到受階,游走各國舉足輕重,之間總共花了十二年歲月在辦案上;辦案成了他生命的全部。
並非他嗜血,所以才不安于現狀;只是,成天光破這些偷竊、捉奸、聚賭的小案件,並沒有什麼用處,對民眾也沒有多大實質的幫助。與那些毒梟、殺手、軍械走私的頭子周旋,勝了,至少可消弭全球性的一場迫害,使免于恐慌。那些集團的危險性足以動搖一個國家的興亡。
巡邏或許無聊,但總比坐在辦公桌,看那些故意打扮得千嬌百媚的女警爭相獻殷勤好過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