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备好满肚子的道歉求和的字词,对着车子的后视镜拉了拉自己的衣服,然后迈开大步坚定地往医院走去。
“小姐,我找杨希安。”他露出一抹除了希安以外任何一个女子都会失魂的笑容,对着护理休息室里的一位小姐说着。
白衣护士睁大眼看他。
“她呀!她早就离职了呀!”
周约瑟的下巴差点又掉了下来,手上玫瑰散了一地。
希安决定要去找周约瑟。即使他有一座山那么高的缺点,她还是会想他,喜欢他,想与他共处。虽置身景色怡人的溪头,却成天眉头深锁,感觉真的很沮丧。她心中藏不住话,她要回台北和周约瑟说清楚。
清晨起了个大早,收拾好仅有的几件衣服,便往车子班次少得可怜的车站行去。据说公车早晚各一班,错过了早班就只好等到日落西山。偶尔车子甚至会忘了来,等到天亮也绝对看不到一辆车子的影子。
这话一定是夸大了,因为她才站定在站牌旁,就见一辆车子从山下风驰电掣地飙上来;但好像不是公车。她失望地坐在一旁大石上。
飞快的雪白跑车猛地在希安面前“叽”的一声煞住,激起漫天尘烟。
希安被困在灰蒙蒙的泥尘中咳嗽不已,来不及做任何表示,车子的主人已然跳下车用铁钳般的双手抓住她双臂,兴奋地叫:“希安!希安!”是周约瑟。
她看到他一张失去光鲜、憔悴的脸。真是凄惨!向来他最注重外表:头发一定吹得一丝也不凌乱;脸上永远保持光鲜白净;穿衣服虽不曾西装革履,但休闲的装扮从来都是精心搭配,甚至连袖子要卷几折都有他的一套学问。现在全都走样了!
刘海凌乱地分散在额前,脸旁下巴全是隔夜长出的胡渣子,衣服全皱得不成型。他怎么敢这样子出门?
“你怎么来了?度假吗?”她问。心想真是巧遇,二人竟会在同一地方碰面。
正巧她要回台北找他呢。
她真是天才!他这种模样看来有度假的闲情逸致吗?瞧她天真的!
昨天得知她跑掉后,气急败坏地跳上跑车,盲目地在台北市寻找。等他稍为理智一点后,才惊觉自己的傻瓜行径。他可以去杨家找呀,不然杨家人也必定会知道她的去向。为什么他没想到呢?即使得冒着被老女乃女乃一顿狠打的危险也是值得的。
幸运的是,老女乃女乃只拿防小偷的眼神瞪他,而一旁的史威则好心告知他希安的去向。溪头?好地方!他昨晚一路开下来总共花了十个小时,并且迷路三次才千辛万苦找到这里,终于——终于看到希安了。
“希安!我来向你道歉。”他直截了当地开口。
“我正要回台北呢;我决定原谅你了。”她笑开了眉眼,指着脚边的行李。至少周约瑟是勇于认错的。
“真的原谅我?”他不太敢相信自己的好运道。她难道不耍小姐脾气?不故意刁难他吗?这一招几乎是所有女人的杀手?,可是希安没有!这让他大大松了口气,天知道他在这件事上头已经自我折磨得够多了!百感交集地搂她入怀,久久吐不出一个字。
“不原谅你,我自己也绝对不好受。”她老实道。
这说法引起周约瑟挫败的心扬起一丝希望,他目光炯炯地盯住希安。
“为什么?怎么说?”
希安目光清朗。
“你是个白痴,但我还是喜欢你。”
狂喜湮没了周约瑟;原来并不是只有他一直在一厢情愿,希安也是喜欢他才与他在一起的!哦!他早该想到的!她不是说过了吗?她心中记得住的男人只有两个,史威之外就是他了,这不就已经说明了一切?他怎么没有仔细回想她说过的话呢?害他绕了好大一圈还无法掌握希安的心!哎!他果然是个太笨牛!
现在什么都无所谓了,希安喜欢上他了!知道这一点,其他事都不值得太在意了!
“再说一次!再说一次!”他仍不敢确定,需要更多的表示。
“说什么?你是白痴?还是喜欢你?这两个都毫无疑问,你一定生病了,看起来有些神智不清!”希安关心地伸手要探他额头,却被他抓住手。
他已经心里有数知道她永远学不曾浪漫;不过,他也无所谓了!只要她一直依在他怀中,与他相伴,他什么都可以不去在意。他低下头,吻住希安两片红唇……
“嫁给我……”他的唇移到她耳畔。
希安晕沈沈地半依在他怀中,被他的热情环得透不过气——但感觉比以前都好。
“我要嫁给你吗?”她有些自言自语。
“当然要!”他很快地替她做了决定。
想想,嫁人也没有什么不好,反正她现在已没工作,没其他的事好做。与他在一起感觉还不错。好吧,就嫁他吧!希安突然感到心中涌满欣喜与羞怯,这个男人要当她的丈夫呢!
她在他殷切企盼的目光中漾开了笑容,勾住他颈项说:“好!我嫁给你。”
接下来的头晕目眩,全因为周约瑟紧紧抱起她绕圈子,开心大吼大叫造成!
是的!她会嫁他,嫁给这个笨男人……。
第三章
无论怎么说,将沈拓宇由海外调回来,实在是太大材小用了些。
冷静敏捷的头脑,十年专业武术、轮法特训,使得他就任警官以来一直是黑社会人物忌讳不已的破案高手。一向“出借”各国联合侦破大椿贩毒案、走私案与枪械交易,破案历史辉煌。所承办的案件几乎都是轰轰烈烈,刀里来,剑里去,枪林弹雨的。他就任愈多年,名气愈大,上头交代下来的Case危险性就愈高,而他对这种冒险的生活也一向习以为常。事实上,多年下来,他破案结下的梁子不少,即使他突然想月兑离这种生活,仇家还不肯放他甘休呢。
一道密令,将他逼了回来,坐镇在警署中当自由人,不在任何人管辖之内,负责支援棘手案件。半个多月来破了不少悬案,日子还算是忙;但对过惯刺激生活的沈拓宇而言,简直无聊得快疯掉了。闷!除了闷,还是闷。他全身筋骨舒展不开,却又无可奈何。再辉煌的成绩,再多的抗议,也动不了母亲的决心。饶他冷酷无情,却也无法对母亲的泪眼无动于衷。
极少人知道,他自幼就是被有计画地训练成一流警探,所以今天才能有可媲美一流杀手的身手。他是父亲一手培育出来的。他的父亲即是警界最高指挥首领人物沈斐。一生嫉恶如仇,铁令如山的沈斐以铲除恶势力为己志,不惜将独生子放在前锋,游走全世界。打从沈拓宇出生就被父亲送走,到各地受训,几乎没让他有童年岁月,甚至没有亲人陪伴,他都挨过来了;可是沈斐的妻子却因长期不安与思念病倒了,严重到了无求生意志,逼得向来情感摆在理智之后的沈斐终于急召儿子回台湾。
从十六岁开始,他正式参与案件,由非正式的少年刑事做起,到受阶,游走各国举足轻重,之间总共花了十二年岁月在办案上;办案成了他生命的全部。
并非他嗜血,所以才不安于现状;只是,成天光破这些偷窃、捉奸、聚赌的小案件,并没有什么用处,对民众也没有多大实质的帮助。与那些毒枭、杀手、军械走私的头子周旋,胜了,至少可消弭全球性的一场迫害,使免于恐慌。那些集团的危险性足以动摇一个国家的兴亡。
巡逻或许无聊,但总比坐在办公桌,看那些故意打扮得千娇百媚的女警争相献殷勤好过太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