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倆倆相忘 第22頁

作者︰宋星帆

「初雲,你沒見到淑四。她才是鬼靈精怪!」

「淑四現在在哪兒?」我對這位四小姐有了興趣。

老爹搖搖頭。「倫敦、巴黎、威尼斯、紐約……她居無定所。」

「何不召喚她回來?」

「初雲,在石家她是女主人,同我平起平坐的。」

「老爹,你最寵愛的是淑四才對!是吧?」我看出了端倪。

「偏偏這小妮子愛跟我作對。淑四這名字,是為了紀念素貞而來的,‘賢良德淑’以此類推。改不得的!」

「就為了這件事,她一直同你嘔氣?」

「是啊!一嘔就是好些年。」老爹笑得開心。

「淑四一人在國外,您放心嗎?」

「她有取之不盡的金錢來源,而且獨立性強,才十來歲便已跑遍世界各地!我管不了她,她也不讓我管。」

不知何時才能會一會這淑四小姐。

同她借的衣服,已放回她的衣櫥內。

房間依舊干淨異常,一塵不染地,顯然老爹特別吩咐僕人每天都要打掃,以便隨時等著淑四回來。

我離開老爹的休憩室,回到樓下的餐桌旁。良二正小口地喝著白蘭地,他連喝酒的樣子都無懈可擊,港星張國榮也沒良二如此地優雅,仿佛周遭的事物都同他無關。

德三氣鼓鼓地,大口喝著白蘭地;賢一不知如何是好,看我下樓來,他忙向我招手。

焦琴真被良二下了魔咒,一對眼楮直盯著良二轉。我拿起一杯冰水往焦琴臉上潑了去,焦琴這才回過神來,但不解地看著我。

我要賢一去取車。我得趕快送走焦琴。

良二見我壞了他的事,並沒有生氣,反正他的目的已經達成。這招太厲害了!良二不但打擊了我與德三,同時也向眾人宣示︰他不是沒有女人,他只是不要罷了!

只要他一個眼神,女人就會乖乖就範。

上帝對他太過思寵了!傍了良二完美無缺的外貌,又給了他獨特的吸引魅力,教人想不看他都難!

水仙!良二活月兌月兌是一株水仙,帶有靈性的水仙。

今天的良二,一身是綠,身上多了一分朦朧之美。

「水仙不開花!」德三冷哼道。德三暗罵良二「裝蒜」,一直以來,德三老覺得良二是個怪人。

二十世紀末最後一位處男,陰陽怪氣地,再加上他雖排行老二,地位卻比老大賢一來得還要崇高。

要不是良二對從商沒有興趣,石氏企業他怕早已大權在握。

從小,德三就看良二不順眼。哪有男生漂亮成這樣的?小時的良二,像極了搪瓷女圭女圭,比女生還像女生,比女生還漂亮。同學們都知道,德三有個比仙女還漂亮的「姊姊」。這可氣死德三了!小小年紀的德三,就是個大男人主義者。

人不風流枉少年。

德三女朋友一個換一個,良二卻始終毫無動靜。

在德三眼中,良二是個異類,也是個眼中刺。看見良二他就討厭!男人就該同德三一般,周旋在女人四周。

什麼謬論!真以為自己是開屏的孔雀?到處求偶!

石家三兄弟,沒有一個是完全「正常」,賢一也不例外!

街上隨便拉住一個普通男人,問他願不願意同賢一交換身份,十有八個會說願意;那不願意的,一個是嗤之以鼻,不相信如此無聊之事,一個則暈了過去,不知是興奮抑或訝異。

賢一同我說,他要去加拿大考察市場,為時一個月。

石氏企業,老二沒興趣,老三又吊兒郎當,只想坐享其成,老四則不見芳蹤,只得賢一一肩扛起了。

「你會想我吧?」

「當然!想你一千、一萬遍。」

我同賢一如膠似漆般纏繞在一起,難分難舍。

自那晚石家聚會後,焦琴仍驚魂未定。她直嚷著,良二不是人,他根本是魔。她說,她就像被催眠似地朝良二走了過去。

他和催眠大師馬汀相差無幾了!焦琴直呼著︰「怎麼會這樣?原本是想去見見世面的。誰知會落到如此下場!」

焦琴果然如我所料,好奇地想去石家瞧瞧。

「德三再找過你嗎?」我間焦琴。

「他哪有空!」

焦琴遞給我一張報紙,上面寫著︰花仙子小姐選美的兩位佳麗,為了石三公子爭風吃醋,大打出手。

良二若見到這則新聞,一定直覺惡心、幼稚;可德三不這麼認為,他就是喜歡女人為他爭來搶去的。

「焦琴,你不會喜歡德三吧?」

「初雲,你當我是稚齡少女?」

「那就好!」

「不過,石良二這回給我挺深的印象,至今無法忘懷!」

「焦琴,良二不喜歡女人的,我同你說過了。」

「真可惜!那麼好看的男人。」焦琴托著腮嘆氣。

「他有自戀狂!」

「初雲,你佔盡了便宜!原本是我先看上賢一的,他像極了‘梅爾吉勃遜’!」焦琴故意同我說笑。

我拍拍她。「焦琴,你也該找男朋友了。」

「前天,我踫見齊政水了。」

我眼楮一亮。「如何?他同你打招呼沒有?」

「沒有!他根本不認得我了。」

「那你同他打招呼不是很尷尬嗎?」

「誰說我同他打招呼了?我只是‘看見’他而已。」

「難道你們真已‘倆倆相忘’了?」

「是吧!只是他忘得快些,我忘得慢些。」

唉!「焦琴,你曾為他的離去,哭得死去活來。」我故意提起這事。

「哪有!」焦琴翻我一個白眼。

「是--你沒有!只不過掉幾滴淚罷了!」我一直笑著。

「那是有‘異物’跑入我眼內所致!」她辯駁著。

我沒再說下去。那「異物」是「失戀」帶來的!必須在化妝室里待上好久,才能用水將它除去,而眼中的「異物」卻又作怪地鑽進心里,在夜闌人靜時,搞得你心直嚷著痛,直到將它排出體外的那天,你才能獲得重生。

看來焦琴已走出來了,往事何必再提!

暮雲一直沒寫信回家。他連春節都沒有回來過年,不過,他回來同誰過年呢?家中冷冷清清,只有我一人。鄰居王大偉依舊熱心,我不該拒人于千里之外,可他女朋友盯得緊,深怕他背著她搞花樣。

看他們小倆口,時而吵鬧時而恩愛,那也是一種幸福,有人同你吵同你鬧,吵鬧過又和好如初。唉!是幸福了!別身在福中不知福才好!

夜里接到賢一的越洋電話。

「焦琴提醒我,防著你在國外走私。」我說。

「初雲,你不信我?」

「不信你,便不會同你這樣說了。」

「好了,」他笑笑。「快睡吧!你那里已是深夜了。」

幣上了電話,正想就寢時,門鈴響了。

是誰?我只希望是暮雲。

我開了門。是一個陌生女子。年約二十來歲,還年輕著。

「小姐,你找誰?」

「佟初雲!」

「我就是。」她抬頭看著我。她不美,同我一樣相貌普通,穿著一件寬松的衣服,臉色蒼白,頭發披散,神情中有著一種孤絕。我不認得她,從未見過她,她為何找我?

「我懷了石賢一的孩子。」她哀怨地說。

天哪!原來她寬松的衣服下,有著隆起的肚子。我請她入屋里坐。

我不能只憑一面之辭,就判了賢一的罪,因此,我必須了解一下。我遞了杯熱茶給她,天氣有些冷。

她手上捏著一條小手帕,在兩手間直打著結,看來是幾經掙扎之後,才決定來找我的。

「我本來不想來的!」她的表情有些哀淒,原本就不亮麗的臉,如今更猶如苦瓜一般。

「你說,我听!」我不是不講情面的人。

「我想同你借錢,好打掉肚里的孩子。」

「幾個月了?」

「快三個月了。再不拿掉就來不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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