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倆倆相忘 第17頁

作者︰宋星帆

這世間本就有人倒、有人起的。

長江後浪推前浪;後浪終有一天也會成為前浪的。

我和賢一的關系,該告一段落了。

我沒有被利用的感覺,我是心甘情願的。而我也沒那麼貪財,真要賢一的一千萬。沒有!扣除媽媽的醫藥費外,我分文不取。我不願多拿他一分錢。

「初雲,這筆錢你大可收了下來。」

我搖了搖頭。不可以的!

「初雲,我們仍是朋友。」

「朋友?我們不一直都是朋友嗎?」

「湘雯的父親希望我和她復合。」

又來了!「湘雯的意思呢?」我忍著間。

「湘雯肝腸才斷,不再表示任何意見。她心灰意冷到了極點,把洛玉寒的著作全都給燒了。」

「你呢?你的看法呢?」我的意的是這點。

「我--我說不上來」

賢一就是這點好,凡事給人留情面。就算賢一心中不肯,他也不會明說的,不知道哪一天,他才會為自己著想。

「湘雯的父親去找老爹商量。」

「他想搬老爹出來壓你?」

「是吧!」

「老爹應會贊成的,他曾經也認同過這門親事。」

「不!老爹反對。」

「反對?他反對你吃回頭草?」

「初雲,你用詞不雅。」

都什麼時候了!我還扮淑女不成?

「那楚伯伯反應如何?」

賢一皺了皺眉。「面如……嗯……」

「豬肝色?」

「差不多吧!」

「賢一,你呢?你心中究竟作何打算?」

「我希望湘雯能夠振作起來。」

「你願意幫她的,對不?」

「湘雯曾是我妻,夫妻之情我沒忘。」

「你能照顧她到何時?你對她已經沒有責任了。」

「初雲,若是我能力所及,為何不幫人?」

「如果她要你再娶她呢?」

「不會的!湘雯的心上人不是我。」

「誰知道!人是會變的。」

「初雲,你對我的事極為關心。」

我站起身,為賢一重新煮過咖啡。咖啡冷了,我順便躲了一道問題。

賢一來我家,越來越覺得輕松自在。

如同兩個老朋友般,邊喝咖啡邊談心事。

「初雲,你將來有何打算?想不想換一份工作?」

「換工作?我還能做什麼?」

「我的私人秘書如何?月入六位數。」

我愣愣看著他。「需不需要陪老板上床呢?這麼好賺的工作。」

賢一險些被我的「大膽」嗆住了口中的咖啡。

「初雲,你當我是披著羊皮的狼。」他拍拍胸口。

「不,你是小羊,我才是野狼。」

我不自覺移動著身子。

他竟然怕。「初雲,你要做什麼?我們不需要再演戲了。」

「誰同你演戲?」

我一把抱住了他,不容許他閃躲。

「初雲,你知不知道你在做什麼?」

我知道!我當然知道!

我在月兌賢一的衣服。我想同他上床,現在!

賢一的雙手莫可奈何地舉起。

我吻著賢一的臉、脖子、胸膛……

「初雲,你不後悔?」他的聲音漸漸變了。

後悔?我有什麼好後悔的?錯過了今宵,才會遺憾終生。

在我不斷地誘惑下,賢一原本想推開的手也松了下來。他摟住了我,口吻著我,我和他抱在一起。

我們從藤椅上滾了下來,滾在地板上……

我起身走到浴室淋浴。我留戀方才的一切,一個動作、一個申吟、一個吻,任何一個細節,我都留戀萬分。

走回客廳,賢一已穿好褲子,但仍赤果著上身。

好結實、誘人的胸膛,我為之迷戀。

「初雲!」賢一喚我。

「石先生,你可以走了。」我壓抑著內心的沖動。事情到這兒應該告一段落的。

「初雲,你趕我走?」

「是的!我要你走,我們的關系到此為止。」

「初雲,我們不仍是朋友嗎?」

「你見過朋友上床的嗎?」

「初雲,你讓我迷惑,我不知你要的是什麼。」

「我要同你上床,如此而已。」

天哪!我把自己說成什麼了?可是我不想讓他知道我愛他,明知不可能,卻又無法自拔。

「石先生,穿好你的上衣,可以走了。」我打開大門,請他出主。

「初雲,你為何如此對我?」他的眼神有苦。

「你放心,我不會同你要錢的!我不是妓女。」

「初雲,是否我剛才的‘表現’不夠好,不能滿足你?」

唉!石賢一,你為何總想是自己的錯?

我低下頭。「我只要一夜風流。」

「初雲,你不似隨便的女人。」

「我說我想嫁你,我想當富家少女乃女乃成不成?」

「初雲,你不是愛慕虛榮的女人。」

「這也不信,那也不信!石先生,你真難伺候。」我的聲音大起來。

他也回我︰「你左一句石先生、右一句石先生,你將我們之間叫得好疏遠,你何必如此?」

「不然,我該如何呢?你說啊!」

「你真想成為石家少女乃女乃?」

「是又如何?不是又怎樣?」我推他出去。

石賢一走出大門前,深深凝望著我。只怕過了這一夜,從此變成兩個世界的人。

我背靠著門,身子漸漸往下沉,縮成了一團。抱著臉,枯坐在地板上。

屋內空蕩蕩地。媽媽死了,暮雲在前線當兵,只有我一人。適才的溫存已不在了,賢一走了。

我明明愛著他,卻又趕走了他。我不是沒有灰姑娘情結,一顆心也早已蠢蠢欲動。

我撥了電話給焦琴。我需要她的意見。

「什麼!你同石賢一上床了!」她大表驚訝。

「其實,我們連床都沒上,我們是在地板上的。」

「初雲,你可真夠大膽的。戰況想必很激烈。」

「焦琴,我沒心情說笑。」

焦琴話鋒一轉,立刻問了一個再嚴肅不過的問題。「初雲,你可有做預防措施?」

「有,我吃了避孕藥。」

「初雲,你不是處女吧?」

「你見過如此豪放的處女嗎?」

「那現在有何打算?」

「倆倆相忘!」

「真做得到?」

「不行也得行!我已無路可走。」

現代男女,有多少人不都是一下了床,便分道揚鑣。

「初雲,我過去陪你。」

「謝謝!」我由衷感謝。

焦琴來時,給了我一個關懷的真誠擁抱。

媽媽過世已有一段時日了,我得開始新生活才行。大批涌入的創作稿件,看得我目不暇給。我的眼楮酸痛也得往下看,深怕錯過一朵奇葩。

老板不經一事,不長一智,他將合約書改過了。以前,同作家簽授權出版合約,現在改成了出資聘請寫作的合約,著作權歸出版社所有。

而且,合約上詳載,作家不得在別家出版社使用同一個筆名出版其他著作。反正是願者上勾,不願者回頭。

大量的文藝愛情小說,一版只印兩、三千本,出版社一個月出版新書二、三十本,想要成名出書的作者,多如過江之。肯投入本公司旗下的新人,如雨後春筍般,一個一個冒出頭來。

市場上清一色是言情小說的天下。許多家出版社都走這路線,猶如書市戰國風雲。

老板戰戰兢兢地,深怕被別家出版社搶走了市場。

我都覺得,現今的作家好似乖乖牌,只想著出書,也不管合約合不合理、妥不妥當。大筆一揮,台約書上簽下自己的姓名,便等著初嘗「作家」的滋味。

老板好似變了個人,對新進作家沒有以前來得尊重。身為下屬的我,不便多言。

作家自個兒都不會替自己爭取權益,我們身為公司的編輯,又何須與公司作對?

有那麼一、兩個作家,小心翼翼地問我︰「是否到別家出版社一定要使用別的筆名?」

「公司花下無數心血栽培一位作家,總不能捧紅了你,卻讓你跳槽到別處吧?日後你若真的紅了,自然有條件同公司談你所希望的合理待遇。」我答得很得體,為雙方都留了情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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