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走!他站起來了,想必是看上了我,再不走不行的!
焦琴可比我還會說笑,她自然地認為被相中的是她。
我一直瞪著石賢一直到看不見他。
說也奇怪,對石良二這個俊美無比的客串男友,我沒再注意他;反倒是「拉皮條」的石賢一,我記憶深刻。直到回了家,我還能清楚記得他的模樣。
暮雲在房里。我叩了叩他的房門。他的事,我極為關心,自然不敢怠慢。
「暮雲,媽媽說你服役前想同小梨結婚?」
「姊,我愛小梨,我怕失去她。」
我看著這個個頭比我高,又長得比我好看的弟弟。他完全遺傳了爸爸的身材和外貌;我像媽媽,矮個子且姿色平平。但,我以暮雲為榮,他甚至到後來書都讀得比我好。如果他能克服心結,便是十全十美的了。
暮雲的書桌上,放著一個盒子,這盒子已非從前那個,以前是木制,這個是鐵的。
我知道暮雲後來也一直有著收集鑰匙的習慣。那鑰匙盒內,有著暮雲揮之不去的記憶。
是懷念,是感恩;是懺悔,也是內疚。
我的好弟弟,你要等到哪一天才肯用鑰匙打開自己的心門呢?父親的死不能怪罪于你,若不是你當時的鬼靈精怪,只怕連你的命都賠了進去!
午夜夢回時,何必再細數心中傷痕。
「暮雲,我不贊成你未立業先成家。」
「可是我……」
「別說你怕,兩情若是久長時,又豈在朝朝暮暮?」
暮雲沒有再回話,他仰躺在床上,死盯著天花板。
火災之後,暮雲變得極其敏感。他不抽煙,也不吃燒烤,因為不想看見奪去父親生命的凶手--火。
第二章
經過了幾次討價還價後,洛玉寒終于又同出版社續約了--拿百分之十五的高版稅,外加每本書最低印量三萬本。如今洛玉寒紅成如此,自然有條件談籌碼的。此一時彼一時也,想當初洛五寒也不過是個小作家。這世上,成功的人無非是天分加上努力,再加上運氣。
寫得比洛玉寒好的作家,恐怕也為數眾多,可他們偏偏沒有洛玉寒的運氣︰受到讀者青睞。
難得地,洛玉寒走過來同我說話。他這個大作家,還能識得我們這般小編輯?
「有人向我打听你。」洛玉寒說。
誰會對我有興趣?除了--
「那一晚我離開‘香格里拉’餐廳時,見石賢一走過去和你說話,我認識賢一,我們同是一家俱樂部的會員。賢一一向是個好好丈夫,他同女人搭訕,這可是新聞。」
「所以你就說認得我?」
沒想到洛玉寒也是個嘴碎的男人。那晚同他吃飯的女人不知是誰。洛玉寒使君有婦,怕也是背著老婆走私。
「那女人是我的讀者,真誠希望見我一面。」的確,寄到出版社寫給洛玉寒的信,一袋袋的。
我懷疑洛玉寒會否把這些出版社轉交給他的信看完。信上筆跡,清一色是女人的字跡,女性讀者是洛玉寒的擁護者,也是推動市場的最大功臣。
「他知道我認得你之後,不住地問你的事。」
「我沒什麼可以讓人說的。」
「說得也是!」
我討厭起洛玉寒。他講話同小說中的人物是兩回事。洛玉寒錙銖必較,是個再現實不過的男人;可他筆下的男主角,無不浪漫深情。
但,人家是大作家,我可得罪不起。
「他想再見你。我告訴了他你上班的地點。」
「謝謝你的好意,大作家。」
以往我戲稱洛玉寒大作家時,他總會自謙不敢當;可如今他表明當之無愧,樂干接受別人的奉承。
丙然!說曹操,曹操就到。石賢一開了一輛寶馬來到出版社,立即在門口引起一陣騷動。孤陋寡聞的我猶不知石家是橫跨港台的富商。井底之蛙的我,這才上了一堂社會學。
其他編輯們看我的目光有些詭異。我知道他們心中在想什麼,憑我這種姿色,怎麼可能,
我知道我是市井小民,我本就無意高攀,是石賢一找上我的,一切都與我無關。而且只是吃頓飯而已,我想同他把話說清楚,我並非嗜錢如命的女人,希望他另找他人。
「卡迪亞」,一家異國風味的高級餐廳。我吃著咖哩。挺辣的!味道不錯。
「你是個聰明的女人.我想你知道你的雀屏中選並非偶然。」石賢一喝著白酒,他喝酒的樣子很有品味。
「我像誰?」我直截了當地間。
石賢一沉默不答,又啜了口酒。
「你妻子?婚前情人?童年時的青梅竹馬?還是你母親?」我說了一連串的答案等他挑選。
我這張再普通不過的臉,走在街上,四海之內皆姊妹。
「其實--不是挺像,只是你心事內斂的樣子像極了她。」石賢一說著,放下了酒杯。
「心事?準告訴你我有心事的?你會佔卜不成!」
「你和她一樣,打死不承認有心事。」
我是有心事,可這世上誰無心事?只是有人喜歡說,有人喜歡藏罷了!
有什麼大不了的?不足為奇。
「你別這樣看著我行不行?沒人告訴你,你長得很帥、很有成熟男人的魅力,有著一對令人心神蕩漾的眼楮嗎?你再這樣看著我,小心我愛上你,纏著你不放。」我說笑著。不過,石資一的確是個耐看的男人。
「她不是我妻,也非情人,更不是青梅竹馬。」
「那就是你媽媽嘍!」我提出的答案只剩這一個。
「當然不是。她至多大你一、兩歲。」
「那她究竟是何方神聖?」
「她叫桑利敏。」
桑利敏!桑利敏不就是桑小梨的姊姊嗎?天啊!我像她?不!我自覺比她好看多了。怎麼說呢?
桑利敏已嫁為人婦,而已生了兩個小孩,她的腰分明與水桶一般粗;臉上的肥肉已擠出了雙下巴。她和丈夫感情可好,兩夫妻還真是絕配呢!結了婚之後一起發福,夫唱婦隨。我見過他們夫妻幾次,一家子和樂融合。桑利敏的丈夫是個小科長,做幾年也升不了職的那種。可夫妻倆似都無雄心壯志,日子過得極為悠閑。
「你認得她?」石賢一一臉訝異。
「桑利敏,我弟弟女友的姊姊也叫桑利敏。她嫁人了,且有兩個小孩,你別破壞人家的婚姻啊!」
「我知道她結婚生子了。」
「那你打听她做什麼?彼此都已男婚女嫁,各不相干了。」
「她是我這生中的第一個戀人,我和她同一所高中。」
謎底揭曉了,原來是同學兼戀人。可戀人與情人有差別嗎?石賢一剛才否認了情人的關系。
「單戀不能算是情人。」
原來如此。換做是我高中時,也會單戀石賢一的。
「我單戀桑利敏」。
啊?有沒有搞錯?一個像「梅爾吉勃遜」的超級大帥哥會暗戀桑利敏?不可能的!人的容貌不可能改變太多的!
換做是桑小梨,倒還說得過去。桑利敏?不可能!
我同她挺談得來,她待人極為真摯誠懇,與人兩三下就仿佛老朋友般熟悉,非常安于家庭主婦的生活。她自嘲是那種最甘于平凡的女人,只要丈夫、孩子都在身邊,她就心滿意足了。她是個很容易滿足的人。因此她快樂,所謂知足常樂就是她的寫照。她的胖,實在也因為心寬。
不過,明眼如我,當下知道某些地方,我與她是同道中人,我們都是肯自我犧牲的人--為了身邊的親人,有什麼苦,忍一下就過去了。提它做什麼?日子怎可能都是快樂無愁、高枕無憂的?無非是苦中作樂、甘之如飴罷了!
他會心一笑,知我看穿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