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走!他站起来了,想必是看上了我,再不走不行的!
焦琴可比我还会说笑,她自然地认为被相中的是她。
我一直瞪着石贤一直到看不见他。
说也奇怪,对石良二这个俊美无比的客串男友,我没再注意他;反倒是“拉皮条”的石贤一,我记忆深刻。直到回了家,我还能清楚记得他的模样。
暮云在房里。我叩了叩他的房门。他的事,我极为关心,自然不敢怠慢。
“暮云,妈妈说你服役前想同小梨结婚?”
“姊,我爱小梨,我怕失去她。”
我看着这个个头比我高,又长得比我好看的弟弟。他完全遗传了爸爸的身材和外貌;我像妈妈,矮个子且姿色平平。但,我以暮云为荣,他甚至到后来书都读得比我好。如果他能克服心结,便是十全十美的了。
暮云的书桌上,放着一个盒子,这盒子已非从前那个,以前是木制,这个是铁的。
我知道暮云后来也一直有着收集钥匙的习惯。那钥匙盒内,有着暮云挥之不去的记忆。
是怀念,是感恩;是忏悔,也是内疚。
我的好弟弟,你要等到哪一天才肯用钥匙打开自己的心门呢?父亲的死不能怪罪于你,若不是你当时的鬼灵精怪,只怕连你的命都赔了进去!
午夜梦回时,何必再细数心中伤痕。
“暮云,我不赞成你未立业先成家。”
“可是我……”
“别说你怕,两情若是久长时,又岂在朝朝暮暮?”
暮云没有再回话,他仰躺在床上,死盯着天花板。
火灾之后,暮云变得极其敏感。他不抽烟,也不吃烧烤,因为不想看见夺去父亲生命的凶手--火。
第二章
经过了几次讨价还价后,洛玉寒终于又同出版社续约了--拿百分之十五的高版税,外加每本书最低印量三万本。如今洛玉寒红成如此,自然有条件谈筹码的。此一时彼一时也,想当初洛五寒也不过是个小作家。这世上,成功的人无非是天分加上努力,再加上运气。
写得比洛玉寒好的作家,恐怕也为数众多,可他们偏偏没有洛玉寒的运气:受到读者青睐。
难得地,洛玉寒走过来同我说话。他这个大作家,还能识得我们这般小编辑?
“有人向我打听你。”洛玉寒说。
谁会对我有兴趣?除了--
“那一晚我离开‘香格里拉’餐厅时,见石贤一走过去和你说话,我认识贤一,我们同是一家俱乐部的会员。贤一一向是个好好丈夫,他同女人搭讪,这可是新闻。”
“所以你就说认得我?”
没想到洛玉寒也是个嘴碎的男人。那晚同他吃饭的女人不知是谁。洛玉寒使君有妇,怕也是背着老婆走私。
“那女人是我的读者,真诚希望见我一面。”的确,寄到出版社写给洛玉寒的信,一袋袋的。
我怀疑洛玉寒会否把这些出版社转交给他的信看完。信上笔迹,清一色是女人的字迹,女性读者是洛玉寒的拥护者,也是推动市场的最大功臣。
“他知道我认得你之后,不住地问你的事。”
“我没什么可以让人说的。”
“说得也是!”
我讨厌起洛玉寒。他讲话同小说中的人物是两回事。洛玉寒锱铢必较,是个再现实不过的男人;可他笔下的男主角,无不浪漫深情。
但,人家是大作家,我可得罪不起。
“他想再见你。我告诉了他你上班的地点。”
“谢谢你的好意,大作家。”
以往我戏称洛玉寒大作家时,他总会自谦不敢当;可如今他表明当之无愧,乐干接受别人的奉承。
丙然!说曹操,曹操就到。石贤一开了一辆宝马来到出版社,立即在门口引起一阵骚动。孤陋寡闻的我犹不知石家是横跨港台的富商。井底之蛙的我,这才上了一堂社会学。
其他编辑们看我的目光有些诡异。我知道他们心中在想什么,凭我这种姿色,怎么可能,
我知道我是市井小民,我本就无意高攀,是石贤一找上我的,一切都与我无关。而且只是吃顿饭而已,我想同他把话说清楚,我并非嗜钱如命的女人,希望他另找他人。
“卡迪亚”,一家异国风味的高级餐厅。我吃着咖哩。挺辣的!味道不错。
“你是个聪明的女人.我想你知道你的雀屏中选并非偶然。”石贤一喝着白酒,他喝酒的样子很有品味。
“我像谁?”我直截了当地间。
石贤一沉默不答,又啜了口酒。
“你妻子?婚前情人?童年时的青梅竹马?还是你母亲?”我说了一连串的答案等他挑选。
我这张再普通不过的脸,走在街上,四海之内皆姊妹。
“其实--不是挺像,只是你心事内敛的样子像极了她。”石贤一说着,放下了酒杯。
“心事?准告诉你我有心事的?你会占卜不成!”
“你和她一样,打死不承认有心事。”
我是有心事,可这世上谁无心事?只是有人喜欢说,有人喜欢藏罢了!
有什么大不了的?不足为奇。
“你别这样看着我行不行?没人告诉你,你长得很帅、很有成熟男人的魅力,有着一对令人心神荡漾的眼睛吗?你再这样看着我,小心我爱上你,缠着你不放。”我说笑着。不过,石资一的确是个耐看的男人。
“她不是我妻,也非情人,更不是青梅竹马。”
“那就是你妈妈喽!”我提出的答案只剩这一个。
“当然不是。她至多大你一、两岁。”
“那她究竟是何方神圣?”
“她叫桑利敏。”
桑利敏!桑利敏不就是桑小梨的姊姊吗?天啊!我像她?不!我自觉比她好看多了。怎么说呢?
桑利敏已嫁为人妇,而已生了两个小孩,她的腰分明与水桶一般粗;脸上的肥肉已挤出了双下巴。她和丈夫感情可好,两夫妻还真是绝配呢!结了婚之后一起发福,夫唱妇随。我见过他们夫妻几次,一家子和乐融合。桑利敏的丈夫是个小科长,做几年也升不了职的那种。可夫妻俩似都无雄心壮志,日子过得极为悠闲。
“你认得她?”石贤一一脸讶异。
“桑利敏,我弟弟女友的姊姊也叫桑利敏。她嫁人了,且有两个小孩,你别破坏人家的婚姻啊!”
“我知道她结婚生子了。”
“那你打听她做什么?彼此都已男婚女嫁,各不相干了。”
“她是我这生中的第一个恋人,我和她同一所高中。”
谜底揭晓了,原来是同学兼恋人。可恋人与情人有差别吗?石贤一刚才否认了情人的关系。
“单恋不能算是情人。”
原来如此。换做是我高中时,也会单恋石贤一的。
“我单恋桑利敏”。
啊?有没有搞错?一个像“梅尔吉勃逊”的超级大帅哥会暗恋桑利敏?不可能的!人的容貌不可能改变太多的!
换做是桑小梨,倒还说得过去。桑利敏?不可能!
我同她挺谈得来,她待人极为真挚诚恳,与人两三下就仿佛老朋友般熟悉,非常安于家庭主妇的生活。她自嘲是那种最甘于平凡的女人,只要丈夫、孩子都在身边,她就心满意足了。她是个很容易满足的人。因此她快乐,所谓知足常乐就是她的写照。她的胖,实在也因为心宽。
不过,明眼如我,当下知道某些地方,我与她是同道中人,我们都是肯自我牺牲的人--为了身边的亲人,有什么苦,忍一下就过去了。提它做什么?日子怎可能都是快乐无愁、高枕无忧的?无非是苦中作乐、甘之如饴罢了!
他会心一笑,知我看穿了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