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引颈,罗小路就把整杯啤酒灌进喉管了,看得一口圣代、一口啤酒的程多伦目瞪口呆。
“看什么?把你吓傻啦?”
“你很能喝酒。”
“啤酒哪能算酒,只是比较苦的白开水罢了。”
“我觉得已经能喝醉人了?”
“那要看是什么人,像你这种一口圣代,一口啤酒,不要说一瓶,一杯就醉得乱七八糟了,拿我来说,就是把我丢进啤酒缸泡上一夜也醉不了。”
“你怎底会有这种酒量?”
“我怎么晓得?天生的吧。”
“你烟抽得厉不厉害?”
“一天两包。”
“一天两包?”
程多伦的眼睛睁得大大的,不太相信的望着罗小路那张比自己还年轻的脸。
“这有什么好大惊小敝的。”
“烟抽太多对身体健康影响很大。”
“管它的!大不了翘蛋。”
“好奇怪,我今天碰到两女人,都会抽烟。”
“我是其中之一。”
“嗯,另外是我去应征工作的一女人。”
“你去应征什么工作?”
“说起来也很滑稽,我去帮一个人写字。”
“帮一个人写字?这是什么莫名其妙的工作?”
“那人她是用左手写字的,上个礼拜撞车手碰伤了,医生说至少两个月不能写字,所以……我写她念。”
“你写她念,她是干什么的?是作家?”
“我不知道,她没告诉我,我也没问。”
“我猜一定是作家,你猜会不会是?”
“我不敢定。”
“打赌好不好?”
“打赌?打什么赌?”
“啤酒半打,嗯,再加牛排一客,怎么样?敢不敢打?”
“敢,不过——啤酒半打,如果我赢了,我没办法把它喝完。”
“我替你喝。”
“好!”
罗小路小拇指伸出来,手肘靠到桌中央。
“一言为定。
背完了小指拇再盖指章,程多沦的兴致更大了。
“明天下午五点半在这里碰面,你能不能来?”
“反正赢输酒都是我喝的,这种事白痴也不会放弃。”
看了看手腕上的表,罗小路站起来。
“我还有事先走一步,明天五点半准时碰头。”
“我一定准时到。”
罢迈出脚,罗小路看了桌上的烟一眼。
“这包烟我带走,算我借的。”程多伦还没来得及说什么,罗小路已经把烟塞进裤前的口袋,昂头大步走出去,肩上扛了一个脏兮兮的嬉痞袋。
圣代早融化了,端起还剩大半杯的啤酒,也不晓得哪来的一股冲动,一口气就见了底,望着空酒杯,程多伦被自己吓了一跳,但,眼睛里一片得意。
☆☆☆
从电梯间到四楼,程多伦一望表,还差十分才满两点。昨天女主人交待不能退到,也不要提早,准两点正。手伸到门口的电铃处,程多伦又缩了回来。
一会儿望表,也不晓得望了多少次,那漫长的十分钟只缓缓的过去五分钟。
程多伦索性在楼梯口上,眼睛对着表上的秒针一圈一圈的绕。
突然,程多伦的眼睛从指针的转绕里,接触到一个好尴尬好尴尬的镜头——
门开了;女主人钩着一名年约三十五六岁的男人脖子,充满留恋的吻着。
这是非常非常尴尬的,起码在程多伦的感觉上,不晓得眼睛是睁是闭好,一时,程多伦把呼吸停在鼻翼间,动都不敢动。
“噢,我的左手来了。”
舒云发现了程多伦,松开钩在陆浩天脖子上的手,帮陆浩天按电梯。
“晚上如果不来,给我电话。”
电梯门开了,舒云满眼的爱意,柔情地凝望着陆浩天。电梯门都要关上了,舒云还忘我的抛去飞吻。
回转身,舒云像才注意到后面站着程多伦,拍了拍额头。
“嗨,对不起,都忘了你还站在这里。”
程多伦的脸上仍留着一丝丝刚才的尴尬,窘窘的跟在舒云后面进了黄色系统色彩的客厅。
“你好像来早了?是吗?”
搓搓手心,程多伦做错事似的点点头。
“到书房来,我们开始工作吧。”
进了书房,程多伦简直无法想像,世界上会有人对同一种色彩产生如此浓厚的偏爱。
浅米色的墙,和客厅相同的地毡。一架设计别致而特殊的大书橱,也是黄色系统的咖啡色的音响嵌在墙里,女乃油色的高背椅子和一张同色的摇椅,十分精巧,总而言之,这间书房给人的感觉跟客厅是相同的温馨。
“还记得你的工作是做什么吗?”
“你念我写。”
舒云把一叠稿纸摊开在书桌上,然后在桌旁的录音机里装上录音带,即刻,书房里扬起了某种气氛,也许是配合着书橱、书桌和稿纸吧,那气氛是属于一种文学感里升起的性灵。
“我先要让你清楚一下你工作的对象。”舒云点了根烟,坐在摇椅上:“我是写小说的,好多年了,这还是我第一次找别人代笔,这是个新的尝试,希望你能跟我配合得好。”
“这么说,你是作家?”
喷一口烟,舒云笑笑:
“既然这个职业被称为作家,那么就算是吧。”
程多伦心底暗叫了一声输了。
“好了,现在我把写的格式告诉你。”舒云从摇椅里站起来,夹着烟:“很容易,我一说你就明白。”
诸如每段的前面空两格,对白的地方加个括弧等,这些简单得任何人都能明了的格式交待结束,舒云退回摇椅,拿了个烟灰缸放在旁边。
“明白了吗?”
“明白。”
“好,现在我开始念——。”吸进烟,半天喷出来,舒云思想片刻,开始念:“望着浪琴的火车消失,陈中时心境上杂乱极了,情绪隐隐的哀怅,有一股莫名的空荡,扰得整个人很不稳定,长了这么大,第一次这么掌握不住自己,理由是因为一份做一千个梦都料不到的感情,不偏不倚的打中了自己——。”
拧熄烟头,舒云又燃上一根。
“我会不会念的太快了点?”
“不会,我跟得上。”
“好,那我们继续。”
音乐轻轻的泻,烟雾淡淡的迷漫,舒云一腔浓厚女人味的声音,很好听的落出,程多伦愈写愈适应的手,一切顺利地进行着。
时间在一念,一写中滑过去,三个小时的工作时间,一晃结束了。
舒云没有多用程多伦一分钟,五点正,舒云从摇椅里站起来。
“好了,今天的工作到这里结束。”
“可是这段才写一半。”程多伦没站起来,心里有一份责任感。
“明天我们再接。”舒云翻翻稿纸,十分满意:“你跟我配合得相当好。”
程多伦好乐,咧着牙笑了。
“那明天我准时来。”
“如果你来早了,就按铃,别站门口等。”
出了书房,送程多伦到门口时,舒云笑着说。
“明天我一定控制好时间。”
“再见。”
“再见。”
怀着满足的兴奋,程多伦招了辆车,赶去赴昨天那个莫名其妙订下的约会。
一路上,程多伦不停的对女主人发生许多好奇,为什么她那么偏爱黄色?这种偏爱在程多伦的感觉上像是牢不可破的固执。程多伦还发现,女主人对音乐有强烈的需要,昨天一进门,她做的第一件事就是放音乐,今天,才进书房,她又有相同的举动。
下了车,程多伦一眼就看见昨天那个女孩坐在那儿抽着烟,烟灰缸里堆了不少烟头,像是来了很久。
“嗨!”罗小路懒懒的嗨了一声,先向进来的程多伦打招呼:“你倒是很准时。”
“你来多久了?”
“整个下午没地方去,在这坐了半天。”罗小路懒懒的身子向前拱,挑挑眉毛:“怎么样?那个人是不是作家?”
“我输了。”输是输了,但见到这个女孩,程多伦蛮开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