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爱莲羞不可抑,之颖说得太直率了。
“你不觉得低估了我,也低估了你自己?”之颖再说。她自己也惊奇,这句话说得好“成熟”!
有一阵短暂时间的沉默,然后,韦皓的眼中射出坦然、感激的光芒,爱莲也收敛了脸红、羞涩,勇敢的抬起头来。之颖的话,之颖的谅解不止解除了他们心中的不安,更使他们觉得,他们根本是正大光明。爱的本身并不是罪过,是吗?他们更有得回一个朋友的喜悦。
“我们该——什幺都不说,对吗?”韦皓又活泼了。
“当然!”之颖指指天上的星星:“这幺夜了,你还不走?要我来赶你走吗?”
韦皓模模头,傻傻的笑起来。之颖的口吻不是和以往一模一样?之颖还是那幺霸道,毫不在乎,毫无心机,他还担心什幺?天!他简直太幸运了。他可以担心全世界的人,绝不是之颖,原来—以往他并不真正了解之颖,没了解哪来的爱?他这糊涂虫,差点把事情弄得那幺糟!他并不是负情变心的人啊!他不曾失去之颖的友谊,他又得到了爱莲的爱,哦!这不正是他的整个世界吗?
“我走了,我现在就走!”他看看之颖又看看爱莲,又咧开嘴笑笑,拍拍爱莲的肩头,转身走了:“明天一早来!”
之颖和爱莲目送着他消失在小径的尽头,才同时转回头,视线相遇,爱莲又闪开了。
“我有——很多话,不知道该怎幺讲!”爱莲细声细气。
“不必讲了,”之颖洒月兑的耸耸肩:“我听不进,这个时候我宁愿听点音乐!”
“但是——”爱莲嗫嚅的。
“我知道你想说什幺,”之颖盯着她看:“算了吧!把那些话写成一篇文章,或写成一首诗,当做告诉过我好了!”
爱莲沉思一阵,她这个女孩子心机太深,思想太窄,所以才会把自己弄得婆婆妈妈。其实,她一点也不坏,可以说十分善良呢!(不是吗?有的女孩子抢了别人的男友还得意极了,道什幺歉?内疚什幺?当它死的!)
“我真不能相信——你不再生气!”她终于说。
“你以为我扯谎?”之颖怪叫起来。
“不,当然不是!”斯文的爱莲被吓了一跳:“我只是—想不到——有你这幺大方——洒月兑的人!”
“那本不关大方、洒月兑的事!”之颖笑起来:“如果我爱韦皓,我就像立奥一样跟你拼了,大不了两败俱伤。你懂吗?别钻牛角尖了!”
“刚才见你——比见法官更可怕!”爱莲微笑一下,她笑起来的确是女孩子味十足。
“荒谬!”之颖抓起吉他:“爱莲,我们虽是好朋友,可是我从来不喜欢你的个性。要爱就爱,要恨就恨,遮遮掩掩的——哎!算什幺英雄好汉?”
爱莲不出声,神色上显然是同意之颖的话。
“我生来就是这个样子,有什幺办法?”她终于幽默起来。
“去问你的父母!”之颖从草地上跳起来往屋子走:“爱莲,你想过吗?我们可能为韦皓而争得你死我活?”
爱莲呆一下,之颖已走回屋子,她只开一句玩笑,可怜的爱莲,她可能又要想一个晚上了!
之颖倒在床上,睁大双眼望着天花板。她并不真想睡,她只是必须这幺做,才能避免爱莲的纠缠——也不算是纠缠,她只是不想听爱莲讲那些话。
今夜有爱莲和韦皓的陪伴,倒也不觉得寂寞,她不是说了整夜的话吗?只是,心中仍然若有所牵,若有所失。和韦皓他们恢复友谊当然是件好事,可是就算不恢复她也不介意,真的不介意!她不停的在问自己,在什幺事上得罪了以哲?他简直没理由这幺久不来,就算他有了女朋友,抽个空来小径走一趟也行啊!
她的杰作——那首她费了整夜功夫录好的清晨大自然交响曲还没有机会和以哲共赏——或者永远没有机会了?她怔怔的想着,为什幺她那幺肯定以哲和她一样欣赏?也许以哲听完了会指着她说傻女孩呢?
哎!总是以哲,之颖也变得婆婆妈妈了!为什幺总在这儿想呢?此地离以哲的学校只需要走二十分钟,为什幺不自己去看看,什幺不都明白了吗?就算以哲又是那句“你先回去吧!我好忙!”她也甘心,是不是?
之颖高兴一点,拿起书桌上的小镜子,展开一个愉快的笑脸,安心的踢掉鞋子上床睡觉。之颖永远是个快乐无忧,努力助人的女孩!
她睡得很好,也许是自我安慰有功吧!醒来时已是满室阳光,一个翻身跳起来,天!快十点了,她真糟,计划好要去找以哲,偏偏睡过了头,找不到以哲也是天意!
她在浴室里手忙脚乱,弄得砰砰碰碰,天都要塌下来一样。人一急起来手就不灵活,她弄翻了爸爸的剃须水,弄倒了整盒洁牙粉,她愈急愈糟,那些没有生命的东西也和她为难起来。冲出浴室,满脸涨得通红,活像被教授教训了一顿般的懊丧。
淑怡已预备好早餐,她却嚷着不吃,一边往脚上套鞋子。当然啦!要赶时间。何况找以哲又不是找别人,她用不着那幺讲究,依然是牛仔裤一条,T恤一件,运动鞋一双。要是见以哲也得打扮,天都要翻了!
她满怀着清晨的希望,带着和阳光一样的笑容,雀跃着奔进以哲的学校,若不是担心以凌可能在工作,她可要一路嚷着以哲的名字上楼。
推开以哲的办公室,冷气开着,桌上、沙发上收拾得整整齐齐——她高兴看不见那堆医学资料。但是,屋子里没有人。她索性走进去,以哲可能在卧室。敲敲卧室门,没人应,再敲一敲,随手推开了,依然没有人,以哲呢?去了哪里?
之颖在屋子里转了一圈,希望破灭了,愉快的笑容消失了,早知道以哲不在,她该在家里吃了早餐来,现在肚子饿得昏头昏脑,简直是自作自受!
心里失望,就全写在脸上了,她没好气的走出以哲的办公室。算了,回家吧!下午骑脚踏车到淡水去,累得半死不活的回来倒床就睡,不又过了一天?何必一定要找以哲!他在忙——管他忙什幺,又不关她的事!
迎面碰到捧着一大叠资料的以凌。她仍是那幺洒月兑,衬衫,长裤,头发用大发夹束在脑后,不同的是她戴了一副好大的近视眼镜,看起来更有气质。她看见没精打采的之颖,十分意外。
“之颖,你怎幺在这儿?”她问。
“我来找以哲,他不在!”之颖双手插在裤袋里,神情有点落寞。
“又不在?”以凌推推眼镜:“最近他总不在,我还以为他去找你!”
“我一星期没见过他!”之颖说。
“奇怪,他在忙什幺?”以凌说话也不经过大脑:“或者忙着交女朋友吧!”
“我——回去了!”之颖心中满不是昧儿,她——当然不是忌妒,只是以哲不该有了女朋友就忘了她,他们是——哎!好朋友吧!
“好!他回来时我会告诉他你来过!”以凌不在意的。
之颖挥挥手,转身走下楼。
来了也是白来,她仍然见不到以哲,仍然不知道他在忙什幺——罢了!何必一定要以哲?没有以哲她也能生活得很好,难道以哲还能陪她一辈子?没道理!
之颖说得出做得到,从今天起,忘了以哲,当做不认得这个人,不想他,不念他,就算他来了,也——不理他,谁叫他无缘无故的一星期不见人影?玫瑰的事——算了吧!努力了那幺久也不见得有效果,有的时候多管闲事是吃力不讨好的,由他去吧!之颖以后只管自己的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