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多的为什么、为什么在脑中徘徊,他益发痛苦了。五年来,他和浣思虽同在台北,却极少有机会见面,他们之间也没有联系,更没有互通消息。想不到浣思订婚后,他们的距离反而接近了,像现在,小小五百呎左右的空间只有他们俩,他能听到浣思的呼吸,能感觉到浣思的体温,能握住她的手,他的确是那么接近,然而——心灵呢?
当单独面对昏迷的浣思时,他不再掩饰自己的感情,不再关闭自己心扉,他依然爱她,像二十多年前,像第一次见到她时一样地爱,刚才一的冲动,他冲口而出的“傻完思”几乎泄漏了心底秘密,好在浣思不清醒,她不曾觉察,否则——他将怎样难堪?怎样难以自处?
病房门轻晌,是护士吗?他不理,依然握着浣思的手。专注地、深情地凝视她,属于他的时间只有那么短,当浣思痊愈时,他将永无机会,他怎能不珍惜?
好久、好久,病房门不曾再响过,进来的人没有出去,怎样不懂规矩的护上?他发怒地转回头,看见的是倚墙而立、若有所思的沛文——他的老同学兼老朋友。
“沛文!”他感激地叫,有些讪讪地放下浣思的手。“我非常感谢你对浣思所做的一切!”
沛文也包着头,戴着口罩,身体每一部分都藏在白袍中,但那眼光却——是那样奇异。
“不必谢我,你肯来陪浣思,我再辛苦也值得。”沛文会有深意地说。
“这么晚——你不回家?”哲凡明显地闪避。
“我睡了五小时。”沛文摇摇头,“医院里有这么重要的病人,我不放心。”
“她醒过一阵,不痛苦了,我叫护士替她打安眠针。”哲凡看浣思一眼,“她很——坚强、很勇敢。”
“我知道她会,因为你来了。”沛文真挚地说。
“与我无关。”哲凡自嘲地说,“我帮不了她,我对她已——再无意义!”
“是否有意义只有她知道。”沛文说,“她要求你来,我相信这是最好的答案。”
“她深心里一直觉得我是医生。”哲凡说。
“那么她该要求我来陪她。”沛文笑了。
“可是——我是她前夫。”哲凡的脸色不好,“前夫”是个很刺激人的名词。
“正伦呢?”沛文不给哲凡闪避、推据的余地。“正伦在手术室外守了几小时,又徘徊在无菌室的玻璃墙外,浣思却从来没要求他进来。”
“你说这些——有什么用?”哲凡的声音僵硬了,他是骄傲的,他不容许人侵犯到他的骄傲。
“你该比我更明白。”沛文轻轻一叹,“在浣思心里,能陪伴她、能帮助她的只有你,正伦——只是玻璃墙外的人,他永远进不来。”
“什么——意思。”哲凡眼睛睁得好大。
“两个人都这么骄傲,你们——要互相折磨到何时呢?”沛文再叹一口气。
“我根本不明白你说什么。”哲凡漂亮的脸涨得通红,沛文触及他心中最柔软的一部分了。“事实在眼前,不由你幻想。”
“幻想?”沛文不解。
“正伦是浣思的未婚夫。”哲凡终于说,“他们都是成年人,不会冲动地做错事,再说,正伦也是我的朋友,我不希望你造成大家的误会。”
“哲凡——唉!好吧!”沛文无可奈何地放弃了。“第三者是无法帮上忙的,我只希望你考虑自己本身的事。”
“我——”哲凡皱眉,“你该知道我的脾气!”
“我知道,我同时也知道浣思的倔强、固执不输于你,她却在最后关头同意开刀,哲凡,你要倔强到几时?你非要拖到无可救药吗?”
“生命对她还有意义,她自然同意开刀,我——不同!”哲风站起来了。“你再劝我,我只有离开。”
“你请便!”沛文胸有成竹地一笑,“你可以随时离开,只要你狠得下心!”
“曾沛文,你——专和我过不去吗?”哲凡叫起采。
“刘哲凡,如果要打架才能使你清醒,我愿意奉陪!”沛文毫不退步。他们是老同学、老朋友,互相熟知对方的个性,沛文不能任哲凡这样下去。
“你说什么都没有用!”哲凡固执得像条牛。“我决定了的事,绝不更改!”
“你真残忍!”沛文盯着他,冷静而有力地说,“你可是想用生命来令浣思痛苦、后悔一辈子?”
哲凡一震、脸上泛起怪异的红晕,口罩掩不到的地方还看见他脸上的肌肉抽搐,是沛文讲中了他的心事?他可是以生命来令浣思痛苦和后悔一辈子?
“哲凡,你若爱她,怎能这样对她?”沛文叹息,“何况浣思——哎!或者你自己慢慢会发现、会知道。”
“你别信口开河胡扯,”哲凡不能忍耐了,“我的感情早在五年前就死了,我不爱任何人!”
“爱与不爱你自己清楚,我作为朋友的,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沛文诚挚地说,“哲凡,你考虑,你若现在接受治疗,你未必一定要开刀。”
“你——走吧!”哲凡深深吸一口气,他甚至不肯再跟沛文谈话。“浣思要早晨九点左右才会醒,你上班时再来看她好了。”
“我不回去,我在办公室睡一下。”沛文管浣思检查一下,又看看四周的仪器。“如果情形不起变化,再过三天她就能搬到普通病房,只是——这三天是痛苦难挨的。”
哲凡不出声,紧握着自己双手坐在那儿。
“浣思这段时间不会起变化,我让护主来守着,你休息一下,好吗?”沛文再说。
“不。”哲凡一口拒绝了。”你走吧!我留在这里,我不累,不要休息,有变化——我会通知你。”
“哲凡——”沛文摇摇头,转身出去。
哲凡,哲凡为情所苦、为爱所用,为什么不肯承认呢?骄傲的人——只有吃更多的苦了。哲凡,浣思,谁能帮得了他们呢?
上帝!
早晨七点一刻,秦恺日赶到浣思开刀的医院门口了,他是在家中窗口看见心馨离家赶公路局车,这么早,他知道她一定是去医院,想也没想就追着出来。可惜心馨那一班车已开走,他只得坐下一班,十分钟之差,他相信她已经到了医院。
心馨拿着书包,穿着制服,她一定是预备探望过浣思之后就上学的,她真难得,做了五年邻居,他第一次看她起得这么早,赶得这么急,母女情深,是天性。
他从公共汽车上跳下来,正预备走进医院,一部突如其来的计程车越过正要开行的公共汽车停了下来,车上跳下一个高大英俊却满头大汗的男孩子。秦恺一看他,本能地往后一缩,躲在路边一辆汽车的后面,他不明白,秦康,他的哥哥赶来做什么?
只见秦康一边抹汗,一边大步奔进医院,他根本没注意缩在一边的秦恺,当他知道心馨已来医院的,他几乎没有考虑就坐计程车赶来,他心中想着昨夜的话,他答应要陪心馨的。
秦康的背影消失在医院大门里后,沉默的秦恺才从汽车后走出来,他脸上已失去了刚才那一份热切和欢喜。他早晨没有课,他是诚心诚意来陪心馨和荒思,他绝没想到会碰到秦康——他沉思一阵,脸色平静。心中却在交战,他还要进去吗?半晌,他终干转身悄然而退,理智打了胜仗,他不该也不能和哥哥争。
然而秦康为什么要来,他不上班?他不陪今天要从美国飞回采的韦梦妮?他从计程车跳下来时的匆忙和焦急绝对是真的,他为心馨竟可以放弃其他更重要的事,他——不是糊涂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