朗尼的中国管家居然替他们烧了很不错的中国菜,还煮了饭、炖了汤,令斯年和慧心惊喜不巳。
“好久没吃过正宗的家乡菜了。”她说。
“我是沾你们的光。”朗尼搓着手开心得很。“她从不烧中国菜给我吃,她叫我——‘鬼佬’!”
这一声“鬼借’把斯年和慧心都笑坏了,朗尼讲得字不正,腔不圆,又怪又滑稽。
饭桌上气氛十分融洽,斯年和朗尼仿佛已是好老。好老的朋友,他们几乎无所不谈。
晚餐后,他们移到灯光柔和的客厅。
“一个月后你们回香港时,我会来纽约送你们。”朗尼真诚地说。
“如果你忙就不必了。”蕙心说。
“难得找到像斯年这么好的聊天对手,”朗尼摇摇头,“我们应该在六年前就认识,对不对?慧心。”
斯年知道他的意思是说,若干六年前相识,就不会有斯年当神父这回事了,但——命运,谁拗得过?
“总之我们已经认识,已经是朋友,”斯年凝望着他,非常真诚的。“将来我们会有许多时间交往。”
“你来哈佛?”朗尼大喜。
斯年看蕙心半晌,终于说:“有机会——我想试试。”
蕙心大震,他说想来试试?斯年,那表示——表示
在纽约的总公司实习,蕙心就觉得轻松多了,到底有六年的工作经验,又是她所熟悉的业务,而且实习——也不会真要处理什么事,比起在香港那种繁忙,她觉得简直和休假没有什么分别。
斯年也很闲,他总是在酒店他的房里等蕙心,他不是说要在纽约的教会帮忙做一点事吗?
他从来没提过这事,慧心也没问——她是不敢问,因为斯年看来像有心事。
蕙心刚从公司回来,斯年的电话就来了。他总是能准确地算定她回来的时间。
“今天工作仍然愉快?”斯年问。
“除了等足了八小时比较苦之外,其实我只是到每个部门找熟人聊天。”她笑。
“那有什么好实习的?不如回香港。”他说。
“这是公司的制度——斯年,你想回香港了?”她说了一半,猛然惊觉。
“没有。”他考虑了一下。“不过很无聊。”
“斯年——”羞心想问教会的事,却忍住了。“我马上过来,我们当面谈。”
“出去走走,好吗?”他问。闷闷地。
“好——但是去哪里?”她问:“天快黑了,我们有勇气站在纽约街头?”
“其实也不一定会被抢,那要看个人的运气。”他终于笑了。“我们去兜风。”
“新泽西州?”她的心情跟着他的笑声好起来。
“只要走走,地方并不重要。”他说,笑声消失,又有点深沉。
“好——我五分钟过来。”她开始不安。
斯年怎么了?难道——又有什么挫折?打击?
“我过去,”他说,“我去接你。”
放下电话,她胡乱地摆摆头发,抓起厚大衣就往外冲去。斯年住在隔壁,走过来这里一定很快。
打开房门,他果然已在站那儿。
相对凝视一阵,两人都心意相通地笑起来,他们实在已太了解对方。
“走吧!”她挽住他的手臂。
两人默默地走进电梯,落到大厅。
“今夜恐怕要下雪了。”他望一望外面的天空。
天空看来阴沉沉的,出了酒店门,寒风立刻包围看他们,那种冷——很刺骨。
“下雪——我们还去兜风?”她问。
“还没有下,下的时候车开慢点就成了,”他让门童去替他们取车来,“下雪的时候气氛很美,非常宁静,你能听见飘雪的声音——而且一开始飘雪,天气就不会那么冷了,融雪时才冷。”
“好!我们来一次雪中夜游。”她的兴致来了。
“正好碰上而已。”他说。
“偶然相遇,总比刻意安排好。”她看他一眼。
他思索半晌,点点头。
“是。”他的声音低沉。
他今夜——惰绪怎么如此低落?为什么?
门童把车开过来,斯年塞了三块钱给他,他立刻殷勤地替他们开车门,笑容堆了满脸。
“祝你们有个愉快的晚上。”他还在车外叫。
汽车平稳地向林肯隧道驶去,慧心望望窗外,天空的阴沉就是雪兆?那和我们下雨前的雨兆差不多,是吧!转回头,她看见斯年脸上的阴沉。
“斯年——是不是教会方面有麻烦?”她忍不住问。
他摇摇头,什么也没说。
“我能——帮点忙吗?”她再问。
“没什么可帮忙的,”他勉强微笑一下,“你不要胡思乱想。”
“斯年,看你情绪低落——我会心乱。”她真诚地。
他伸手握住她的手,摇摇头,却是默然。
“今天——发生了一点事?”蕙心再问。
“没有。”他说得很费力。
“为什么不告诉我真话?”她柔声问。
他再摇摇头,无奈地苦笑。
“我突然很怀念比利时那间在河边的教堂。”他突然说。
慧心一愣。那是——什么意思。
“我觉得那段日子是我近几年来最稳定、最快乐的日子。”他又说。
近几年来?他是说当了神父之后?那么——他现在不稳定?不快乐?
“抱歉,我知道是我令你如此。”她垂下头。
“怎能怪你呢?”他叹息。“教会是一回事,你是另一回事,中间虽有些矛盾、痛苦,却不是我说的——不快乐,你一定要相信我。”
“那——你的不快乐是什么。”她关心的问。
“是我本身的问题,”他摇头,“可能——-我原本就是个不快乐的人。”
“怎么会?以前你比谁都快乐,比任何人都更热爱生活,你忘了吗?”她急切地。
“怎么会忘呢?”他说:“那是以前。”
“你可以变回以前的你。”她说。
他眼睛直看着前面的马路,似乎没听见她的话。
“我是说——”她想再说一次。
“原来——我心目中的神父和现实的并不一样,”他忽然笑起来,把话题岔开,“或许是以前看电影的错觉,以为神父只要努力进修,做些教堂里的事就行了,非常满足快乐。可是,现在不同。”
是他对神父形象的幻灭?她不知道。
“你——不习惯?”她问。
六年了,不习惯的也该习惯了。
“我格格不入。”他苦笑。
“但你怀念比利时。”她说。
“那时不一样,我只在修道院,主持神父是我当年的教授,我们很融洽,也没有一些现实问题困扰。”他解释得很困难。
“现实问题?”她问。
“其实现实问题可能并不存在,只是我个人——我可能把一切太理想化了,所以会觉得格格不人,会觉得很不快乐。”他说。
“那么——可想换一个环境?”她小心地问。
他没有立刻作答,想了好一阵子才说:“回香港的时候,我不送你回去了。”
“你要——留在美国?”她心中一动。“朗尼那边有消息?哈佛会请你教书?”
“不——我想回比利时。”他放开了她的手。
“回——比利时?”她心中一颤,再也讲不出话。
他回比利时表示什么?一了百了?包括香港的教会、蕙心,包括那一段看来刚有一丝希望的感情。他真想这么做?他真想放弃一切?
“是的。”他声音里有着悲哀。“只有那儿才能令我平静,我实在——不该走出来。”
“那——你为什么要再出来?”她心中开始发冷,她原以为有希望的——
“我——”他轻叹一声。“是我软弱,我始终想——再见你。”
“这是你回香港的惟一目的?”她问。
她能感觉到他矛盾得那样痛苦。但,她完全帮不上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