示君顺口的一句玩笑话却叫百合退了好几步。她反抱住自己,武装的问:“你要做什么?”
“做什么?”示君笑了。他什么也不会做的,她早晚是他的老婆,他犯得着猴急吗?男人希望自己是女人的第一个男人;女人则希望自己是男人的最后一个女人。等他玩够了,这个愿望,肯定会实现的。
他继续烘烤那未干的衣服。
第三章
车子过了台南,百合看看表,八点多了。
“百合,示君读军校,要服好多年的役,你可要等他啊!”白母的手紧紧握住百合的手。她仿佛第一眼看见百合,就要定这个媳妇了;而那双温热的手,总是一握便不肯放了。
“伯母,随缘吧!”百合反握住白母的手,她也喜欢她,很愿意有这样一个婆婆,可是……
“百合,示君能考上军校,能走上正路,都多亏了你。以前,他又抽烟、又喝酒,难得看他乖乖地待在家里,现在都不同了。”怡君也帮腔。
“他还是偷抽烟啊!信里说的,半夜起来偷抽。还偷偷把队里的狗杀了吃呢!真叫人担心。”百合依旧放心不下他;但,她终究不能把一生都赔在他身上呀!
上了大学之后,百合有更多的机会结交朋友,也有更多的时间练琴,她希望能在音乐创作上走出自己的一条路来,那是她一生的愿望。
百合一直相信,路是人走出来的,只要有梦想,就有机会落实成理想,有理想,就有实现的机会。可是,示君从来不信她这些,只怪她不切实际,倒不如去修个教育学分,以后当音乐老师,轻松又稳当。
示君根本不懂音乐,也从不肯专心听她说,他又怎么能断定百合不行呢?对此,百合一直耿耿于怀。
“百合,示君有时孩子气些,你别跟他计较,他是喜欢你的。”怕君喜欢百合,她的担子能不能卸下,全看百合了。
百合看白母离座去厕所,更好坦白了。
“小姊姊,我们的事,我比谁都清楚。我肯付出,还得看他肯不肯要,不是吗?缘分的事,谁拿得准?”她习惯把烦恼事推给缘分,让自己做个没事人。
“你不要这样说。如果能娶你,是他的福气。”
“有时——真的,小姊姊,我觉得你们比他更在乎我,可是——唉!我也不知道……”
“唉!我们也不能勉强你。”
“刘大哥还好吧?”百合转了个话题。
刘志洋是白怡君大学时代的学长,交往了两年,怡君被叫回家来,志洋只好每星期从台中北上看她。以前每次出游,都是四个人一起的。
志洋是个斯文的男人,对怡君体贴入微,和示君相较之下,更显得示君粗枝大叶。百台这才想起来,示君连样可供纪念的礼物都没送过她。
“快散了!”怡君有些感触。“距离是个重要的问题,空间距离,久了就成了感情距离了。我也知道他在挣扎,可是,唉!谁在乎呢?好男人多得是,不是吗?”怡君笑了,但显然是假装的。百合看得出来,她还是爱着刘志洋的。
白母回来了;一转眼,高雄也到了。
半年来,百合几乎每周都到这里来,但她知道,下个星期天,她会留在台北,哪怕台北比高雄阴冷,她仍会待在台北。
念了半年书,受了半年磨人的训练,示君黑了,也壮硕结实多了;穿着军服的他,倒有几分挺拔。
“来!这儿有锅鸡汤,是我半夜起来熬的。还是要先吃点水果?苹果好不好?削好的。”
“哇!太棒了。其实啊!我们这里吃得不错,只是不知道为什么,总觉得吃不够,还是家里的东西好吃。””示君吃得一嘴油,又在袋子里东翻西找的。
“带这么多来啊?一个人吃不完的。喂!百合,去帮我带两个人出来好不好?我把名字写给你,你就说会客。”示君刷刷的写下两个名字。“一个高高瘦瘦,左边脸颊有颗带毛的痣;另一个壮壮的,眼睛很小。告诉他们你的名字,他们知道的。”
百合接过纸条,眼眶热热的,却也没说什么;不过怡君却看出来了。
“示君,你陪她去嘛!走走也好啊!这里她又不熟。”
“不熟?”示君看看百合,觉得她很没用似的。“就刚刚会我的地方啊!这边,前面那盏灯左转再直走就到了。”
“我知道。”百合咽了口口水,朝怡君和白母温柔的笑说:“我一会儿就回来。”然后,她转身背对着示君,一步一步坚强的走去。
风刮着百合的脸,也刮走一颗颗似水晶的泪;百合仰着头,说不出有多伤心。
他怎能这样理所当然?仿佛所有的人对他好都是应该的!母亲半夜熬鸡汤,姊姊休学看顾他,她牺牲掉每一个假期,回掉每一个活动的邀请,千里迢迢的来看他……这一切的一切,对他来说都是那么理所当然,一点感恩的心思都没有!
她能就这样被认做理所当然的跟了他吗?将来她也能理所当然的在家煮饭、生孩子,看他理所当然的在外头呼朋唤友、半夜醉酒回家吗?或者是理所当然的任自己年华老去,换得一场完全没有成就感的婚姻?甚至理所当然的放弃创作,在教室里教孩子唱“蜗牛与黄鹂鸟”?然后理所当然的死去……
如果一切都那么理所当然,他会珍惜吗?他会懂得什么是爱吗?
不,不会的!
“嗨!你就是余百合?”
“余百台哦?我们看过你的照片。”
“照片?”百合觉得诧异。
“是啊!白示君每天都带在身上,全连的人都看过了。”
“哦!”百合淡淡的笑了,但哭的情绪却比笑来得强烈。她和示君那两个同学一前一后的走着。她想:示君的心里也许不是完全没有她的,起码,他有很多的机会可以占她便宜,而他却从来没有侵犯过她。她在他心目中,至少和其他女人不同,至少是不同的!
百合就这样和示君分手了。奇怪的是,他们分手从来就不需要挑明了讲,只要百合拒绝他几次,他们就会理所当然的分手了。
百合看来并没有太难过,怕是忙得没有时间难过了。
那段日子,百合认识了一个写诗的男孩,文学院的,瘦骨嶙峋,和百合很投契。百合对他的人没兴趣,对他的诗却是很喜欢——他同百合一样,崇尚自然,浪漫多于古典。
百合喜欢贺尚的诗,但并不止于欣赏,她是有目的的——她作的曲子,需要好词来烘托。贺尚的诗,百合的曲子,正好相得益彰。
“百合,晚上一起看场电影好吗?”贺尚从百合后头走来,见她还在忙着剪报,便将手搁在椅背上,由后头环着她。贺尚手臂又细又长,环着她的空间也大,不会造成什么压迫感。他不敢太鲁莽,因为他珍惜她,宁可忍着单恋的苦,也不愿轻易将她吓跑。
有些人,平素里和你亲亲热热,关心你、接近你,叫你感觉他好似对你用情很深了;但话一说开,他却逃得比谁都快,最后连根本的朋友都做不成了。贺尚怕的就是这一层。
“有什么好片吗?最近好懒得看电影……”百合没抬头,继续做她的事;口气也轻,像在跟自己说。
“有部‘恐怖份子’好像不错。”
“恐怖份子?”百合这才抬起头,却没有回头看贺尚,不知在想什么。好一会儿,才幽幽的向空气吐着:“好像在说这样的人——成天没心事的朝每个人笑,像天使,其实骨子里有撒旦的想法,却说了也没人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