堡作乏味而繁忙,一星期后我略有眉目。布朗叫人做事如舞女做旗袍,非改不可,他自己挥舞红笔,将下属大作改得面目全非,等于重新写过,但是他自己又不肯动笔,如果由他一手写就,未免太寂寞,改人文章,自己存着一股威风。
可怜的小男人。
每天下班,我如打完仗一般,出生入死,各色人等都要放软声音服侍,实是很劳累的一件事。
露丝职位虽比我更低。气焰比我高张,一把尖喉咙,因是熟手,趁着告诉我女厕在什么地方,后生叫什么名字的时候,呱掭瓜掭,唯恐天下不知新同事的无能。
我因为过度震惊,故此目无反应,任人鱼肉,凡是谁不高兴的琐碎工夫,都住我头上推。
我无所谓,我还争什么呢?要争我不会跟辜玲玲争?
那个胖胖的陈总达特别和蔼,看出我是生手,事事指点我。
扁是翻译也很噜苏,许多专门名词要到各部门查询,一等便一个上午,下午通常出去开会,做跟班查货看货,有时六点也走不掉。
下班仍可去看平儿与安儿。
安儿为出国的事忙,我讶异,才十二岁多一点的女孩子,一切井井有条。
涓生陪安儿去加拿大领事馆办妥手续,在温哥华选中了一个寄宿中学。
安儿告诉我:“波姬小丝走红的时候,也不过只有十二岁。”
但是我们家有一只旧闹钟已经十五年了,是我念初中时用的,十二岁的小女孩怎么可以独立呢?
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为了送安儿到飞机场,我告一个上午的假。
安儿没有带太多的行李,她说父亲给她许多现款,她不愁没有衣服穿。
她太懂事,我反而觉得凄凉,鼻子又酸又涩,声音浊在喉咙中。
如果她已经十七八岁,我会心安理得,到底还小.我终于用手帕掩上面孔。
安儿答应暑假回来看我。
涓生在飞机场见到我,迟疑一下,走向前来与我说话。
“如何?生活还习惯吗?”他问道。
我不知道应该如何回答,想了很久,我中肯地说:“刚开始,还不知道。”
“听说你找到一份工作?”
“是的。”
“记住,别人做得来的事,你也做得来。”
我说:“唐晶也这么说。”
他仿佛尚有活要说,我却转身离开,他也没有叫住我。
回到公司,同事们已吃过午饭,我吃一个苹果充饥。
陈总达走过来说:“当心胃痛。”
我抬起头,牵一幸嘴角,算是打招呼,不言语。
“咦,你哭过了?”他毫不忌讳地表示关心。
我还是不出声。
他把脸趋近来,陈总达并不是美男子,我连忙退开一步,还是与男同事维持一点距离的好。
事实上他的外型很可笑,有点头大身小,一张脸上布着幼时长青春痘时留下的斑痕,架一副老式玳瑁边的眼镜。
陈总达外型非常老实,也非常勤力,自中学毕业,近二十年间便在这所大机构里做,升得不比人快,但总算顺利,所以他也有一股自信。
他对我的关心我不是不感激,但是我不认为他可以帮我。
“哭了?”陈总达锲而不舍地追究下去。
我奇怪,平日他也是一个很懂得礼貌的人,不应问这么多的问题。
我只点点头。
“不要为泼泻的牛女乃而哭。”他说。
忽然之间运用一句似是而非的成语,我只好笑了。
他说:“不好的男人因他去,你自己坚强起来才是正经事。”
我怔住,随即吃惊。我看错陈总达了,老实的表皮下原来是一个精密的、喜欢刺听旁人秘密的汉子。我来这里才一个月,他怎么知道我的事?从刚才的两句话听来,他对我的过去仿佛再详尽没有。
我有点失措,随即继续保持沉默。
说话太多是我的毛病,总得把这个吃亏的缺点改过来才是。
他肥脸上充满诚意,轻轻说:“离婚在这年头也是很普通前事,不必挂在心头。”
我非常好奇,想问:“你到底还知道多少?”
送别安儿的悲怆一下子减半。
“你不要误会,同事之间应该互相关怀。你的家事一下子就传开了,大机构里传言与谣言最多,每个工作人员的嘴巴都喳喳喳不停,”他微笑,“但我分得出什么是真,什么是假。”
“是吗?”我温和地敷衍他,“好本事。”
那个下午布朗先生把我写的报告全数扔出来,评语是:“不合格式”,我莫名其妙,正在这个时候,薪水单发出来了,找看一看纸上打的数目:四三二零,不知怎地,手发起抖来。
这不是血汗钱是什么?这跟祥子拉洋车所得来的报酬有什么分别?我万念俱灰,不禁伏在办公桌上。
同事见我如此难过,也不问什么情由,只装看不见,人与人之间的冷漠毕现,今天总算叫我看到,也不没有什么伤心,路是一定要走下去的,悲愁又有什么用?”
我把报告的格式先往看一次,然后依足了条文,原封不动地抄了给布郎。
女秘书提醒我,“他不喜欢人告假,这次是给你下马威,你要当心。”这样的警告已算难能可贵。
我默然。
从一个西医的夫人贬为小职员,不是人人有这样的机会,我神经质地笑……
下班时分,陈总达跟我说,“要不要去喝一杯东西?松弛一下神经?”
我也闻说过,放工后可以到一些酒吧去享受一下所谓“欢乐时光”。那时的酒特别便宜,气氛特别好,是打工仔的好去处。不知怎地,我有种乐得去见识见识的感觉,于是点点头。
陈总达有种形容不出的欢喜,他对我很好,我看得出来,希望他不是时下那种急色儿,他是那种循规蹈矩的小人物,闲时略为东家长西家短是有的,真要他做些什么惊天动地的事,除非喂他吃豹子胆。
对这样的中性人物,我是放心的——我又什么不放心?我已是两子之母,离婚妇人。
人们对我怎么想呢?
我唯一知道的混合酒是“蚱蜢”,那时涓生喜其颜色悦目,时常调来吃。
陈总达的开场白很奇特,他说:“发了薪水了。”
我居然很有共鸣,“是,发了薪水。”
“你自己一个人花吧?”他试探问。
“是。”我点点头。
“这就是做女人的好处。”他说。我呷一口酒,洗耳恭听他的下文。
“我那份薪水一家开销呢。”他感叹。
“呵,多少个孩子?太太没有做事?”
“两个孩子,一男一女,正在念小学,太太即使出去做,也不过赚千儿几百,干脆在家充老妈子算了。”
我点点头,“现在一万元的月薪也不是那么好花的了。”
他像是遇到知己,“可不是,你以前的先生是干哪一行的?”
我很辛酸,答道:“做些小生意。”
他狐疑,“他们说是西医。”
明知故问,我也变得会耍花招了,我问,“你信他们还是信我?”
“可是传得好厉害呵,说跟女明星辜玲玲走的,便是你的前夫。”
我的酒意涌上来.便说,“辜玲玲?没听说过。”
这时候有人在我背后拍一记,“子君,你怎么在这里?”
我转头:“唐晶。”
连忙拉着她的手。
“来,我送你回去,你喝得差不多了。”。她不由分说拉起我。
我说:“我才喝了两口,刚坐下。”
她也不跟我多说,替我抓起手袋,立刻走。
我只好向陈总达挥手执意。
在车子里我对唐晶说:“我没有醉。”
“我知道你没有醉。”
我看她。初春,她一身猄皮衣裙,明艳的化妆打扮,厌世的神情,益发衬托得我十分猥琐、我低下头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