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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间

传奇 第12页

作者:亦舒

“我不会做你不喜欢的事,”他站起来,“我走了。”

“谢谢你一直对慧中好,”我说。

“你叫我做的事,我都会做到的。”他说。

“家明——”我的眉头紧紧的皱着。

“我以为你一直是知道的。”他说:“我走了。”

我褪下戒指,“你还要吗?”我递给他。

他接过,“戒指还是暖的。”他套在尾指上。

“对不起,我一直不知道,幸亏不知道。”我说:“但是我很感激你。”我看着他漂亮的脸。

他的手在我的脖子上,渐渐扼着我,像是要把我扼死,我没有推开他,我看着他。

“我要走了。”他放下手。

“祝你考试成功,祝你在外国生活愉快。”我的声音也低下来。

“谢谢你,你真是好老师。”他说。

“家明。”我叹气,“好好用心考试,还有慧中,记得她是你的同学。”

“我明白了,你要我忘记你吗?”他傻气的问。

“并不。”我说:“如果你可以忘记,便忘记,要记得的话,便记得。不要特别为我做什么,我只是你的老师,记住。”

他走了,不是不带着怒意的。而我竟一直不知道。

竟是我。

临走

我收拾行李,在数大衣,两个阿嫂每人一件,妈妈一件,自己若干件,又买了很多帽子。东西都堆在床上,房间一旦收拾空了,有种茫然的感觉。房间要塞满东西,柜上要有衣箱,架上要有书本.墙上要有招贴,乱七八糟,还得放几只空杯子——喝过的,但是没有空洗。此刻都没有了。

我坐在一张藤椅子里,点着烟,慢慢的吸着。人来了,人去了。几年功夫如转眼一般,怎么说呢。我沉默的吸看烟。

有点冷,我穿了毛衣。飞机票订在明天,明天可以到伦敦了。真是静,窗外树叶“沙沙”的响着,不断的摇下来,摇下来。

我微笑,我倒是很享受的,这样的下午。没有来瞎聊天的人,没有功课了,没有忙的事了。文凭稳稳妥妥的锁在箱子里。我要回家了。

有人在敲玻璃窗。

我转过头,“谁?”我问。

那个男孩子在窗外微笑,我看清楚,放下烟,“嘉利?”我问:“是嘉利吗?”

他笑了。姜红色的发发,姜红色的雀斑,一个婴儿面孔。

“你?”我跑去开门,“你怎么来了?”

他笑嘻嘻的,手放在口袋里。我忍不住也笑了,他们总有一股这样的喜气洋洋。

“你怎么来了?”我惊奇的问。

“听说你明早走了。”他说。

“是呀。”我说:“再也不回来了。”

“所以我来瞧瞧你。”他说。

“啊?”我觉得奇怪。

“你不叫我进来坐?”他在门口说。

“真对不起。”我道歉说:“进来吧。”

他问:“你在收拾东西?”打量了一下。

“不,”我微笑,“我在把箱子里的东西取出来,让它们松松气。

他说:“我早听人家说你很厉害的,果然就被骂了。”

我再微笑,“这算骂吗?”

他并不生气。他只是一个孩子,笑嘻嘻的坐在我方才坐过的藤椅里。他看了烟灰缸,他说:“我不知道你是抽烟的。”他那种天真,那种兰克郡口音真叫人忍不住笑。

我反问:“你知道些什么?”

他把藤椅摇了摇,“我只知道你长得漂亮,当你走了,我会想念你。”

我抬起头来,“你会吗?”

他很坚决的说:“我会的。”

“对我这么好……”我说:“谢谢你。”

“像你这样的女孩子并不多,你知道。”

我又笑了,“要喝一杯茶吗?”我问他。

他说:“好的,茶。”

我转头还是笑,“最后的英国下午茶。”

茶壶口哨一下子就叫了起来,我冲了一杯中国茶,一杯英国茶,递给他,他自己放了两颗方糖。这个男孩子,我认得他多年了,那时他读一年级,我读毕业班,很小的一个男孩子。我们学校开会,大家在一起,便介绍过一次,以后在校舍碰了面,总是点点头。后来的几年,也只限于点头。只觉得他特别的干净,特别的整齐,而且功课据说很好。

这里人普遍都懒,所以见到个稍微有纹有路的,便相当有印象。他叫嘉利,或是加利,或是格里,有什么关系呢,就叫他嘉利吧。

我捧着茶杯,看着他。他有金色的眼眉睫毛,在下午的阳光下金光闪闪,一个漂亮的男孩子。

“你拿了一级荣誉?”他问。

我点点头。

“很好。不是很多女子像你的。”

我笑,“当然,她们比较亮。”

“你才亮呢。”他说:“我喜欢你,我一直喜欢你的。你,很漂亮,常常穿得像个模特儿,但是功课好得不得了。”

我有点难为情。“真的?早告诉我,好让我改,你真言过其实了,怎么会穿得像个模特儿呢?”

“我不知道,总之你给我那种感觉。我喜欢你。”

“谢谢你。”

“你明天要走了,”他站起来在房间里踱了一下子,“房间这样空空的,我想,如果我不来看你,将永远见不到你了,然后我去问人要了地址,我来了。我很高兴你没有出去,你在家。”

窗外的树叶“沙沙”响着,落得更勤。外国男孩子的一般感觉都很好,他们温柔,虽然穷一点,但是感情丰富,姿态敏感。然而我运气不好,没碰到一个像样的中国男人,中国男人是更好的,他们懂得“夜半风竹敲秋韵,万声千叶皆是恨”,只是我没碰到个好的。

“功课今年忙吗?”我问。

“可以过得去。”他说:“不要叫我走。”他动了动嘴角。

他手臂上密密麻麻的是姜红色的雀斑,然后是金色的汗毛。他们是很奇怪的一种人。他眼珠是淡绿的,多么奇怪的颜色组合。

我喝完了中国茶。

太阳落下去了。我明天就要走了。还有很多琐碎的事要做,可以礼貌的请他走,他必然是会走的,他们都很懂事,但是我不想,我从来不想令小男孩子失望。

“你可有廿岁,嘉利?”

“明年五月,我廿一岁。”他说。

我微笑,侧头看着他。

“你染了发?”他问。

“只是角落,要在太阳下才看得见,是一片紫篮。”

“我喜欢你的头发,千万不要弄它。”

“我没有啊。”我说。“真的没有,因为闷才染的。”

我沉默了一下子。他是谁?我为什么一直要向他解释?我的头发关他什么事?我与他有什么关系?我不明白。有时候我真是有点忘形的,因为寂寞,一有人说话,就觉得既紧张又忘形,简直不对劲。

“你要出去吃饭吗?”我问:“我请你。”

“还早。”他说:“我们还有很多时间,很多时间。”

所以我们说话了,我与他同科,所以可以说的话极多,从同学说到教授,然后是功课,将来过去,他的童年,他一直埋怨同班的女孩子太幼稚太不可爱,发着很多牢骚。

他懂得很多,英国文学没有及格,根本不晓得狄更斯写过一本“古玩店”,可是理科考得不错。他说得很详细,他念书是为了求知,绝对不是为了将来文凭值多少。

对白似乎是温暖起来了。

我又为他倒了一杯茶。他伸伸他的腿,他不是一个十分高的男孩子,穿着一双篮球鞋。

然而又怎么样呢?明天我将离开他的国家,不再回来了。

想到这里,有一丝喜悦,终于可以离开了,本来还以为会有一点哀伤,谁知却一点也没有。人大概都是无情无义的。

本来要叫教授签名留念,再一想太做作了,只好不做这种事,所以一点凭据也没有,就这么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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