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把六枝玫瑰花预备好,放在一旁,预备打烊,但是五点十分早已过去,他没有出现。
我决定等他来,打电话告诉妈妈,我会迟回家,然后坐着看小说。
我等到六点正,他来了,很匆忙,我把花给他,他照常付钱,但是他没有怀疑店为什么没打烊,但是我不介意。
他是熟客。
那一日之后,他就不来了。
我等足两日,都等到六点,第三日等到七点。这三日里我都把包好的花带回家中,插在一只花瓶里。
他没有再出现。每天的五点十分像是失色三分,我的一天再也没有意义,我的小说越看越乏味,我得喝咖啡来提神。
妈妈问:“那个年轻人再也不来?”
“不来啦,”我说:“或者与女友闹翻,或者与女友恋爱成熟,不是花束时期了。”
母亲加一句:“或者换过一家花店。”
我说:“是的,或者是。”
但是我星期一的雪白笔挺制服再也没有观众。
我开始觉得我会得在这间花店里终老。
棒很久很久,不知有多久,当我在低头看小说的时候,有人进花店来,敲敲玻璃,引起我的注意。
我马上放下书,站起来,道歉:“对不起。”
那个人竟是他!
我马上转头看钟,五点十分。
他又来了。
发生什么事?他又来到这家店。
但是我欢欣万分。
“花?”我问。
“六枝玫瑰。”他说。
我伸手去取红玫瑰。
“不,请给我白玫瑰。”他说。
我一怔,哦,他这个女朋友喜欢白玫瑰。
我选六枝,用银色纸包好,加上红缎带。
“很美,谢谢你。”他付钱。
“对不起,先生,”我婉转地说:“玫瑰的价格已经上涨,得多付五元。”
“对不起。”他加多五元。
他取饼玫瑰,离开。
我像拣到最名贵的礼品般,活力又再次回来。但是为什么?他与我没有关系,我连他的名字也不知道,更不知道他在何处工作,但是他的存在已经使我愉快。
从那日起,他又来买花。
但一星期只来一次。
星期六,下午五点十分。
或者他在星期六下午也要上班,我不能够发问。
每次他买六枝白玫瑰。
他大概每星期约会她一次。
她是否美丽,是否优雅,是否富有。
每次他来买花,都带来一种温暖。
天气渐渐温暖,他开始穿夏季衣裳,雪白色的芝士布衬衫,深灰色的长裤,有时候穿那种孩子气的贺头皮鞋,也是白色的,再没有看见一个更懂得穿着的男人。
他有一个星期六出现的时候问:“请问你们负责送花吗?”
“有,”我奇怪他终于开口跟我说话,“把姓名地址留给我们,我们负责送到。”
他掏出一张卡片,他说:“送到法国医院一OOO号房。”
我写了下来,接过他的卡片。
我问:“送六枝白玫瑰?”
“不,那个我自己拿。请你另送二十枝虎兰到医院去。”
“是的。”
我把收条给他,他付钞票,他说:“谢谢。”
他微笑着走了。
我拈起他的卡片,上面写着:“薛伟年史丹福大学牙齿博士”
我明白了。
我不是说过他不像普通人吗。
把二十枝虎兰包好,我打电话叫酒店的仆欧来,叫他送去,给他二十元。
薛手持着白玫瑰走了。
送给他的女朋友。
而我,一个小小售货员,当然是坐在柜台里面看小说,我明白。
下班我把东西收拾好便走。
坐在公路车上我在读丽沁森太太的传奇,在她没有遇见英皇爱德华五世之前,谁也不会相信会有这样幸运的女人。
英皇说:“为了我所爱的女人……”
她一点也不漂亮,但是他爱她,这已经足够。在这之前,她曾经结婚两次,且社交界中活跃份子,肯定不会受到很多人的尊重。人们看不起没有名气的妇人,但是又不会尊重出名的女人,女人怎样都有点不对。
笔事真是动人,足以使人忘记公路车中怪异的气味,挤逼的人群。
我仍然是在花丛中做买卖。
天气越来越热,花店的冷气特别充足,因为怕花早开早谢。
其实最美丽的花是在原野里。表姐在英国念书,说到花,她这么形容:“漫山遍野都是洋水仙,一整个山坡,真是一望无际。”
我想像着那种情形。多想是无益的,几时我也到这种地方去旅行,每个少女的梦,她的爱人陪着她。
我笑了。
怎么会有这样的事?
做人要脚踏实地,喜欢一个人不一定是要嫁给他,也不一定是要让他知道。
我愿意默默地喜欢着他。
饼后几天,我们店里来了一位很漂亮的小姐。
她穿一袭雪白的裙子。那种白是很耀眼的,领子很大,双肩露在外头。她是一个美丽的女孩子。
她走近我身边,一阵香风跟上来,我认得是“侯士顿”味道。
她的头发披在肩上,近头顶处是直的,耳边卷得一个个小波浪,真是漂亮。
“花?小姐?”我微笑地问。
她也在笑,上上下下打量我。
她问:“你在这里卖花?”
“是的。”我说:“现代卖花女。”
“太客气了……我到处看看。”她说。
“欢迎欢迎。”我说:“我们有新到的仙人掌。”
“小姐,”她问:“你贵姓?”
“我?”我指指自己。
“是呀。”
“呵,这是敝店的卡片,”我说:“上面有我的姓名。”
她拿着卡片念:“营业部周敏儿。”
“是的。”
“我叫祖。”她说:“我想买点盆栽。”
“请参观。”我说。
她选了两盆,我替她放进篮子里。
她在高凳子上坐下,她点起一枝烟,她说:“我希望你不要介意,我有十分钟的时间,不知道往什么地方去,所以想在你店中坐一会儿——行不行?我觉得一个人喝咖啡毕竟太寂寞了。”
“当然,请便。”
“你在读什么?”她问。
“哦,一本小说,”我让她看看,“最近我买了一套DH劳伦斯全集。”
“你看那么多的书?”她翻翻书。
她是个很亲切的女孩子,很快就熟络了。
“你觉得做售货员是否烦闷?”她笑问。
“并不”,我笑笑,“为什么?”
“有人做牙齿做得累死了,”她笑说:“天天看着病人便说:‘请张大嘴巴。’结果他自己也几乎张大嘴巴哭了。”
我笑。
笑到一半忽然停止。
薛伟年不也是牙医吗?他难道也觉得闷?我不相信。
“每天下班的时候很晚了吧?”
“是的,五点半了。”我说:“但是我们早上十一点才上班,所以我做这份工作,我可以留在家中照顾母亲到钟点女工到我们的家。”
“令堂需要特别护理?”她问。
“她的身体不太好。”我说:“只有我与她住。”
她侧侧头:“哦。”
她仿佛是专门进来与我谈话似的,我也可以问她一些问题,但是我没有,因为我可以想像到她的身份,一定是外国回来的,洋派、洒月兑、美丽、年轻,从她身上的打扮知道她的环境很好——看,并不需要一个福尔摩斯呢!
她说:“嗳,好了,我走啦,改天见。”她自高凳子上跳下来。
“再见,再见。”我微笑。
“再见。”她摆摆手。
她取饼盆栽走出去,我低下头把书本收进抽屉。再抬起头,她已经走到对面马路,一个男人在等她,从她手中接过那两盆仙人掌,我一怔。
那是薛伟年。
雪白的衬衫,深色牛仔裤。那是薛伟年。
他们走远了。
我缓缓地坐下来。
这么巧。
她口中的牙医原来是他。
薛伟年与祖。祖什么?她姓什么?洋人习惯往往只说名字不道姓字,她是他的女朋友,我微微笑起来,真是的,也只有她配得起他,每星期六收他六枝白玫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