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到了皮带,我想送你一条皮带,我会到诗韵去为你挑一条。鳄鱼皮,彼埃卡丹。我甚至希望送你一只康斯丹顿,我说:“很可惜我不是女明星,不然我会送得起。”你抬起你的眉毛,你答:“可惜我不是男妓,不然我一定收下你的表。”
我抿起嘴,我微笑。
我不生气。
我永远不会生你的气。
你说的话总是有道理,对答如流。
就算你指着我一点道理都没有的大骂一顿,我也不会说什么。不过我想告诉你,从来只有我发脾气,但是当我发一点点小脾气的时候,你就对着我做鬼脸。
我想你。
我喜欢想你,我把你的照片夹在一本诗里。拜伦的两章诗当中,拜伦的诗坏。但是我把你的照片放在什么地方好呢?我想不出来。
当然你会回来,我会来看你。一次,二次,三次,我不知道多少次,直到我不能再见你了,但是我会来看你。
我不会说什么。
你是最好的。我常常知道什么是最好的,我分得清楚。
我觉得风很好,我一直冒汗,但是我心里舒畅,我高兴,我在等。
我常常说:“别说我傻,我有点笨,但是我不傻,我只是有点笨。”
这是一封信,印出来之后,我会寄给你,或者到那个时候,你已经忘掉我了,然而那是更好的,记忆就是如此保存下来的,为了这个理由,我希望我在你记忆中已经消失了。
分手
美丽的态度变了。她不再喜欢我了。我并不怪她,我的意思是,每个人有变心的权利,说变就变了,我只好默默的看着她渐渐对我冷淡。开头还不容易发现,直到她不肯让我拉她的手的时候,我知道一切已经太迟了。
我认识美丽,是两年前,那时候她的父亲刚去世,虽然留下了一点钱,生活不成问题,但是这世界上有什么可以代替父亲呢!她有两个哥哥,都是结了婚有子女的,因为生活忙碌,很快忘记了痛苦。但是美丽是一个女孩子,她是掌上明珠,一旦失去了父亲,只会抱住母亲哭,无心上课。我去探访她,大概感情就是这么开始的,我是一个好耐心的人,美丽若不是突遭此变,我保证她正眼也不会看我一眼。
美丽是很美丽的,她有不少男朋友,但是这些男朋友都只喜欢看她的笑脸,跟她一起出去跳舞,看电影,看她打扮得漂漂亮亮,然后就高兴。美丽伤心的时候,躲在一角,那些朋友也自然一个个离她而去,只有我一个人,傻傻的跟着她,为她做一点小事,陪着她,只要她抬起头,总可以看到我。
她家人不讨厌我,渐渐承认我是她的“男朋友”,其实我有没有爱上美丽呢?我并不知道。爱在这年头,也得有目的,最普遍的目的是结婚。我觉得娶美丽是不可能的,她太天真,太不成熟,她自己像一盒糖,因此把世界也看作一盒糖。她一点也不关心世界上发生了什么事,我给她看张爱玲的小说,那一本小说搁在架子上足足一年没动过。她什么书也不看,一切知识来自学校,只会念几句唐诗,并且认为很了不起,因为会考居然得一个良,她喜欢李白的“弃我去者,昨日之日不可留,乱我心者今日之日多烦忧”,就是这么多了。她的英文是标准殖民地的英文,本来也有资格出去留学,自从她父亲去世之后,她就一心一意陪着母亲,不想远离了。
美丽……其实也就是一个很肤浅的女孩子。我妹妹不大喜欢她,妹妹对美丽的批评是:“美则美矣,毫无灵魂。”美丽是美,小巧玲珑的身材,却处处长得均匀,皮肤白,五官端正,眼睛大得令人吃惊,洋女圭女圭一样的神情。每个男人看见她都会一呆,每个男人都会觉得她漂亮,不过与她共忧伤共患难,就不一样了。
她父亲去世的时候,她天天哭得眼睛红肿,面色发青,一件毛衣一条裤子团得稀绉,佣人开了饭也不懂得吃,一下子就落了形。我天天在学校里抄了笔记,到了她家,解释给她听。
那个时候我们已经同学两年了,还有两年可以毕业。但是说句老实话,若不是她,换了别个同学,我一样会为她或是他做这些事。同学们是明白的,她也是明白的,我是一个滥好人。
这样对她,我并不是乘虚而入。
反正带了功课笔记上她家做,也等于自己温习,一举两得。
有时候零用有多,我也买点水果。她喜欢吃比较名贵一点的水果,像小芒果,吕宋来的那种,或是蜜瓜之类的,我总是设法逗她开心。才二十岁的女孩子,忽然没有了父亲,也够可怜的。
她的母亲是个老式女人,常常静静的,坐在一边,给我一个鼓励的微笑。
我们这样的关系,继续了一年。美丽的功课进步了,她不是一个十分好学的女孩子,得过且过,偏偏我们这间“专上学院”及格率很高,很合她的心意,她拿了稍微好的分数,就高高兴兴,闹得无人不知。我虽然无可奈何,却也拿她没办法。这种举止原本是最最讨厌的,但是她长得好看,而且大家很久没有看她的笑容了,饶是如此,有几个女同学还是哼了一声——“还不是家明帮她的!找到个免费勤务兵,就高兴成那样子。”
我不响,我是她的勤务兵吗?
这时候美丽已经渐渐恢复原状了。她买了许多高跟鞋穿,我不喜欢女孩子穿高跟鞋,稍微一点点,很优雅的,那就无所谓,可是高至四、五寸,我就厌恶,跟她说了几次,她说:“我矮呀,不穿不神气。”
妹妹冷眼看我,也冷眼看她。
妹妹说:“美丽根本不是你心目中那种女孩子。”
我微笑。
“美丽这种人是天生嫁到中等家庭去,与妯娌打麻将讲是非的,虽然相貌好,但是一点点气派与风度都没有,虽然不至于沦于小家子气,但是我觉得你会比较喜欢潇洒一点的女人。你跟她在一起,开头是基於同情,是不是?现在却成了习惯,当心事倩会有麻烦呢。”
或者妹妹是对的。
我喜欢洒月兑的女孩子,一种……很自然自由的女孩子,而美丽,每次我们上街,我总得坐在客厅等她一个半个小时,这是她母亲陪我说话的时候。我总是希望有一天,美丽可以有点进步——把手袋往背上一摔,说:“走吧!”可是不行,她走步路我都得扶着她,日子久了,我有点疲倦,好像我是一个医生,她是病人,既然把她的病医好了,久久留着不走,没有意思。心是两个人一起变的。
有一次她问我抄功课的时候,我就说:“不能次次都抄,考试的时候不明白,也没有用。”
“可是我考试不都通过了?”她不悦,“你老是骂我。”
我说:“我怎么会骂你呢?通过考试是最容易没有的,但是你到底学了多少,你自己有数!”
她更气了,不理我三日。我想妹妹说得对,我们俩在一起,真的已经成了习惯了,即使她令我烦的事很多,但是我还是喜欢得到她的笑容,她的娇嗔。
三天之后,我带了糖果,带了花,也带了该给她抄的功课上门去,我们又和好了,是不是和好得跟当初一样,则不得而知。
后来我们就毕业了,我的文凭上有一个“优”字,她的文凭上没有。但是美丽还是很高兴,她胸无大志,能够拿一张这样的文凭,已经很不错了。我们在一起两年,亲戚开始问我们几时筹备婚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