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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鸟记 第33页

作者:亦舒

“我的脑筋全用在钻牛角尖上,”我说:“陈先生,你是对的,我是错了。”

他深深注视我一眼,双目中充满智能,科学家自有他们的天地,不是常人可以了解。

“钻研宇宙的启发性很大吧。”我找话说。

“日日夜夜看着望远镜?这是我失去妻子的原因。”他笑,“我们说些愉快的事。”

“也好。”我说:“今天天气哈哈哈。”

他被我逗得笑起来。

“你喜欢我什么?”我坦白的问:“抑或因为我是团中唯一的单身女子?”

“我喜欢你的气质。”他说:“你知道,是有气质这回事的。”

“谢谢你对我好。”我说。

“不,谢谢你对我好。”他说。

“认识你很高兴。”他说:“我可以有你香港的电话吗?”

我把公司的电话告诉他。“你有空打来。”

“你会接听?”他微笑。

我也微笑不语。

在街见到我,他不会认识我,他不会喜欢香港的我。三十万女白领中的一名。芸芸众生。在区区薪水中我早已迷失了自己。

就有这几天我是真的。

回到香港,化好妆,入了模型,跟其它庸脂俗粉完全相同,什么气质都埋没在五斗米之中,他为什么还会对我有兴趣。

可怜。

我们回航的时候,没坐在一起。下飞机后,人一混,我自己取了行李,也没等他们,转身就走,扬手抢部出租车回家,我渴望用蒂婀肥皂洗澡,痛痛快快浸上大半小时,然后睡到天亮,假期很紧,明天就要上班的。

陈会不会打电话给我?

或者会,或者不会。

他是天上的一团云,偶然投影……

我不知道六月在三藩市竟然还得穿大衣。

但是我喜欢三藩市。

你指给我看:“这是贝桥,这是金门桥,那是奥克兰桥。”

我们还去看了月兑衣舞。我记不清楚了,也许不是在三藩市看的,但是我们的确看了一场月兑衣舞。三藩市是一个很漂亮的地方。

开始的时候我很讽刺,我说:这就是美国人把心留下来的地方?然后现在想起来,还是美丽的一个城市。它美丽,因为在它那里,我对你还不是十分熟稔。

我穿大衣,与你坐在银行门口。

“不要爬栏杆,”你喝道:“栏杆上有防盗铃。”

我笑了,你在骗我。然后你坐下来,你抽了一枝烟。你常常递过烟来,让我在你手中吸一口,你不肯把香烟给我,这样的动作,我到死不会忘记。

那天有太阳,很温暖。星期日,没有店铺开门。我想我是爱你的。我很容易爱上一个人,也许不太容易,也有些人我认识了一辈子,没怎么与他们交谈。不过我知道我爱你爱得很容易。

我们一定坐了有二十分钟,只是坐着,也没有讲话,早上,星期日。

然后你花两角五分买给我看一份黄色报纸。

三藩市在晚上是比较像三藩市的。

我们坐电车上山。然后走下来。我喜欢与你走路,你在白天走得很快,在晚上倒是走得慢的。你甚至不微笑,常常很沉默的走着。我喜欢看你的侧脸,你走路有点吊儿郎当的严肃,叫我惭愧。

你是一幅好看的风景。

有时候你会问:“你可开心?”

是的,我答:“噢,我快乐。”

我喜欢三藩市,因为那时候我们的日子刚开始,我喜欢开始,所以我快乐,我没想过结局会怎么样,我没有时间,你没有给我空闲。我快乐。

现在完结了,我想了又想,我是不后悔的。

现在每个晚上我看大本大本的漫画——“花生”,“超人”。

对自己大声背一首诗——勃郎宁,伊伊甘明斯。我不介意。

我想回来看你,我想见你,但是我甚至不知道你是否在香港。我只在空余的时间想你,我一天有廿四小时空余的时间。

我喜欢你的毫不掩饰。就算你撒了谎,连那个谎都是百分之一百很真的谎,这叫人啼笑皆非。

你毫无掩饰的自私。“我不想你跟其它的男人出去。”

我很高兴你是这样的自私。

我想回来跟你说:三藩市真好看是不是?但你可在香港?

我想你。

我问你是否还会向我求婚,抑或要想一想。

你说:“或者想一想,我喜欢你,但是你的脾气……”

我笑了,每个人都在怨我的脾气,原以为你会两样:岂知你并没有什么两样。

你没有写信给我。信箱总是空的。事实上我不想你写信给我。我不大喜欢信,两个人到了要写信的地步,感情总已相隔很远了。

你说你喜欢看我的信,我的签名总是很大的,你说:像签一张文件,黑字白纸,赖不了。事实上我的字很难看,只有签名是熟练的,所以有机会表演,总是签得很大,像一个女明星。

在三藩市,很冷。

我把手插在口袋里。

我问你:“当冬天来时,如果我还可以见到你,你会不会让我把手放在你的大衣口袋里?”

你转过头来,你说:“可以。”

“希望在冬天还可以见你,”我说:“我会把你的大衣口袋都坠坏。”

我希望可以在冬天再见你,我会向我哥哥借他火狐爪里子的袍子穿,把头发都藏在一顶帽子里,扮小子给你看。我胖了这么多,不知道还扮得像不像,以前是像的。

你在冬天会买冰淇淋给我吃?

你说你会常常买冰淇淋给我。无论如何我已经吃了很多了。

我爱上你大概是因为这些冰淇淋吧。我总想找一个借口来记起你,或是忘掉你,你从来没有叫我忘记你。我很高兴。我情愿你忘记我,那没有关系,但是可别叫我忘记你。

我站在你背后。

我不要站在你前面,因为你可以看到我脸上对你的感情。我还是站在你背后好得多。

但是现在一切都完了。

“东京呢,你可喜欢东京?”你突然问。

是的,我说:是的我喜欢东京,因为东京也是一个开始,我喜欢东京,它常常下雨。虽然我一直没买到那套白色的衣服,我们在雨中走了大概六个钟头,你可记得,我记得每一件事,买不到衣服并没有关系。

当然我记得东京。我甚至偷了一辆脚踏车来玩。我一个人坐在船头,我晓得你会出来,你还真过来了。在我旁边坐着,不发一言。我装着没看到你。你是为了我才到船头来的?我从没问过。

但是我喜欢三藩市比东京多。

有这么多花店,我想买给你一大堆花,不是一枝,是一大堆。你给我如此的快乐,我应该还你以花,很多花。

我们还开车去三荷西。

你开了两个钟头的车,我在你旁边看地图。(是的我喜欢三藩市。)我从来没有看过公路的地图,但是我没叫你失望。你说:“你的记性好,帮我好好的看着地图。”我很惊慌,我说:“我的天,我根本没有记忆力。”“不,”你说:“你记性很好。”你的声音很坚决。

但是我没有让你失望吧。公路101南。

我们终于到了三荷西。

第一次有人相信我办得了事,而且我居然办到了。连我都实在不相信自己。我记得我穿红色的毛衣,黑裤子。这条裤子现在洗得缩了水,我在冬天再见你,恐怕要买一条新的了。你埋怨我的长裤总是莫名其妙的十分贵。我会记得你说这个话的神情,真的,我会记得一切。

我们选了大半天,然后就坐下来吃点心。我总是肚子饿。我给你三块钱,我要请客。你说三块怎么够,硬是再抢了一块去,你使我这么的笑了。

平常十分之七的时间你总是骂我。然后在我做了错事之后你并不怪我。我把你的东西都漏在鞋店里了,你只很轻描淡写的说:“回去拿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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