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呀,都是朋友。”她说:“我根本是认识朋友的年龄,是不是?大姊?”
她这么撒娇撒痴的对我一说,我就什么都弄胡涂了,她长大了。
妈妈却因此放下心来,她说:“好,囡囡长大了,抵抗力强,什么病都不怕,我可以放心。”
这就是囡囡的故事。三个月前要结婚,死劝她不听,现在忘记得连影子也没有了。
王健康却忽然来找我。我在办公室见了他。
他诉了很多苦,又很后悔,他说“情场如战场”是没错的,后悔那个时候没娶了囡囡,他又说那时是真为了囡囡好,但现在呢,就不知道对不对了。
他要我同情他。我的确很同情他。他是一个很不错的男孩子,负责任,有同情心,黑白是非很明白,嫁给他,过那么几十年,是不成问题的,难怪他后悔没把握机会。
那个时候看他是很好,因为我与妈妈先觉得他是个引诱良家少女的恶少年,所以见他老老实实,便认为还过得去。
现在囡囡其他的男朋友,真的林林种种,数不胜数,而且还老实不客气的带回家来。那些男孩子口齿伶俐,“大姊大姊”的叫个不停。
被他们这么一叫,我就只好笑,虽然觉得男孩子是老实点好,但也不反对囡囡交朋友。
囡囡现在如沐春风,我讽刺她两句她也不在乎,只是笑,青春扬溢、美丽的笑。有时候她还要帮我找男朋友,真受不了。
女孩子的运气是不能说的,囡囡的运气就比我好。那完全是因为王健康是个君子,没有鼓励她月兑离家庭,没有利用她年幼无知,没有欺骗她欺侮她。
这一点我很看得起王健康,也因此看好他,到底曾经一度,咱们一家三个女的,为他伤透了脑筋呢。
他现在还是囡囡的好朋友,虽然一个礼拜也约不到囡囡一次,他们还是好朋友,囡囡有时候会带回他的消息——“他升级了,就快调到私人办公室去了!”
囡囡会示威的看着我,“你不是说他没出息吗?哼!”她那老脾气还是没有去干净。
我与妈妈买了一双笔叫囡囡送去给他,作为奖励。
囡囡继续着她的吃喝玩乐,将来她可以告诉她的孙子,她虽然主修英国文学,但拿手的还是吃喝玩乐。这个妹妹多多少少叫人头痛。
听妈妈说的话:“小孩子还是天真一点的好,太用心机了,不可爱。我情愿要这种女儿,也不要太精明的孩子。俗云:人算不如天算。憨一点无所谓,错了可以回头,十七八岁便钱钱钱,那多可怕,孩子们总要长大的,不必催他们成长。”很满意的样子,一副模范母亲的表情。
而囡囡现在当然很健康,她太忙了,没时间无病申吟。
旅程
我去过欧洲几百次。我根本是在欧洲念的书,因此时时要回欧洲去追求我的旧梦。在香港住上十个月便浑身不舒服,非回欧陆逛一逛,穿件最烂的衣服,坐在美术馆门日抽枝烟,那么回香港以后,又可以从头再上写字楼,委委曲曲的继续做人。
我又不能长住在欧洲,因为找不到工作。到唐人餐馆里做工?还是回香港坐办公室好。但是香港……连一个象样的画展都看不到,所以还是得往欧洲跑。做人为了求快乐,真是复杂。
最近上欧洲,多数参加旅行团,飞机票便宜,又不必忙着租酒店。最怕在欧洲订酒店,每个国家说不同的言语,搞半天,电报电话费都不止这数目。
可是旅行团一到欧洲,我整个人就失踪,无论他们在什么地方,我都是在美术馆。他们由他们做游客,我呢,简直像回到家乡似的,乐不可支,直到飞机回香港,我才会重新出现。
通常是没问题的,领队乐得少照顾一个人。飞机票我都自己拿着,又不迟到误点。
可是这一次复活节到欧洲,我遇到了一点麻烦,说来话长,因为同团有一个颇为可恶的男人。
这男人姓陈。我在旅行社遇见他,他就像恨我。他与他妹妹与妹夫一起到欧洲旅行,异想天开,知道我单身旅行,想叫他妹妹与我同房,他与妹夫同房,省下单人房费用。我朝他白白眼睛,不搭腔。
我跟旅行社的负责人说:“旅行吗,为了开心舒服,如果不痛快,那么还不如不去。我一定要睡单人房。”
他不出声。这意思是,他也得住单人房,白白多花一千好几百块钱。
我才不理这种小家子气的算盘。我自己最怕与陌生人同房睡觉,管他是男是女。
起程的时候,我照旧例牛仔裤一度。因为北欧天气冷,我有两件樽领品顶高毛衣与一件薄身短外套;南欧天气暖,光穿T恤已经差不多了。
看到其它的团友又手提又背背又送仓又打包。我叹口气,又是乡下人豪华逃难的时间了。
我看到那姓陈的家伙,他朝我瞪瞪眼,我也朝他瞪瞪眼,我才不怕他。我怕谁?哼。
上飞机他坐在我身边,真巧,同行廿二个人,他偏偏坐在我身边,我打开皮包,取出一整套武侠小说,开始我的阅读生涯。
飞机到孟买,我告诉空中小姐脚痛,不想下机,我告诉她们我一直会脚痛到伦敦。
她们让我留在飞机上,姓陈的小子显然很羡慕。到特拉维夫的时候,他的脚也开始痛。
COPYCAT。没一点新意。典型的香港人。
飞过欧洲的时候,我那套武侠小说已经看到第十二集,廿六小时的飞机,开玩笑。睡又睡不看,一会儿又该吃东西,一会儿又该上洗手间,多烦,索性搁起脚看书。
本来我不是那种人,但这个姓陈的惹火了我,我根本不肯把书借给他,让他无聊的把菜单翻来覆去的阅读。他的妹夫问他要不要赌十三张,我把头上的灯关掉。这种时间还吵人,不要脸。
结果他们没赌起来。
我则憩睡了。
到欧洲去什么都好,就是这程飞机受不了。
引擎隆隆声中,我脑袋晃来晃去,终于到达伦敦。大家兴奋得不得了。欧洲就是有这个好处,来过一千次仍然还是值得兴奋。
我早说过,英国是我的老家。提着行李,我自己叫出租车到旅馆去,谁还等他们一起走。飞机场离市区远,出租车又贵,我到酒店放下行李,马上去买票观剧,打电话给熟朋友。
他们照例的抱怨:“不住我们家,真讨厌。”
亲友家哪里有住酒店方便,能在浴室撒一地的毛巾吗?
我只打算在伦敦留两日,最后一日要到剑桥去看教授。
第一日看电影与观剧,晚上吹牛吹到老夜才回旅馆。第二天上午重温旧梦,在国家博物馆,下午到“蒂特”画廊。晚上与旧同学吃饭,跳舞。
同学两夫妻问我:“怎么?又是独自来欧?一年一度燕归来,几时带多个伴?”
“没缘份,再等多一阵说。”
“你也老大了,小姐。”
“无奈何。”我说。
“到底你小姐急还是不急﹖”他们笑。
“急又如河?拿面铜锣到街上去敲不成?”我啐道:“换个题目行不行?人家捱足一年苦工,好不容易来轻松轻松,偏偏又碰到你们这种朋友。”
第二早我六点半就搭火车到剑桥去。心中奇怪其它的团员做过些什么,到苏豪看月兑衣舞?大概不致于如此精彩。恐怕是在国会,大笨钟,比克的利广场兜来兜去,可怜的游客。
在剑桥可以找到我要的一切,我躺在劳教授家的沙发上,喝红茶吃饼干。
“你还快乐吗?”劳教授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