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呀,都是朋友。」她說︰「我根本是認識朋友的年齡,是不是?大姊?」
她這麼撒嬌撒痴的對我一說,我就什麼都弄胡涂了,她長大了。
媽媽卻因此放下心來,她說︰「好,囡囡長大了,抵抗力強,什麼病都不怕,我可以放心。」
這就是囡囡的故事。三個月前要結婚,死勸她不听,現在忘記得連影子也沒有了。
王健康卻忽然來找我。我在辦公室見了他。
他訴了很多苦,又很後悔,他說「情場如戰場」是沒錯的,後悔那個時候沒娶了囡囡,他又說那時是真為了囡囡好,但現在呢,就不知道對不對了。
他要我同情他。我的確很同情他。他是一個很不錯的男孩子,負責任,有同情心,黑白是非很明白,嫁給他,過那麼幾十年,是不成問題的,難怪他後悔沒把握機會。
那個時候看他是很好,因為我與媽媽先覺得他是個引誘良家少女的惡少年,所以見他老老實實,便認為還過得去。
現在囡囡其他的男朋友,真的林林種種,數不勝數,而且還老實不客氣的帶回家來。那些男孩子口齒伶俐,「大姊大姊」的叫個不停。
被他們這麼一叫,我就只好笑,雖然覺得男孩子是老實點好,但也不反對囡囡交朋友。
囡囡現在如沐春風,我諷刺她兩句她也不在乎,只是笑,青春揚溢、美麗的笑。有時候她還要幫我找男朋友,真受不了。
女孩子的運氣是不能說的,囡囡的運氣就比我好。那完全是因為王健康是個君子,沒有鼓勵她月兌離家庭,沒有利用她年幼無知,沒有欺騙她欺侮她。
這一點我很看得起王健康,也因此看好他,到底曾經一度,咱們一家三個女的,為他傷透了腦筋呢。
他現在還是囡囡的好朋友,雖然一個禮拜也約不到囡囡一次,他們還是好朋友,囡囡有時候會帶回他的消息——「他升級了,就快調到私人辦公室去了!」
囡囡會示威的看著我,「你不是說他沒出息嗎?哼!」她那老脾氣還是沒有去干淨。
我與媽媽買了一雙筆叫囡囡送去給他,作為獎勵。
囡囡繼續著她的吃喝玩樂,將來她可以告訴她的孫子,她雖然主修英國文學,但拿手的還是吃喝玩樂。這個妹妹多多少少叫人頭痛。
听媽媽說的話︰「小孩子還是天真一點的好,太用心機了,不可愛。我情願要這種女兒,也不要太精明的孩子。俗雲︰人算不如天算。憨一點無所謂,錯了可以回頭,十七八歲便錢錢錢,那多可怕,孩子們總要長大的,不必催他們成長。」很滿意的樣子,一副模範母親的表情。
而囡囡現在當然很健康,她太忙了,沒時間無病申吟。
旅程
我去過歐洲幾百次。我根本是在歐洲念的書,因此時時要回歐洲去追求我的舊夢。在香港住上十個月便渾身不舒服,非回歐陸逛一逛,穿件最爛的衣服,坐在美術館門日抽枝煙,那麼回香港以後,又可以從頭再上寫字樓,委委曲曲的繼續做人。
我又不能長住在歐洲,因為找不到工作。到唐人餐館里做工?還是回香港坐辦公室好。但是香港……連一個象樣的畫展都看不到,所以還是得往歐洲跑。做人為了求快樂,真是復雜。
最近上歐洲,多數參加旅行團,飛機票便宜,又不必忙著租酒店。最怕在歐洲訂酒店,每個國家說不同的言語,搞半天,電報電話費都不止這數目。
可是旅行團一到歐洲,我整個人就失蹤,無論他們在什麼地方,我都是在美術館。他們由他們做游客,我呢,簡直像回到家鄉似的,樂不可支,直到飛機回香港,我才會重新出現。
通常是沒問題的,領隊樂得少照顧一個人。飛機票我都自己拿著,又不遲到誤點。
可是這一次復活節到歐洲,我遇到了一點麻煩,說來話長,因為同團有一個頗為可惡的男人。
這男人姓陳。我在旅行社遇見他,他就像恨我。他與他妹妹與妹夫一起到歐洲旅行,異想天開,知道我單身旅行,想叫他妹妹與我同房,他與妹夫同房,省下單人房費用。我朝他白白眼楮,不搭腔。
我跟旅行社的負責人說︰「旅行嗎,為了開心舒服,如果不痛快,那麼還不如不去。我一定要睡單人房。」
他不出聲。這意思是,他也得住單人房,白白多花一千好幾百塊錢。
我才不理這種小家子氣的算盤。我自己最怕與陌生人同房睡覺,管他是男是女。
起程的時候,我照舊例牛仔褲一度。因為北歐天氣冷,我有兩件樽領品頂高毛衣與一件薄身短外套;南歐天氣暖,光穿T恤已經差不多了。
看到其它的團友又手提又背背又送倉又打包。我嘆口氣,又是鄉下人豪華逃難的時間了。
我看到那姓陳的家伙,他朝我瞪瞪眼,我也朝他瞪瞪眼,我才不怕他。我怕誰?哼。
上飛機他坐在我身邊,真巧,同行廿二個人,他偏偏坐在我身邊,我打開皮包,取出一整套武俠小說,開始我的閱讀生涯。
飛機到孟買,我告訴空中小姐腳痛,不想下機,我告訴她們我一直會腳痛到倫敦。
她們讓我留在飛機上,姓陳的小子顯然很羨慕。到特拉維夫的時候,他的腳也開始痛。
COPYCAT。沒一點新意。典型的香港人。
飛過歐洲的時候,我那套武俠小說已經看到第十二集,廿六小時的飛機,開玩笑。睡又睡不看,一會兒又該吃東西,一會兒又該上洗手間,多煩,索性擱起腳看書。
本來我不是那種人,但這個姓陳的惹火了我,我根本不肯把書借給他,讓他無聊的把菜單翻來覆去的閱讀。他的妹夫問他要不要賭十三張,我把頭上的燈關掉。這種時間還吵人,不要臉。
結果他們沒賭起來。
我則憩睡了。
到歐洲去什麼都好,就是這程飛機受不了。
引擎隆隆聲中,我腦袋晃來晃去,終于到達倫敦。大家興奮得不得了。歐洲就是有這個好處,來過一千次仍然還是值得興奮。
我早說過,英國是我的老家。提著行李,我自己叫出租車到旅館去,誰還等他們一起走。飛機場離市區遠,出租車又貴,我到酒店放下行李,馬上去買票觀劇,打電話給熟朋友。
他們照例的抱怨︰「不住我們家,真討厭。」
親友家哪里有住酒店方便,能在浴室撒一地的毛巾嗎?
我只打算在倫敦留兩日,最後一日要到劍橋去看教授。
第一日看電影與觀劇,晚上吹牛吹到老夜才回旅館。第二天上午重溫舊夢,在國家博物館,下午到「蒂特」畫廊。晚上與舊同學吃飯,跳舞。
同學兩夫妻問我︰「怎麼?又是獨自來歐?一年一度燕歸來,幾時帶多個伴?」
「沒緣份,再等多一陣說。」
「你也老大了,小姐。」
「無奈何。」我說。
「到底你小姐急還是不急﹖」他們笑。
「急又如河?拿面銅鑼到街上去敲不成?」我啐道︰「換個題目行不行?人家捱足一年苦工,好不容易來輕松輕松,偏偏又踫到你們這種朋友。」
第二早我六點半就搭火車到劍橋去。心中奇怪其它的團員做過些什麼,到蘇豪看月兌衣舞?大概不致于如此精彩。恐怕是在國會,大笨鐘,比克的利廣場兜來兜去,可憐的游客。
在劍橋可以找到我要的一切,我躺在勞教授家的沙發上,喝紅茶吃餅干。
「你還快樂嗎?」勞教授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