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胭脂 第21页

作者:亦舒

“别为我担心,妈妈,暑假还没有过去。”

我在上班途中放下她。

我们这个小组忙了一天。伏在桌子上死画死画,固定的姿势使人全身发硬,起立的时候,发觉腰板挺不直。这样就做老人了,真不甘心。

助手说,如果我肯去跳健康舞,情形会好一点。

会吗?此刻我也在跳呀,做到跳,被老板呼喝着来跳:一二三、去开会,四五六、写报告,左右左、快赶货,扑向东,扑向西,还原步,少唠叨。

还需要什么运动?

她们都笑。

试都考完了,我与陶陶将同时拿到文凭,你说幽默不幽默,再艰苦的路也会走完的,此刻我只想努力工作,做出个名堂来,以弥补其他的不足。

下班时母亲说我有封电报在她处。

我问:“什么地方拍来的?”

“美国加州。”

我心中有数。

“谁十万火急拍电报给你?”

“是我去应征工作。”

“那么远。”

“我下班马上来拿。”

不知有多少时候未试过五点正下班,通常都做到六七点,累得不能动了,喝一瓶可乐提提神再来过,在要紧关头,可乐可以救命。

到母亲家是七点,阿一给我碗冰冻的绿豆汤,上海人从来不讲“凉”与“热”这一套,我呼噜呼噜豪爽地喝掉,从母亲手中接过电报,不想她多问,立刻开门去,称有要紧事。妈喃喃骂我学了陶陶那套。

一出门面孔便沉下来,我拆开电报。

“之俊,何必避而不见,一切可以商量,下月我会亲自来见你。英念智。”

我将纸捏作一团,放进手袋。

我心中愤怒燃烧,我最恨这种锲而不舍,同你没完没了的人。

我现在有点明白为什么人要杀人,实在非这样不能摆月兑他的歪缠,与其长期痛苦,不如同归于尽。

回到家又把电报读一次,才一把火烧掉。仍然决定不去理他,等他找上门来再说。

这一阵子陶陶也索性不再回来看我眉头眼额,我倒是清静,空白的时间也不知道做什么才好,日日腾云驾雾似的。这样算起来,有心事也是好的,烦这烦那,时间一下子过去:替孩子找名校,为自己创业、读夜课……匆匆十余年。

如今我唯一的心事是父亲的病,而母亲那边,又是另外一个故事。

叶成秋有整整十天没与她见面。

母亲很生气。“一辈子的朋友,落得这种下场,他老婆撒手西去,仿佛是我害的,内疚不来了,这倒好,天下无不散的筵席。”

我只得往叶公馆跑一趟。

我一直没上过叶家,如今叶太太过世,一切在阴暗面的人都可以见光,我想叶成秋亦不会介意。

叶公馆坐落在本市最华贵的地段,虽说在山上,步行十分钟也就到闹市了。

我这个人最爱扫兴。如果有顾客搬到人迹不到的幽静地带,我便悲观兼现实地问:“谁买菜?”佣人才不肯去,女主人只得自己开车下山去买,如果是上班的太太,那更糟,简直忙得不可开交。除非是叶公馆这样的人家。

叶府没有装修。宽大的客厅收拾得一尘不染,两组沙发没有朝代,永不落伍,套着浆熨得笔挺的捆蓝边白色布套子。

女佣人守规矩,放下茶杯立刻退出,不比咱家阿一,老爱同客人攀交情。

这些大概都是叶太太的功劳,女主人虽然不在了,仍然看得出她的心思气派。

叶成秋出来见我,他脸上露出渴望的神色,我放下心,我怕他讨厌我。

“之俊,你怎么来了?”

我笑着站起来。

“你坐你坐。”

“多日没见你。”

“有多久?”他一怔。

“十多天。”

“这么久了?”他愕然。

他这句话一出口我就觉得母亲的忧虑被证实了,叶成秋的确有心与我们生分。

第七章

“母亲生你气。”我也不必瞒他。

他微笑,“她那小姐脾气数十年如一日。”

我说:“你要节哀顺变。”

他不回答,过一会说:“我从来没有这样痛苦过,这数年来我一直有心理准备,没想到事情发生之后仍然支架无力。记忆中只有接获葛芬婚讯的那次有这么重打击,我哭了一整夜,那年我二十一岁。”

我大胆地说:“现在你们之间没有障碍了。”

“有,有三十多年悠悠岁月。”他很认真地答。

我的心沉下去,我知道母亲无望了。

叶成秋不会向母亲求婚,他们之间的关系至多只能维持旧貌。

反正我又不是为自己说话,不妨说得一清二楚。

“有没有续弦的打算?”

“现在哪里会想到这个。”

这就再明白没有了。

他一直以得不到母亲为憾事,那只是三十五年前的葛芬,与今日的她无关。我们还能要求什么呢,他已经为一个旧相识做了那么多。

我只得说:“我们少不了你,叶伯伯。”

“我心情平定下来就来看你们。”他说。

我还能坐下去吗,只得告辞。

这样厚颜来造访也并没有使我得到什么。来之前我也曾经详加考虑,只觉得没趣,来不来都没有分别,他那样的人,如果存心眷顾我们就不必等我们开口,我这般来探听消息也不过是想自己心死:尽了力了,没有后悔的余地。

丙然,自叶成秋嘴巴亲口说出,他对我母亲,不会有进一步表示。

母亲以后的日子可尴尬了。没想到吧,一个上了五十岁的女人,还有“以后的日子”,你现在总明白,为什么曹操要无可奈何地说:去日苦多。

真是不能靠人,人总会令你失望,要靠自己。

我对世球,无形中又冷淡三分。

他同我说:再次上去开会的时候,他会带我去看他祖父的家。

我冷冷地损他:“有什么好看,那种银行宿舍,一座木楼梯,上去十多户人家,木地板缝子足足半厘米宽,楼上楼下说句话都听得见,楼上孩子洗澡泼水,楼下就落雨一样。”

世球微微一怔,“你倒是知道得很详尽。”

“我当然知道,”我体内父系遗传因子发作,继续讲下去,“你们家的马桶就放在亭子间,你父亲就睡在马桶旁边。

我狠狠说:“不过是你父亲告诉我母亲的,并不是什么谣传。”

到这个时候,世球性格上的优点发挥得淋漓尽致,不介意就是不介意,反正他又没住饼亭子间,那是他祖上三代的事,他一于当逸事听。

他居然问:“还有呢?”

我心中气叶成秋,一不做二不休,“你们叶家穷得要命,唯一吃西瓜的那次是因为果贩不小心,把瓜摔到地下裂开,不得不平卖,于是令祖母秤了回家,让令尊令伯令叔大快朵颐。”

“真的?”

“当然,令祖的家训是‘白饭细嚼,其味无穷’,令尊常说,他并不希企吃到罗宋汤,只要有罗宋面包已经够了。还有,也不指望有排骨吃,有排骨汤淘饭已经够了。”

世球默然。

我知道自己过分,但正如父亲所说,他们不过是暴发户,为什么不让他们知道他们的出身。

“这么苦?”

“就是这么苦,要不是你外公的缘故,叶世球先生,你自己想去。”

他模模下巴,“之俊,你熟叶家,比我还多。”

我哼一声,“那是你家微时的故事,发迹之后,谁也不知道发生过什么。”

“之俊,今天你生气,你生谁的气?”聪明的他终于发觉了。

我不响。

“那么带我去看你祖父家的屋子。”

“我祖父的住宅已收为公用。”

“那么你外公的家。”

“有什么好看?好汉不提当年勇,没落了就是没落了,迁移到南方后,一切从头开始。你别乐,叫你此刻移民往北美洲,带着再多的资金,也得看那边有没有机会,环境允不允许你,弄得不好,成箱的富格林也会坐食山崩,同我父亲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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