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忍气吞声,不肯与她起纷争。
我怎么好责备她?譬如讲,我想说:我不想你变为野孩子。她可以反驳:我根本是个野孩子。
眼泪在眼角飞溅出来。
陶陶立刻沉默。
我用手指拭干泪水,没事人似地问:“谁是导演?”
“飞龙公司,许宗华导演,一签约就给我剧本,你可以看。”
“暑假让你拍戏,十月你去不去美国念大学?”
“为什么一定要我读大学?”
“因为每一个淑女都得有一纸文凭。”
“妈妈,那是因为你有自卑感,你把学历看得太重要,你畸形地好学,不过想证明你与众不同,我并不认为每个人都要上大学,正等于我不认为每个人都要结婚一样。”
“陶陶,”我压抑着,手都颤抖,“你存心同我吵嘴?”
“不,妈妈,不。”她过来拥抱我。
我靠紧她的面孔,有弹力而滑女敕的面颊如一只丝质的小枕头,我略略有点安全感。
“如果外婆答应,你去吧。”我有点心灰意冷。
“我要你答应我。”
“加州大学回音来的话,说你会去。”
“好吧,我去。”她勉强得要死。
“都是为你好,陶陶。”
“我相信是的,妈妈,但是你我的价值观大不相同。我相信没有人会因为我没有文凭而看不起我,即使有人看不起我,我也不在乎。”
她年轻,当然嘴硬,十年后自信心一去,就会后悔,人有不得不向社会制度屈服,因为人是群居动物,但是此刻我无法说服她。
“我知道你在想什么,妈妈,你要我做淑女、念文凭,借此嫁一户好人家,那么你安心了,觉得你已尽了母亲的责任。”
我呆呆看着她。
“你怕我去冒险,你怕有不良结果,你怕社会怪你,你怕我怪你,是不是?”
“是。”我说,“你猜得一点也不错。”
“不会这样的,妈妈,你应该对我有信心,对自己有信心,你不是坏女人,怎么会生一个坏女儿?妈妈,给我自由,我不会令你失望。”
“陶陶,我的头发为你而白。”
“妈妈,”她温和地说,“没有我,你的头发也是要白的。”
“从什么地方,你学得如此伶牙俐嘴。”
“从你那里,从外婆那里。”她笑。
她长大了,她日趋成熟,她的主观强,我不得不屈服。
我唏嘘,陶陶眼看要月兑缰而去,我心酸而无奈。
人总怕转变,面对她的成长,我手足无措。
“我去与外婆聊天。”
“她不在家,她与朋友逛街。”
“你应该学外婆出去交际。”
“陶陶,既然你不让我管你,你也别管我好不好?”
她赔笑。
我爱她,不舍得她,要抓住她。
“那么我叫一姐做绿豆汤我吃。”她还是要开溜。
我叫住她,“那合同,千万给我过目。”
“一定,妈妈。”
拍电影。我的天。
我只有叶成秋这个师傅、导师、益友、靠山。
坐在他面前,红着眼睛,我有说不出的苦,不知从什么地方开始。
人家雄才伟略,日理万机,我却为着芝麻绿豆的私事来烦他,我自觉不能更卑微更猥琐。
但是我不得不来。
第四章
他说:“我什么都知道了。”
我抬起头,在地球上我所仰慕的人,也不过只有他。
他笑,“你到底还年青,经验不足,何必为这样的小事弄得面黄黄,眼睛都肿。你母亲都告诉我了,她赞成,我也不反对。”
叶成秋说:“你就随陶陶过一个彩色暑假,有何不可?”
我低下头。
“我知道你怕,你自己出过一次轨,饱受折磨,于是终身战战兢兢,安分守己,不敢越出雷池半步。你怕她蹈你的覆辙。”
那正是我终身黑暗的恐惧。
“有时候我们不得不豁达一点。之俊,孩子们盯得再牢也会出毛病,你不能叫她听话如只小动物,照足你意旨去做,有时候你也会错。”
我用手绢遮住了双眼。
“可怜的之俊,我还是第一次看见你哭,怎么,后悔生下陶陶?”
我摇头,“不。十八年前不,十八年后也不。”
“那么就听其自然,给她足够的引导,然后由她自主,你看我,我多么放纵世球。”
我揩干眼泪,此刻眼泡应更肿,面孔应当更黄。
“放心,我看好陶陶,有什么事,包在我身上。”
我只得点头。
他忽然温柔地问:“你见到世球了?”
我又点头。
“你看我这个儿子,离谱也离得到家了。”然而他仍然脸带微笑,无限溺爱,“他不是好人啊,你要当心他。”
我有点不好意思。
我站起来,“我知道你要开会。”
他问:“你现在舒服点没有?”
“好多了。”
“改天我们一起吃饭。”他说,“我会安排。”
我告辞。
这样子萎靡也还得工作,跑到这里跑到那里,新房子都没有空气调节设备,我与工匠齐齐挥汗,白衬衫前后都湿个透,头发上一蓬蓬的热气散出来,连自己都闻得到,叉着条腰,央求他们赶一赶,只得穿牛仔裤,否则无论在什么地方钩一记,腿上就是一条血痕,虽不会致命,但疤痕累累,有什么好看。
渐渐就变成粗胚,学会他们那套说话,他们那套做法。
碰巧有人叫了牛女乃红茶来,我先抢一杯喝掉提神,他们看牢我就嘻嘻笑。遇事交不了货,骂他们,也不怕,至多是给我同情分:别真把杨小姐逼哭了,帮帮她吧。
好几次实在没法子,叶成秋替我找来建筑师,真是一物治一物,三个工头就是服建筑师,总算顺顺利利地过关。
最近根本没有大工程,自己应付着做,绰绰有余。
我坐在长木条凳子上,用报纸当扇子,有一下没一下地往身上扇,整个人如在胶水里捞出来似的发黏,想想世事真是奇妙,如此滥竽充数,只不过念过一年校外设计课程,便干了这些年,忽然佩服起自己来。
我再坐一会儿便回写字楼。
那小小的地方堆满了花,也没有人替我插好它们,有些在盆子里已经枯萎一半,叫人好肉痛。
自然是叶世球的杰作。
他为着浪漫一下,便选我作对象,却不知我已狼狈得不能起飞,根本没有心情配合他的姿势。
我把花全拨在一旁,做我的文书工作,直至一天完毕。
振作起来,之俊,我同自己说:说不定这一个黄昏,在街角,就可以碰到我的救星,他会问我:你喜欢勃拉姆斯吗?
生活是这么沉闷,如果我还跳得动舞,我也会学陶陶般天天去迪斯科报到。
也许是好事,也许有了工作,可免除她在迪斯科沉沦。
套一句陈腔滥调:我拖着疲乏的身体回家。
明天的事有明天来当,今天且回去早早寻乐。
家就是天堂,我买了一公斤荔枝回去当饭吃。
这是我发明的:荔枝与庇利埃矿泉水同吃,味道跟香槟一样。
沙发上有一本东洋漫画,是叮当的故事,是陶陶早两年在日本百货公司买的(那时她还是个小女孩,不知怎地,七百多个日子一过,她变成少女)。
陶陶并不懂日文,但光是看图画也是好的,看到叮当及查米扑来扑去不知忙什么,她急得不得了,到处找人翻译。
叶成秋答应她将画拿到翻译社去,是我制止的。
叶伯伯当时大惑不解地问:“查米?还有油盐?到底是什么东西?”
陶陶最喜欢查米这个角色,巴不得将他拥在怀中,这是只一半像兔子一半像猫的动物,来自外太空,造型可爱,性格热情冲动,陶陶时时看图识字式地逼我陪她看……
这些画还未过时,她已经决定去做电影明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