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只好在周末自己动手一间间的漆。我做这行很拿手,以前在英国,练习过多次。
我不错是一个人住,但我是有亲戚的。姊姊在香港,同父异母,嫁个律师,光在屋契与离婚书上签字,已经发财,姊姊穿金戴银,常常来表演阔气,我不是不喜欢她——我们很谈得来,但是数月不见,也无所谓。
她有一个洋名,叫乔哀斯。星期日上午十一点,她来接铃。
我穿着睡炮去开门,打呵欠。
我说:“你这么早来干吗?”
“下午去跑马,顺便来看看你。”
我想,至少我排名在马匹前面,不坏。
“茶?”我问她。
“谢谢。”她抬抬头。
我说:“你知道吗?乔哀斯在英国是一个廉价英文名字。相反地,夏绿蒂、伊莉莎白、玛丽是高贵的……”
“去你妈的……”她骂。
啐!就是因为我们不同母亲,所以她才敢说这种话。
“这么久才来开门,我还以为有男人在你屋子里。”她说。
“我没有男人已经很久了。”我答。
“如何解决性的问题?”她看我一眼,“是不是洗个冷水浴不去想它?”
“刚相反。想想市面上那些男人,不寒而栗,啥子欲念都逃得影踪全无。”
她笑,“还是让做姊姊的介绍一个男人给你吧。”
“原应如此。做姊姊不介绍,谁做这种中人、保人、媒人?妹妹嫁不出去,你也没面子。”
“真是的——这些一桶桶的是什么?”她好奇。
“油漆、漆墙壁。”我说:“散散心。”
“别开玩笑。”她不置信。
“姊姊,你可以去看赛马了。”我赶她。
“好,我会带男人上来给你看。”她说。
“看中我分你佣金。”我说。
她鼻子里哼哼嘿嘿的,终于挽起手袋走掉了。
星座上说的与众不同之男人,大概就是应在姊姊身上。可能吗?姊夫是好男人,好在有事业有气派,私生活不敢恭维,连小舞厅的舞女也泡,他们夫妇俩大吵的时候把我拉去做和事佬,我只会笑。
他怕姊姊。乔哀斯打得他眉青鼻肿,一星期上不了律师楼,他服贴得很,结果两夫妻过得极美满,妹夫改泡电视明星、落选的香港小姐、歌女。
夫妻之道是很怪,比考文凭与打工难得多——想想看,两个人廿四小时撕缠在一起,要命,互相防贼似,支票户口都得夫妻同时签名,你说多狠。
除非很小就结了婚,来不及想那些恐怖的事,否则只好一辈子独身。独身也有好处,往乐观处想:不必多洗一个人的衣服,少受男人那腌攒气,真正的自由……当然……寂寞。
我一边调油漆一边想,寂寞。星期日早上最寂寞,一张床上只一个人。没有情人。
有情人也是好的,星期日早上眷恋一番。
把修改长裤的时间,漆壁的时间,阅杂志的时间,全部奉献出来,给一个男人。结果情人是有啦,家也变成狗窝。
下午我开始攀上梯子扫新颜色,一种极浅的紫罗兰——别笑,很美的,配白色的窗帘,白色的家具。
或者我可以到那男人家去。不行。我的瓶瓶罐罐太多,临睡之前还要擦三种油膏,醒来之后又是两种面霜,穿过衣服必定要换,如果到别人家去过夜,岂不是要带一个箱子?
清晨衣冠不整地从男人的屋子走出来——咱们的社会不至于开放到这种地步。
墙壁上的灰漆剥落,掉进我眼睛。天!我的隐形眼镜,一揉就落在地下,我还听见轻微的“啪”一声。
我连忙自梯子下来,慢慢跪在地下模索。悲剧,我与隐形眼镜可以写成一本史诗,精采处绝对不下于“哀狄悲斯皇上”,这么薄薄的硬塑胶掉在什么地方?
我申吟,满地乱模。
偏偏在这个时候,门铃大作。
我并不理睬,继续模地板。
门铃又长又尖又响。
我大嚷:“F——KOFF!”拔直喉咙。大概是收报费,要不就是收垃圾费。
找到啦!我轻轻拿起那块镜片,当它是性命,今日我是交了老运了,省回一百元。
门外那个人不耐烦,大声嚷:“开门!开门!”
是姊姊的声音!
我“霍”地站起来,叫:“等一会儿!”
我奔到浴间去洗干净镜片,放回眼睛,叹口气,奔去开门,一脚踢翻油漆罐子,糊住了脚,也弄脏地下。
我诅咒:“SHIT!”拉开门。
姊姊面色铁青地,“你疯啦?你在开粗口示范班呀?”
她看到我的尊容,瞪大了眼。
我摊摊手,无可奈河。
“你的油漆!”她尖叫。
“你又来干什么?PISSOFF!”我以同样的高声回答她。
“我来给你介绍男朋友!”她说着把身子让开两步。
原来她身后站着一个年轻男人。
真是好时光!哪一天我不是打扮得整整齐齐,可是没有人上门来,今天狼狈到这种地步,白色武士他本人出现也完结了,我的亲姊姊真懂得选辰光。
我喃喃地说:“BLEEDINGHELL。”一不做二不休,说一句与说十句没分别。
“让我们进来呀。”姊姊瞪着眼。
“我今天不见客。”我要关门。
“你会后悔的!”姊姊威吓我。
我“碰”地关上门。
后悔个屁。
我怒气冲天地抹地板、洗脚,把油漆扫完扔到垃圾桶淋浴。打电话与装修师傅联络好,把墙壁全部交给他们办理,然后松口气,开罐冰啤酒坐在沙发上,稍微觉得好过一点。
然后我还真后悔了。
懊死的姊姊。选这种倒霉的辰光来介绍男朋友。我又开一罐啤酒。我连那个年轻男人的面长面短也还没看清楚。又失去一个机会。
恐怕我一辈子都得独个儿坐在此地喝冰啤酒。
门钟忽然“叮当”一响。
我放下啤酒杯。是谁?什么人?真是收报费的?
我懒洋洋地去开门。
“谁?”我问。
“小姓宋。”那个年轻人笑得有点俏皮。
“宋什么先生?”我靠在门边。他是陌生人我也决定好好的聊一阵,以解闷气。
“我原是跟令姊一起来的,刚才您在气头上,咱们不幸吃闭门羹,所以憩一会儿,我现在又来了。小姓宋,今年二十五岁,尚未娶妻。”
“哦。”我上上下下打量他。西厢记倒是看得很熟的,样子也开朗,耐力无懈可击。为什么不?他很不错。
“你——有兴趣进来坐吗?”我不是不带点难为情的,“欢迎。”
“我们在附近喝了杯咖啡,令姊思量着你的脾气该过啦,着我上来再敲门。”他很大方的进门来。
我打量着他。他很一高,很细长,相貌端正,笑起来具童心状,而且大方。一条“加巴甸”长裤,一双极好的薄底短靴子,薄毛衣一瞧就知道是品质顶高,这种为真正的舒适而穿着名牌货色的人是“知道分别的人”。
我马上喜欢了他,给他一杯啤酒。
他说:“很多时候,我还是比较爱喝姜啤或是沙士。”
“呵,沙士。”我说:“呜呼,现在极难买到沙士。”
“你在英国学会喝沙士?”他问。
“不,”我老实答:“我在英国学会说粗话。至于沙士,其实就是ROOTBEER,你知道花生漫画中的史诺比,他就专门喝沙士。”
他打量我很久,“你知道吗?我以为你会像你姊姊,你姊姊真是高贵的女士。”
我知道,她是淑女,我是顽童,但我如何向这个陌生人解释我不是每天这么倒霉的呢?不见得有人日日踢翻油漆桶,掉了隐形眼镜。
我不屑解释。
但我觉得懊恼——本来是个好机会。他会不会相信有时候我还穿旗袍上班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