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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欢如梦 第7页

作者:亦舒

“别说了。”

姊姊苦笑,“我不会说话,本来是要开导你,现在变成讥笑你了。”

“我明白。”

“家栋,家里需要你。”

“我知道,家里一直需要我,”我疲倦的说:“供我念大学,等我毕业,待我升职,要我争气,家里实在需要我,生活的担子逼促我,我真觉得这条路不由我不走下去。”

“你别抱怨了,”姊姊咳嗽一声,“做银行也算是金饭碗。”

我仰起头长叹一声,还叫我说什么才好?

我放下杯子,回睡房去坐到天亮。

我照例挤公路车到中环,忙工作直到中午,托同事买了饭盒子回来,不禁将头搁在书桌的玻璃上,落下泪来,是的,媚媚说得对,熬一辈子又如何?一辈子也还是小职员,升到做经理也尚是受薪阶级,妻子要穿件好的衣裳尚得靠她自己的薪水。

月入一万又如何?出入有辆小车子又如何,如今她可以在上流社会做何夫人,她当然要作出明智之举。

我甚至不能自暴自弃,姊姊已向我提出了警告,家里已对我作出了最佳的栽培,当然希望我有所回报,现在就是我报恩的时候了。

母亲也暗示过不希望我这么早娶媳妇,她怕与外人合不来,又怕我会听了妻子的话,搬出外住,剩下她与姐姐。但是母亲喜欢媚媚,因媚媚没有小家子气,但是我们当时却不知道,媚媚根本没有抱着与我长久之心,一切都不过是朋友关系,她自然乐得大方。

本来在公司里,她的前途就比其它的女职员好,她有一股气质,懂得穿衣服,说话伶俐,专上学院的文凭,平时不大与人来往,却又很和蔼可亲,我努力追求她,也就为了这一点:她与一般的庸脂俗粉不同。

半年前在公司的一次聚会中,何鸿锦看见她,据说完全是一种惊为天人的感觉,谣言立刻满天飞,连总经埋都要侍候她的面色。

媚媚却可以不动声色的做下去,做到上个月底何氏向她正式求婚为止。

她是一个了不起的女孩子。

她好强,肯熬,上进,实在不似一个贪慕虚荣的女孩子。

当然,她也曾向我表达过她的倦意,她说:“我最恨侍候各层主子的脸色,工作的压力不要紧,但是老板的脸色真是受不了。”

我并没有想到有一天可以不做,象我这样的人,注定要一生骡马,要捱到退休那一天,但美丽的女孩子一向不在此例,她们可以有机会一步登天。

记得我与媚媚说过,“都说何某追求你……”

我们同事都见过何某派来接送的那辆白色的劳斯莱斯。

以我与她这样熟络的男女朋友,都没能在她脸上寻找到任何蛛丝马迹。

媚媚微笑道:“连你都相信?我简直无法向小报记者否认了。”

我还以为这富商是抱着玩玩的性质,而媚媚是个有思想的女孩子,不见得会听他的话。

事情后来就急转直下,我来不及的的她求婚,她心中不知有否笑我愚不可及,我买了一盆万年青盆栽上她家去,她那间小小的公寓里却象开了花店似的,摆满了各式各样的玫瑰,原来何鸿锦已经来过了,我迟了一步,她手指上戴着一颗桂圆核大的钻戒。

媚媚轻轻的告诉我:“我答应他了。以后我与我一家的后半生,都不用愁了。”

我苦涩的问:“然而你会爱他吗?”

“我很敬爱他,”媚媚肯定的说:“他对我这么好这么体贴,我将永远感激他。”

“你愿意接受不劳而获的金钱?”我失望。

“事情的关键就在‘不劳而获’这四个字,谁辛苦地操作却可以寻得温饱,但这又有什么快乐而言呢,我做得累了,我觉得能够嫁给何鸿锦,是我的荣幸。”

我只觉得她中毒已深,不可药救。

就在她停工的第二天下午,老板发脾气,莫名其妙的把我臭骂一顿,临下班时又落大雨,我忘了带伞,在公路上象落汤鸡。

碰巧一辆豪华房车自我身边关过,将阴沟里的水溅了我一脚,我感慨媚媚的选择是正确的,有钱的确好。这之后同事们不停地开我玩笑,话说得很粗俗。

——“何鸿锦再有钱,不过是穿咱们小冰的旧鞋。”

——“郭家栋比大亨有办法。”

——“钱真好,小冰,赶快赚啊,再把美人儿嬴回来。”

我很天真,受不了这样的讥讽,一怒之下辞了职。

姐姐大大的震惊,“你这孩子,太不懂事了。”

我反辩说:“你与母亲两人,就会逼我往上爬,处处拿我跟别人比,也不想想我也是一个人,我不是一副机器,好,算我不成才,我令你们失望,你叫雷公来劈死我吧——我令寡母伤心,我不是人。”

母亲是老式女人,当场说;“忤逆子,为了一个女人,与家里反目成仇。”

我只觉无限厌倦,“够了够了,别拿一百年前的五纲伦常来压我,我受够了,你们到坟前去哭祖宗去吧。”

当夜我收拾细软搬到青年会去住。

我的童年生活过得与媚媚差不多,都是穷困,父亲死得早,剩下一点钱,母亲紧紧抓在手中,把姐姐的青春牺牲掉,不给她念大学,叫她赚钱来贴补家用,晚饭时每每只煎一只荷包蛋放在我面前,造成我无限的心理负担,还不如不吃。

其实并没有必要做得这样狼狈,父亲那十多万现款在银行贬值,但是母亲的生活过得越困苦,她就仿佛越放心。

姐姐小时候也是一个美人儿,待三十岁还没嫁出去,就象一朵花似枯萎,正好与母亲成为良伴,谁也不觉可惜。

一般女孩子都希望在婚后组织小家庭,看见我家的这两个女人,马上知道日子不好过。

现在的女孩子多么精刮聪明,她赚得再多,顶多自己买衣服穿,你让她与丈夫分担家用,那是谈也不要谈。

当初我结识媚媚,老认为她“慧眼识英雄”,我得报知遇之恩。如今她结婚了,新郎不是我。

娱乐周刊将她嫁入豪门的照片,刊得很大,我没有见过更美丽的新娘子,一袭白缎衣精心设计,小小的花帽面纱,大方、漂亮、娇艳。

而河鸿锦也一表人材,相貌堂堂,他并不显老,反而一副英明的样子,风度不但我们这些后生小子可以比拟,所谓“有名誉有地位”的男人,便是以他作模范,媚媚嫁于他,不只单单为了钱那么简单。

于是我更加自卑。

男人跟女人一样,不怕老,只怕不够威风,穷小子再青春热情,也难博美人青睐。

我看穿了,咬紧牙关,翻报纸找新工作。

没想到转了运,让我连过三关,考到一份公务员工作,薪水加了,环境也较为朴素,我仿佛又可以忘记过去,努力将来。

既然搬了出来住,也不打算再搬回去,纵有不便,我也享受一下独立生活。

女同事中有不少出色的人物,但我的一颗心,仍然在媚媚身上。

在所的工作岗位上,没有人知道我这个秘密,我放心了,自觉已经月兑胎换骨。

在电视新闻上,常常看见媚媚出席各种重要的宴会,她的眼神仍然冷冷,表情有点孤傲,何某的钱财没有使她庸俗,反而更加衬托出她的标格,做那么大生意的人,眼光哪会有错呢,他选填房是选对了,媚媚会替他增光。

渐渐心也平了。

时间可以医治一切伤痕。

但偶然想起我们一起共渡的好时光,心中尚有一丝牵痛。

假日回家走,母亲象是完全忘了媚媚这个人,有意无意的提起我的婚事,非要说得我坐不住,站起来离开现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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