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太替她高兴,真情流露,“你出来工作了,习惯吗?看样子是位成功人士呢,应该属女强人类。”
她忽然握住我的手,感动地说:“振华,你对我们真好!”
“我对你们好?”我莫名其妙。
“我见过士辉,他说你始终待他如一,不但精神上支持他,经济上也不吝啬。”
我渐愧,“哪里的话,这根本是我家人的错——”
“不,并不是,是士辉与我合不来,他其实是个很浪漫的人……我现在不生他的气了,因孩子们的关系,我们也常见面。”
“孩子们好吗?”我问。
“很好,念幼稚园,你不知道,现在幼稚园也有名校的,真可怕。”
“什么时候带她们出来,你知道吗?我也结婚了。”我说。
“恭喜恭喜。”
“但是我们不打算要孩子。”我又说。
“不要也罢,做人痛苦多,欢愉少,虽然我现在很好,到底是经过那一番来的……”
“你又结婚了?”
“是,屈臣待我很好,他鼓励我,给我找事情,他在银行界很有点名气,是……银行东南亚董事。”
“我真替你高兴。”
“对了,振华,你到我们公司是因为那块地?”屈臣太太道。
“呵哟,我差点忘了!是关于那块地。”
“你听我说——”
我们为这件事谈了一个下午。她说得头头是道,不由我不服。
必芝芝完全变了另外一个人,她已经把周士辉搁在脑后,就因为她心中不再有这个人,所以她毫不介意地提起他的名字,自然平和地。
她显然很满意目前的生活,谈到最后,她说她会为我争取利益,然后屈臣先生来接她午饭了。
她诚恳地邀请我同往,我很乐意。
屈臣是个英国人,白发白胡须,粉红面皮,蓝眼睛,一眼看去很有型,像海明威模样,看仔细一点,可以看得出年纪已经不小。他立定主意享几午晚福,而关芝芝可以满足他。
一顿饭时间,屈臣的手臂都放在他小妻子的肩膀上,说不尽的呵护。
他们是这样的愉快幸福,我心中完全释然,担子放下,玫瑰闯下的祸竟有如此完美的结局,出人意料。
那天我到家,还没来得及放下公事包,就从头到尾把这件事告诉更生。
包生听了笑说:“你口气喋喋不休,像长舌妇。”
我不理她,“我想如果不是婚姻失败,关芝芝永远不会有今天这么出色,她的风度上佳,谈吐优雅,所以说塞翁失马,焉知非福。”
包生沉思了一会儿,她说:“女人是很痴心的,女人若非碰到不得已的事,不会向事业发展。”
“你呢,你以后不做女强人了?”
“在小家庭中做女强人岂非更容易?生两个孩子,把他们呼来喝去,俨然慈禧太后般,控制与摆布丈夫……太棒了,在社会做人,始终是小配角耳!”更生道。
“所以你思想搞通了,不思上进?”我也笑问。
“自然,现在我有靠山,日子过得笃定,老板讲啥,我当他放狗屁——好了没有?”她瞅着我。
我呵呵地笑。
我在郊区的平房并没有盖成功,关芝芝为我尽心尽力,但生意没谈拢,不是她的错。
老妈自纽约回来,不断赞扬玫瑰现在有多上路。现在她是方太太了,我茫然想。贾宝玉说女儿一嫁便要从珍珠变成鱼眼睛的,呵,鱼目混珠,玫瑰现在是什么模样?
我把她的消息转告周士辉,周傻傻的听着,然后他说:“假如你到纽约——现在很忙,替我问候她。”
这时无线电在播放狄伦名曲北国女郎:
coc1如果你到美丽的北国去
那里河流结冰,夏天结束
请代我看看,她是否穿着件厚外套
抵御那咆吼的风
请代我看看,她是否放散头发
又卷曲又垂直在胸前
请代我看看她是否放散头发
那是我最记得她的模样coc2
忽然之间我有说不出的凄凉,周士辉将永永远远记得玫瑰那个调皮样,他无法忘记她,正如玫瑰会记得令她伤心的人,永远永远。
我在纽约见到玫瑰,正值隆冬。雪花飞舞,北风咆吼,方家的中央暖气开到七十五度,室内有点闷热,我开了一点窗,冷空气像一柄薄刀似的袭上我面孔。
玫瑰正在怀孕初期,她仍然上学,周士辉的北国女郎现在微微有点双下巴,态度略为滞钝,却有种凝重的美,像尊石膏像。最碍眼的是她不断抽烟。
我说:“像个老枪,玫瑰,你现在完全像一个美国女人。”
“美国人有什么不好?完全没有文化负担,过着他们粗糙的科技进步的自由自在的生活。”
“且不管美国人如何,孕妇不应抽烟。”
她略为犹疑,按熄了烟。
我问道:“你打定主意要与方协文过一辈子?”
她点点头。
我轻轻说:“早知如此,当初不必吃那么多苦。”
她对答如流:“人不吃苦是学不乖的。”
“你不打算东山再起?”
她摇摇头。
“那也不必挑方协文。”
她又燃起一支烟,“他给我安全感。”
“你的安全百分率也不必那么高。”
“我知道我能够完完全全控制方协文。”
“爱情呢,你不再谈爱情了?”
她黯淡地笑,脸上那颗痣像随时要掉下来。
“一次失败,永记于心?”我问。
“一生一次也已经太多。”她结束了这次谈话,不愿意再谈下去。
“几时是预产期?”我问。
“明年夏天,约模是我自己生日的时候。”
“希望生男还是生女?”我说。
“生女孩子。”玫瑰说。
我看着玫瑰,她目无表情,我可以看到她那颗受伤的心尚未恢复,一直在滴血——
回到香港,更生把屋子的露台整理过了,买了一种洋海棠,白花红蕊,一排地放在露台上。
包生说,这种花有个很好听的俗名,叫做“滴血的心”。呵,人们为爱情付出的代价……
玫瑰产下一个女婴,与她同月同日生。
因夫家的人把她照顾得很好,所以我们并没有再赶到纽约去。
时间过得飞快,四周围的人已经忘记玫瑰,玫瑰的地位已被方协文太太取替。毕业后,玫瑰另外选了一门功课,继续做其终身学生。方氏则在一间银行中工作,从底层做起,赚着半死不活的月薪。
我因憎恨玫瑰那么甘于失败,故此对她不闻不问,生活得很自在。
等到玫瑰通知我们要来归家的时候,我拨拨手指,她已经有六七年没回过香港了。
包生说我毫不紧张,这么多日子没见过玫瑰,居然不挂心。
我半瞌着眼说:“太平盛世,紧张什么,你走着瞧,迟早要戒严备战的,届时再大哥出马未迟。”
包生说她从未见过希望妹妹闹事的大哥。
我把手抱在胸前说:“现在你见到了。”
玫瑰带着丈夫女儿回娘家,妈妈一早就兴奋地准备接飞机。我跟在她身后,一早到候机室等候。但等到玫瑰出来,我还坐在那里,因为我没有把她认出来。
我没有把玫瑰认出来。
她把女儿抱在手中,背上背着一只大大的旅行袋,头发用一条橡筋束住,身上穿一套猎装,脸上的化妆有点油。毫无疑问,在别人的眼中,她仍然是一个漂亮的少妇,但玫瑰!玫瑰以前拥有的美丽,是令人窒息的,这……
我呆呆地看牢她。
她飞身过来,“大哥,大哥来看你的外甥女儿。”
我早已伤心欲绝,完全说不出话来,她是玫瑰?
“大哥,你怎么了?”她把一个粉妆玉琢的女圭女圭送到我面前。
我从来没有见过那么好看的婴儿,雪白粉女敕,左眼下也有一颗蓝痣,薄薄的小嘴是透明的。她伸出两只胖胖的小手臂,向我笑,示意要我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