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振华?”那边说,“我是周士辉。”
“你还没有死吗?”我没好气,“别告诉我你还念念不忘黄玫瑰。”
“振华,我想听听她的声音。”
“老周,你消息太不灵通,玫瑰现不在香港,她在纽约念书。”
“纽约?”周士辉喃喃地。
“是的,”我说,“美国纽约。”
“纽约哪里?”
“你以为我会告诉你?她真的在念书。”
“念什么?”
“法律。”
“啊。”他沉默了。
“周士辉,我不希望再听到你的声音,你那恶梦再不醒来,我也不想要你这个朋友。”
“振华,你怎么解释但丁与庇亚翠丝的故事。”
“我要睡觉,”我说,“我不懂神话故事。你回香港吧,周士辉,回来我以最好的白兰地招呼你,与你一起醉一起流泪,听你诉苦,真的。”
“振华,”他哽咽,“你不嫌弃我?”
“咱们是小中大学同学,士辉,我要是嫌你,我便是个孙子。”
“为了不认我,我想你情愿到人事登记处去更改姓孙。”
“别开玩笑了,士辉,回来好不好?”我说,“算我求你,你也可以下台了,尽避现在时兴流浪,在外头晃足两年,也够%。”
他挂断了电话,我叹口气。
这个周士辉,至死不悟。
我对他也算恩尽义至了,但要我把玫瑰的住址告诉他,我不干,无论如何不行,我希望玫瑰好好地念书,读到毕业。
玫瑰的信:“……昨天经过宿舍二楼,听到一个华人学生在播一支歌,她说是白光唱的,白光是谁?仿佛听你提过。这个女歌手唱的一首歌叫‘如果没有你’,听了令人着魔,久久不能忘怀,竟有这样的歌!让我的心为之收缩。”
“……我的时间都用在大都会博物馆内学习进修,有一日回香港,我便像基度山恩仇记中的那位伯爵,无所不晓,名震全球。”
我看得流下泪来。
包生说:“玫瑰像那种武林高手,一次失手,便回乡归隐,不再涉足江湖。”
“她很快要东山复出了,你放心。”
周士辉比她先回香港。
我到飞机场去接他,他看上去倒并不憔悴,只比以前胖很多,穿着两年前的阔脚裤,很落伍的样子。
“到酒店还是我家?”我使劲与他握手。
他摇头。
“抑是……回太大家?”我试探地问。
“我没有妻子,”他淡淡说,“我早离了婚了。”
“你住哪里?”
“跟我母亲谈过了,有她照顾我。”
“倒也好。”我说。
我送士辉回家,留一张支票给他。
他很快会东山再起,我对自己说。过一刻不禁怀疑起来。他已经丧失了以前那种斗志与向上之心,再回头也已是百年身。
他并没有求我,过没多久,他在一间中学找到教席,走马上任。周士辉变了一个人,他有点像那种落魄的艺术家,手指因抽烟抽得凶而变黄,衬衫永远是皱皱的。说也奇怪,他反而有种气质,我对他尊敬起来,我们的关系比起以前,距离拉得很远。
他并没有再回到妻子的家。
我决定动身到纽约去探望玫瑰,看她如何在异邦为国争光。
阔别近一年了。
母亲说:“倒是没什么新闻,或许是我们耳朵不够长的缘故。”
“她现在很乖。”
“非得等她嫁了,才能盖棺定论,现在又这样流行离婚,唉。”
我也觉得玫瑰是离婚三次,到四十九岁半还有人排队追求的那种女人,她的命运注定是这样,倾国倾城的尤物,往往身不由己地成为红颜祸水,也是命运。
我将与更生在纽约结婚,这是更生的主意,我想了很久,也想不出是什么原因。
她说:“我以前的生活至为风流,怕前度刘郎们心中不满,企图破坏婚礼,跑到纽约,老远老远,到底安乐点。”
包生有时候是很可恶的。
我先到纽约,玫瑰开着一辆小车子来接,一把抓过我的行李,抛进行李箱里,拍拍手。
我看得呆了,“中国功夫?”我说,“力大无穷,你当心啊,扭伤了腰可不是好玩的。”
她开朗地笑:“怎么会?”
她很漂亮,头发漆黑乌亮地垂在肩上,皮肤晒成棕色,有点像西部片中的印第安美女。
“你去佛罗里达晒太阳了?”我问。
“没有,这是参加学校中的考古学会,在会场实习时晒的。”
“啊,听起来很刺激,玫瑰,你终于长进了,大哥老怀大慰。”
她微微一笑,轻盈地将车子转弯。
我问:“不是回学校吗?”
“我搬离学校了,宿舍太贵。”
“何必省?现在住哪里?”
“带你去看。”
她住在布洛克林区。我很反对,“你怎么住到贫民区去了?治安不好,叫我们担心。”
“不会%,很多同学住那儿。”她安慰我说。
那座小鲍寓只有两百尺见方,客厅与睡房连在一起,破得不像话,家具全是旧的,一只冰箱马上可以庆祝它三十岁生日,马达吵得像火车头。我呜咽一声,惊慌得说不出话来。
“玫瑰!你怎么沦落到这种地步?”
从窗口看出去,只见一条后巷,全是垃圾筒。
“没有呀,大哥,这地方很好呀,”她说,“一个人住一所公寓,多豪华,我还有私家车子,你少担心好不好?”
“没有冷气机!”我大声说,“我保证炎夏这里气温会升至三十六度。你干吗,你打算做蒸熟玫瑰?”
她“哈哈”地笑,脾气好得不像话。
我心疼,“不行,我勒令你搬家。”
“你请坐,稍安勿躁。”她把我推在一张沙发里,“肚子该饿了吧,飞机上没有什么好吃的,我弄碗炒饭给你吃。”
“饭?”我不置信,“什么饭?你煮饭?”
“别小看我,你小妹我现在是十项全能。”
她走进厨房,几度散手,过后,忽然我鼻中闻到喷香的葱花味。
我禁不住探起身子来,“玫瑰,你在干什么?”
她端出两碟子食物,“来吃呀,扬州炒饭与红烧牛肉。”
我馋涎欲滴,忍不住握起筷子,“玫瑰,真了不起,你怎么会做这个?”
“我连十二人的西菜都会做。”
“哗,你韬光养晦,成绩斐然,好极好极。”
“现在我最乐意吃,把我所有的哀伤溺毙在食物中。”
我把食物吃得干干净净,模着肚子,长叹一声。
“玫瑰,你太伟大了。”我说。
她用手撑着头,但笑不语。
我低声问:“玫瑰,玫瑰,你在想什么?”
她抬起眼来,“大哥——”
我握住她的手,“你现在尚有什么不称心的事?”
她不响,隔了很久,她低声说:“没有。”
“可是为什么你的眼睛不再闪亮跳跃,你嘴角不再含笑风生?”
“我有点疲倦。”
“那么你要不要回家?”我问她。
“不,不需要,我会很好。”她停一停,“你放心,大哥。”
“我有种感觉,玫瑰,你尚未为上次那件事复元呢。”我小心地说。
“啊,那件事,”她随手拾起碗筷去洗,到厨房门。转头淡淡地说:“我是永远不会复元的了。”
我很震惊,“玫瑰——”
她大眼睛很空洞,她说:“这种伤痕,永远不会结疤,永远血淋淋。”眼下的蓝痣,像颗将坠未坠的眼泪。
我惊惶,“但玫瑰,事隔这么久,我们以为你已把他整个抛在脑后——”
“这次你打算住多久?”她转变话题。
“我与更生来结婚,玫瑰——”
“结婚?太好了,”她抢着说,“我陪你挑婚纱,穿衣服我最在行。”
这时门铃一响,她抹抹手说:“我先去开门。”
门打开了,进来一个貌不惊人的年轻男人,我看他一眼,猜不到他是何方神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