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不知道她有没有把我的话听进去,她打个呵欠。
“我送你回去吧。”我重复。
她摇摇头,在我的沙发中躺下,也不说什么,仿佛睡着了,我取出一条毯子替她盖上,自己回到房中去休息。
第二天早上,我是被电话铃声吵醒的,第一件事我马上想起咪咪正睡在我客厅里,连忙去张望。只看到一条毯子,我失望:她走了。
电话里的声音,“喂?喂?”
“喂?”我问,“谁?”
“尊尼。”那边说,“咪咪有没有在你那里?”气急败坏地。
“走了。”我问,“什么事?”
“她把我家拆得五花三飞,可以打破的东西全部打破,然后拿着我抽屉的钞票跑掉了,你说我是不是要找她!真是神经病!”尊尼喃喃咒骂着。
我忽然明白咪咪约的那个人是尊尼。为尊尼喝醉?值得吗?尊尼这个人跟一般扯皮条有什么两样?我看不出来。当时我便沉默下来。
“如果她下午到你处,告诉她,我尊尼不会放过她,叫她当心。”他说,“打扰。”然后挂上电话。
我放下听筒。打个呵欠。但尊尼是个漂亮的男人,跟咪咪一样,长得这么好,却这么伦俗,这么欠缺内在。咪咪看上尊尼我惋惜了,其实,是不必的,因为咪咪跟尊尼根本是同类型的人。
懊天下午,我根本没有打算咪咪会得来,结果意外地,她居然出现了。我开门时很惊异。她有只眼睛下一大块青肿。很明显地,尊尼已经找到她了。
我说:“你来了更好,我怕我交不出货。”其实我已经捕捉到她的神韵。
没道德的画者早已可以辞模特儿,省回一大笔费用,但我不会这么做。我相信我的雇主看得出分别。
咪咪说:“我需要钱,不来,哪儿有钱?”
“进来。”我问,“眼睛上要不要用热水敷一敷?”
“不用。”她随手模一模。
我微笑,“画一个特写,来,坐好,反正小说中的女主角也挨过揍。”
她并不介意我的取笑,坐在椅子上,用手撑着头。
我用笔先勾个轮廓。心中实在很不是味道,不管怎么样,打女人的男人不是好汉,尊尼这么做真是过分。但是人家周瑜打黄盖,与我啥关系,我开不了口。
“痛吗?”我问。
“不痛。”她说,“别担心,死不了。”
“你的爱人是尊尼?”我问。
她的面孔红一红,不否认也不承认。
我说:“面孔仰起一点,略向左,眼睛愤怒一点,是,这样很好。”
她很疲倦,工作进度进展得极慢,她久久不能保持一个姿势,但这种神情对我却有无限帮助,书中女主角临自杀之前也有类此的厌世表情。
可遇不可求,我决定将她目无焦点,黯然神伤的肖像作为封面。
那天咪咪走的时候,我给她双倍的酬劳。
咪咪问:“为什么?”
“因为你需要钱。”我说。
她苦笑,扬扬钞票,“好人还是到处有的。”
我说:“好好的。”拍拍她肩膀。
她忽然伏在我肩膀上一会儿。“谢谢你。”她说。
我轻轻地用手碰碰她头发,我对她有异样的好感,是因为她本性很纯?抑或因为她的美貌?
她很快的转身离去,给我留下一点惆怅。
我把封面拿去给小说作者鉴定。他说:“画得好极了。一本书的封面很要紧。有些人说写作维持不了上等生活,我不相信,那些人本身欠缺生意头脑。在这年头,小说也是一种商业产品。”
他的话有他的道理,我把封面留在他那里。
“其余的插图下星期就可以好了。”我说。
咪咪准时地又来了三天,使我工作顺利完成。我把所有的作品摊在地下,我让她看,我说:“你可以挑一张,留作纪念。”
“真的?”她大喜,掩住胸口,像个孩子般。
我点点头,“真的。”
“你真是个好人。”她的眼睛四处溜,终于挑了一幅全身肖像,“我要这一张!”
“随便你。”我笑说。
“我回家马上唤人把它镶在架子里。”她说。
“不用这么紧张。”我说,“随便搁在哪儿都可以。”
她问我:“你不是说过,你没有习惯送画给模特儿?”
“你可不同,”我笑笑,“你是朋友。”
她笑了,“下次再找我。”
“好的。”我说,“我己记下了你的电话。”
咪咪向我眨眨眼睛,走掉了。
我会想念她的。这个女孩子有她自己的好处,尽避她没学好,尽避连她的恋人都说她手脚不干净,她似乎有无穷无尽化险为夷的生命力。
我摇摇头,心中有丝甜蜜,我们真是朋友吗?我把电话簿于拿出来查查,她的电话清清楚楚写在上面。
不过我始终没有把她约出来。也许我没有胆子,也许我太清楚尊尼。虽然我与三教九流的人都混得烂熟,但是我始终把自己当知识分子,熟是可以的,但做知己就不必了。知识分子的特点是那一份孤芳自赏。我再喜欢咪咪,还是能够控制着自己。
把这一批画交上去之后,我为一间广告公司设计日历海报。
书出版以后,我拿在手中,非常高兴,因为原作者非常重视我的画,把插图当作显著的吸引力,一本小说以画册的姿态出版,精美异常。我把书取到手中,第一个念头便是想送一本给咪咪。我请原作者签了名,我自己也签了名字,考虑半晌,终于决定先打电话给尊尼,经过他找咪咪,免得他引起误会。
是尊尼来接的电话,我简单的说明来意。
他冷冷的说:“我与这个妞,早完了!”
完了?就这样?我怔怔的,一时会不过意来。
“你自己设法去找她吧。喂,你还要不要模特儿?我现在有一个英葡血统的女孩子,好美的……”
“哦哦。”我唯唯诺诺,“我再跟你联络。”
尊尼见我没兴趣,便挂了电话。
我打到咪咪留给我的号码去,他们说:“早就搬了。”
“搬到哪里?”我不识趣地问。
“谁知道!”那边不耐烦起来,“这种露露咪咪,莉莉娜娜,这里是公寓,人来人往的。”摔了电话。
搬了。大概也是很平常的事,像咪咪的女孩子,香港不知道有多少,一半都搬过数十次家。我叹口气,人海茫茫,叫我到什么地方去找她?
我把那本小说放进抽屉里。拉开抽屉,我发觉一直放在那里的一对金笔失了踪。是咪咪顺手牵的羊?真不可思议,她要这种笔来干什么?出去买也不过是数百元的事。尊尼倒是说得对,她果然是那样的人,其实只要她开口问我要,我岂有不给她的,何必要偷?
况且……这时想起来很可笑,况且我们是朋友呀。
便告公司叫我找十二个模特儿,画一套日历,半果的,美丽的,而且都得吸同一牌子的香烟,或躺或卧。我并没有尝试过这样的“香烟牌美女”作品,很高兴的答应下来。第一个念头仍是想到咪咪,但叫我到什么地方去找她?如果找到她,我一定把她放在正月。
尊尼介绍给我好几个模特儿,他把我当大主顾,语气都不同。虽然我知道所有的模特儿都是一样的,但忍不住还是觉得咪咪是最好的一个。咪咪不但样子秀气,具感性,就连皮肤、手与脚,都比其他的女孩子细腻一点。
我一个个的问她们,自一月问到六月:“知不知道咪咪?”
“咪咪?哪个咪咪?咪咪什么?”
“咪咪,哦,早一年见过,不知道现到了什么地方。”
“咪咪吗?找她干什么?好像不干这一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