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男孩子的广东话带着严重的乡下口音,话里夹着荒板走调的英文,他有点以为他是胜利者,明珠赶走那两个,是为了他的缘故。
他在说:"……到了香港,我陪你到大人公司买东西,我们去旺角饮茶,行弥敦道,到新界去走走。"说的全是莫名其妙的话。
我始终觉得人是要读书的,没读过书的人是可怕的,像此刻这个男孩子,看上去也就像一个餐馆里的帮手,如果穿个唐装短打,名正言顺就是个歹徒。他懂什么,也跑上来凑一脚,他在伦敦活动的范围哪会出唐人街!他懂什么是伦敦大学皇家书院!在他眼中,明珠不过是一个略具姿色,有便宜可占的普通女子。
明珠喝完了白兰地,跟我说:"家明,请你过来一下。"
我走过去。
她跟我介绍,"陈先生,这是我的男朋友,我们约好在飞机上见的。家明,这是陈先生。"
明珠倒好好的陷害了我一下。
我一呆,那个新界移民去的男孩子比我更诧异,手上的香烟也就放下来了。
明珠若无其事的说:"陈先生,你这位子是家明的,请你让一让。"
那"陈先生"只好站起来,怏怏的走开了。
"听见没有?"她问我,"可怕不可怕?"
我点点头。
"如果你有妹妹到外国念书,第一,叫她小心洋人;第二,加她当心失心疯的博士;第三,叫她回避新界移民。"
我笑,"我有妹妹,也不会如此多姿多彩。"
"你笑我?"她轻轻的问,又侧过头去,闭上眼睛休息了。
她确实需要休息。
飞机到印度了,我该值班了,我让她躺着休息,这时候苏珊说有空位子,我蹲下问她要不要换一个好些的座位,她道谢。苏珊把她安排好座位,替她把外套、首饰箱都取了过来。她疲乏的向我道谢,然后就安宁的睡了。
苏珊说:"别小器了,请一顿饭有什么大不了,我们说好替你做工作的。"
我说:"吃饭管吃饭,可是这是我最后一次工作,我想负责一点。"
"家明真是尽责。"
那三个男人闷闷的坐着,每次我走过,他们都像要把我吞下去似的,时间过得很快,一下子就到印度了,在往下飞几小时,便是家。
这次回家,我不过只有一个多月的时间,我得好好收拾一下衣服,准备读三年大学,这三年我可不能自由自在的到处跑,读书管读书,非得念出个名堂来不可。
照明珠说,并不是太难的事呢,最好也像她这样,考个奖学金。
我再经过明珠,她醒来了,手中拿着本化学史看。用功的好学生,不看闲书。下了飞机,她是渡暑假,我也渡暑假。暑假完了,大家又同一家学校——我可以约会她吗?
看样子她并不想找男朋友,就想找,也轮不到我,我比她还低两年,家里又平常,自己也不出众,糊里糊涂的跑过去,难保不会遭到那三个人的待遇。
飞机一下子就到了,因为明珠的缘故,这一次显得真快,我跟她轻轻的说了一声,她抬头来笑一笑。我问她要不要吃糖,她说不要,又道谢。
飞机着陆的时候,我坐在她旁边,她跟我说:"……家明,我们在香港,一起放暑假,你把电话给我可以吗?我想请你喝茶,谢谢你今天帮我解围。"
我简直受宠若惊,真是意想不到的喜悦,马上把地址给她,她看了说:"就在我家附近。"她也抄了地址电话给我,我小心翼翼的收好。
她又向我笑笑,那笑是甜的、爽的。
我心里一乐,几乎忘了飞机已经着陆了。
我看她下机,向她祝福,她再三说:"我会打电话给你的。"
我说:"我等你电话。"
苏珊直笑:"喂!大家看,家明在最后一次旅程,终于找到女朋友了。"
同事们都哄笑我。
我很得意,拍拍口袋的电话与地址,拿起旅行袋,走出机场。
唉,谁也不会相信,那三个人还在机场大门前缠住了明珠。我大步踏向前去。
那老曾说:"明珠,怎么没接你的人?不如到我家去憩一憩,我家住美孚新邨,又有冷气,一定舒服——"他拉着明珠的大衣箱不放。
外国小子说:"明珠,跟我到山顶去喝杯茶,我才送你回去,别担心。"
那个红衬衫绿外套说:"我们上旺角——"真奇怪,他为什么不叫明珠去找黄大仙?
我抢过明珠的大小衣箱,说:"明珠,跟我来,我的车子就在机场。"
明珠笑了,跟着我就走。
那三个人在后面追:"喂喂喂,明珠!你的电话,你的地址,我们还不知道你住在哪里?"
我推开了大门,香港的热浪涌了上来,明珠呛了两下,额角马上冒出汗来,我们笑着奔到停车场,我拿了车子,车子晒得滚烫,我连忙打开行李箱,把箱子搁好,她说:"真谢谢你,家明,咱们又见面了。"
我笑。车子经过大门,又看见那三个傻蛋,明珠变得活泼异常,猛向他们招手。我把车子一直朝她的家里开去,我本来没想到可以有机会送她,谁晓得会没有人来接她呢?
我问:"你家人呢?"
"我没告诉他们几时回来,你想想,虽然两年不见,但我又不是大人物,他们爱我,当然全部来接我飞机,可是我多尴尬,索性什么也不说,到了家,敲门,他们来开门,发觉我回来了,多妙!这些日子来,我大大小小的事自己理惯了,还怕什么?什么也不怕,难道在香港下了飞机,还怕回不了家?原想叫辆计程车的。"
原来如此。
我又问:"你为什么把地址给我,不给他们?你才认识我二十多小时!"
她笑,"这年头,看清楚一个人,难道还得十年八年不可?我才不相信!"
到了她家,我要替她拿行李,她婉拒了。她说:"明天见,家明。"
"明天见,明珠!"我向她摆摆手,开走了车子。
我一路吹着口哨。
香港的阳光晒在我身上,我等着明天见她。
误车
去参观表姐的婚礼,她决定在利物浦结婚了。利物浦是一个好地方,可是不是结婚的地方。但是表姐要在利物浦结婚。
而且她终于结婚了。
三十二岁才结婚,大家都说,可是终于还是结婚了。
我很爱表姐,这种爱不是姊弟之爱,换句话说,我单恋她很久了,自从很小开始,我就觉得她是一个美丽能干、黑白分明、有肝有胆的女子。但我是她表弟,而且比她小了十年,我怎么可以向她示爱。
我是一个笨人,七情六欲是放在脸上的,别人也许不会留意到,但她是知道的,她怎么会不知道,她见我的时候,总还是那么大方,有说有笑。
我们的时间是默默渡过的。
然后她结婚了。
我要去参观她的婚礼。
自黑池赶去,到了她那里,客人都没有到。婚礼安排在第二天,我是特别早一点去的,不想与人群混在一起,表姐在客厅里。
那是一问美丽新盖的平房。
表姐穿着一件圆角的棉祆,双捆边。她实在是十分考究的,这跟在香港有什么两样。
她在写字,一张大大的宣纸压在两条纸镇下,用毛笔大大的写着草书,“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新民,在止于至善……”
当时我问她,“你怎么写起《大学》来了?”
她抬头一笑,一双眼睛黑白分明,反问:“你要我写什么?逍遥游?”
“至少应该是:谁道闲情抛却久,每到春来,惆怅还如旧,日日花前常病酒,不辞镜里朱颜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