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说,“我替你们去买点心水果,我知道徐伯母爱吃栗子蛋糕。”
“是是是。”她说。
我特地开车出去,在酒店的糕饼店轮对做孝顺女儿。身后排着个说英文的唐人女,叽哩呱拉,我借眼角瞄一瞄,只见她圆圆一张鹅蛋脸,穿着时髦的,肩膊垫得如盔甲般的白貂皮短大衣,下面一条黑尼龙长裤却又如第二层皮肤似紧紧黏在腿上。
哗,衣不惊人死不休。
谁,是谁?
这种夸张的女人本市并不多,只见她十指尖尖,搽着茶色指甲油,嘴上配淡色唇膏,正是巴黎时装杂志上最新打扮。
只听得她叫道;“培南,过来,培南。”
我即时扬起一道眉,此培南不是彼培南吧,只是她唤人名如唤一条小狈,倒希望正是徐培南。
再没修养我也微微侧过头去看,哎呀,可乐得我开了花,那大胡髭不是我那徐培南是啥人,哦原来他也有这一天,原来他也得受女人支配。
他当然也看见我。
“蓝志鹃。”他倒是有勇气同我打招呼。
那时髦女立刻起戒心,一只手圈在徐培南手臂中,看着我。
徐培南同我说,“蓝志鹃,到什么他方去?”
“回家。令堂同家母在搓牌。”
“啊,我也去。”他居然这酸说。
我灵光一闪,这家伙,居然靠我来月兑身,自己吃不消,要跟我走?
“不,”我说得不知多么坚决,“我不准你去。”
他一呆,“我看我母亲,怎么不能去?”
“你自己叫车,不关我事。”
我别转头,买了蛋糕就走。
多么孩子气,多么幼稚,多么荒唐,但是我不后悔这么做,对于徐培南这种人,演技太含蓄是不行的,非得枪对枪,箭对箭不可。
我第一次收起淑女格局,与他斗争。
我期着车子回来,他比我更早坐在客厅当中。
一见我他便搓着手站起来,“幸亏你救我。”
他的女伴都穿皮裘了,他还是破布裤一族,牛仔裤自然是烂的好看,但他那条实在破得似叫化子,有几处裂得肉帛相见。
我支持不住。
当下瞪他一眼,“你别表演得像大情人,不胜女人骚扰,用我来做挡箭牌,小心你的嘴巴,你同人说些什么?”
“我说你是我表妹,今天家里有大人生日。”他笑嘻嘻地。
“贼秃。”
他笑意更浓,胡髭耸动,他这种表情使我想起小阿飞在路边勾搭女人,“妹妹,你不睬我也骂骂我。”
“不准借我的名去招摇撞骗。”我严重的警告他。
他半躺在沙发上,非常得意,正在抖动一条腿。
我怒火中烧,再也不能控制自己的情绪,趁着这个美好的星期日下午,激烈地自盒出栗子蛋糕,右手抓住他的头发,左手朝他面孔上糊过去。
一向只有他朝我动手,这次我突然控制了他,他失措,没有反抗,这个弱肉强食的世界,岂有此理,非得以眼还眼,以牙还牙。
我把蛋糕在他面孔上旋两旋,方才松手,一时间女乃油、糕屑落了一他,他毛发上都是蛋糕,失声大叫起来,在搓牌的伯母们纷纷赶出来看热闹,不知发生什么事。
没想到徐培南会跟着大笑起来,呵哈呵哈,声震屋瓦,笑得伯母们手足无措。
一时间冲动招致无限损失,小不忍则乱大谋,我明白过来。沙发与地毯都要叫专人来洗,徐伯母的表情惊恐得不能置信,我一生的清誉毁于一旦。
我根本不敢出来见人。
幸亏张元震回来了。
很突然,在周一晚上他忽然打电话过来。
“找蓝志鹃。”
“元震?”
“也只有你才认得我的声音。”他说得很苦涩。
“元震,怎么了?”
“我后天飞机回来。”
我愕然,但一向没有追问的习惯。“要不要接飞机?”
“不用,到家我会与你联络。”
“到时再谈。”他放下电话。
我知道他有烦恼。
有一年未见了。
当我同林小姐说,我没有见过比元震更好的男子,是真的。
这么些年,我不再是小女孩子,意志力坚定,见识增广,但是看到张元震,仍然为之倾倒。
他天生有股书卷气,一件名贵的厚呢大大穿得略旧,更有味道。
看到我微微一笑,象是有什么千言万语,不知如何开口似的。
我说:“元震,欢迎回来。”
我与他轻轻拥抱。
这些年来,我们非常斯文含蓄,并无越礼之处,故此没有上演肉麻镜头。
“志鹃,你比任何时候都漂亮。”
“谢谢你。”
“对我突然回来,没有疑心?”
“你总有你的理由,不必向我交待。”
“我想找工作做。”
“好得很。”
徐伯母见过张元震后,说她认了命。“是要比咱们培南登对得多。”她说。
同时母亲说:“总算有机会办喜事了。”
我心底却不是这么想,元震并不是回来向我求婚的,他有更要紧的事要做。
在假期中,我帮他找到一层公寓,一切现成,不十分合意,但很过得去,他即时搬进去。
元震订了西报看聘人广告。
我们之间客气得过份,对白只涉及:“过去两年你做些什么?”
“我?呵,我做了硕士论文。”
“讲些什么?”
“是一个较长的报告,解释如何用力将一粒钢珠通过钢球,造成一条光滑的隧道。”
我大大的诧异,“什么,这样的题材可以写一本书?当真匪夷所思,我以为必有主角,谈恋爱才能算一本书。”
他大笑。
“况且使钢珠通过钢球,再容易不过,尽汝所能,用力按便可。”
“你这个人!象你这么说,没有什么是困难的了,如何写小说?尽汝所能,把字拼在一起,直至写成。如何做建筑师?尽汝所能,把图则变为楼宇,直至完成。”
“我笑,根本是嘛。”
他可以趁势把我拉在怀中,与我接吻,但是他没有这么做。
他点着烟斗,吸将起来,那阵香料蜜糖味传入我鼻子非常舒服。
但是我很怅惘。
局外人看着,以为我们是一对好情侣,事实不是这样,我更加困惑,比张元震没回来之前还要尴尬。
小朱问:“房子也找到了?几时派帖子?”
我同他胡调:“帖子,对,你的帖子,怎么,决定做异国情鸾?”
谁知他面红红的说:“是的,我与红羽毛决定结婚。”
我简直不相信,张大嘴巴,姻缘要来的时候,挡也挡不住,三扒两扒便可成其好事,难为我与张元震长期抗战。
我忍不住问:“细节全都做通了?”
他点点头,“她同意申请我入美籍。”
呵,对,这是最重要的一环,美国护照。
“而我照顾她在香港的生活,她已报名去学普通话及粤语,志鹃,我想同她取蚌中文名字,你说,叫什么好?”
小朱喜气洋洋,百分之一百“我找到了”的表情,叫人又羡又妒。
“中文名字?”真没想到,风水轮流转,现在该洋人有中文名字了。“红羽毛不很好吗?”
“不够文雅。”
“啊。”我没有兴趣动这个脑筋。
“叫'彤'好不好,那也是红的意思。”小朱与我商量。
“'朱彤',很好哇。”我附和,“真是大吉大利,红得不能再红。”
小朱兴奋的说:“就这么办。”
红羽毛真是属红色的:暖和、明艳、活泼、振奋,与她接近都会沾染到那份高兴。
我。
我算是什么颜色?
白,太恭维自己,没有纯到那个地步。
黑,道行又还没那么高深。
我姓蓝。蓝这个颜色,不温不和、不文不鲜,很容易接受,但难以突出。
我就是那样的一个人,我于是吁出一口气。
林小姐看见,嗤一声笑出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