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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 第16页

作者:亦舒

刘靖基无话可说。

我也没有再问什么。

最后刘说:“蓉蓉有你这么一个好朋友,我为她庆幸。”

我说:“她已是德肋撒修女,现在不需要我了。”目前她当然有一班志同道合的朋友。

刘与我道别。

我同妹妹说:“将来不知还有多少人要来找她。”

“不会了。”妹妹预言。

还有些什么是我们不知道的呢?

我无意刺探友人过去的秘密,渐渐也同意“人各有志”这四个字。

我开始新生活,结识新朋友,接触新阶层的事物。

与蓉蓉疏远后,时间较多,与新朋友来往,也觉松动。

有时无意中,会与他们谈起蓉蓉。

“──我那时候有个朋友,她说……”

“是,我朋友蓉蓉也这么说。”

“我朋友蓉蓉告诉我的。”

新朋友都说:“有那么一个朋友,当今也算难得。”

“是,我们不是吃吃喝喝的朋友。”我答。

如果她不是做了修女,我们的子女会成为好朋友。

谁知道呢,也许我们的子女会得进一步恋爱结婚。

现在一切在她身上终止,出家成为修女,一切常人的习俗便与她无关。也许我太消极才会有这种看法。

日子过去,我也渐渐忘却我的忧伤。

有时想去看蓉蓉。

“为什么不去?”妈妈问。

“她不像很欢迎我。”我说。

“你老这样多心。”妈妈笑。

“她为什么不主动与我接触?”

“她那间教会比较严格,有许多规矩,也许她不方便。”

“既然不方便,也就算了。”

妈妈说:“你不发觉是你疏远她,不是她疏远你?”

“俗云:居移体,养移气,日子久了,会有一条界限,到底有异常人。”

妈妈说:“那当然,不然她父母也不必反对得那么厉害。”

我耸耸肩,仍然想念蓉蓉。

没想到她会自动来找我。

我们约在小鲍园里见面。

真尴尬,我与她不能约在咖啡室,戏院门口,茶楼、或是在街角等。

真的,谁几时见过修女站在饭店,或是酒店大堂?

她们活动的范围,真是窄之又窄。

除了公园,也许只可以去图书馆。

我见到她坐在长凳上等,一身洁白的制服。她守时的习惯仍然不变。

我问:“好吗?这身衣服真有型,听说你们要自己打理洗熨?”

她含笑,“你那脾气──”

“一辈子都不会改?”我也笑,坐她身边。

“你这身打扮很时髦。”她说。

“没想到你还注意这些。”我说:“好吗?习惯吗?”

“自然有许多困难要克服,新环境中必然会遭遇到此类事。我求主帮助我。”

“从前你掉了一枝铅笔都会告诉我。”我说。

“多久的事了,亏你还记得。”

“是的,我将永远记得。”

“有没有男朋友?”她很关心。

“还没有固定的。”

“我为你祷告。”

“蓉蓉,真的是上帝呼召你?”

“是,很奇妙,渐渐这个主意就在我心中形成,我觉得要将终身奉献给上帝,现在我心中很喜乐,很平静,我会向我的目标一步一步迈进。”

我不明白,但我不再出声。

“最近将来,我会随教会到北美洲去。”她说。

“呀,你与我道别来的。”

“我们可以通信,”她说:“我知道你一向很冲动。”

我苦笑,“现在已经好多了。”

“你记得吗,”她说:“曾经一度,有人说我们两人同性恋。”

我猛地一怔,不回答,别转面孔。

“我要走了,”她站起来,“再见。”

“再见,德肋撒修女。”

我们没有握手,只是低头道别,各走各的路。

东道

随信华到酒会去。

穿错一双九公分高的新鞋,又紧又窄,双脚痛苦得如上刑罚似的,面孔上还要装笑脸。跟做人一样。

记得我看过一篇访问文章,主角是白光,白女士说:“做人无论怎样做都不快活。”又一次获得证明。

我无聊得慌,一个洋老头,他以为他自己正当“成熟”年龄,还风度翩翩呢,身体发着臭味,死缠着我问我今年什么岁数。

信华呢?我心不在焉的用眼光搜索他。

他不知走到什么地方去了。

信华永远是这个样子,隔了多年的貌合神离,我更加对他失去控制,要钱没钱,要人没人。

咱们的婚姻支离破碎,因为双方都不多话,外人看着我们,也还就是十全十美的一对夫妻。

我叹口气,我的脚实在吃不消了。

我想早些走,信华在这里有朋友,我没有,他手持一杯威士忌加冰可以站到早上七点半,我可不行。

我刚要撒下这外国老头子,有人叫我:“徐太太。”

我转头,是一个年纪非常轻的男人,高大英俊,穿着时髦。

我朝他点点头,暗示他有话请讲,有屁请放。

“徐太太,你不记得我?”

“不记得。”原来是吊膀子的。

我转身走。走了长廊走到电梯口,才发觉他追了上来。

“徐太太,你怎么可能不记得我。”他稚气而伤感的说。

是他的模样感动了我,我笑出来。

“我为什么一定要记得你?”

“来,我们喝一杯东西,”他恳求说。

我说:“我的脚被鞋子夹得痛得慌,我想早早回家。”

“我送你。”

“我们家有司机。”

“你真的忘了我?”他的失望百分百是真的。

“你给我一点提示好不好?”我仍然好脾气,因为他那么年轻,那么漂亮。

谁说只有女人要重视青春?换了是个老头子,才没有那么好心思对他。

他嚅嚅说:“天鹅酒吧?”

我一怔,连脚尖上的痛都不觉得了。

我停停神,“我不知道你说什么,”我进电梯,“我不认识你。”

我在停车场找到司机,便嘱他开车回家。

到家立刻除下鞋子医脚。

电话铃晌,是信华。

“你自己先回来了?”他一贯很客气,咱们相敬如冰。

“是的。”

“早点休息。我与老陈他们有公事要谈。”

“再见。”我说。

他挂上电话。

鲍事?老陈?全世界都找不到老陈的户籍,恐怕是到陈小姐的香闺去了。我悲哀而荒唐的想:这种生活还要捱到什么时候?

算了。我正要沐浴,电话又晌。

我接听:“徐信华太太?”

“是。哪一位?”

“我们刚才见过面,我叫蒋光明。”

呀,是刚才那个男孩子。

“小朋友,我不认识你。”

“不,你一定记得我,你怎么可能忘记跟你同过床的人。”

“小朋友,到我这种年纪,什么人都忘得了,况且我根本不知道你在说什么,照你刚才谈话的内容,我可以报警有余。”

他沉默一会儿。

不知恁地,我竟没有放下话筒。

“原来你是一个淑女,是徐信华的妻子,”他很激动,“我真没想到。”

我很温和的说:“我不认识你。”

“你知道我是谁!你一定知道!在天鹅酒吧──”他固执地说下去,“我找了你三个月。”

“你找错人了,小朋友,别再打电话来。”我挂电话。

那夜我没睡,整夜喝酒。

心中有点害怕,第一次害怕。

我没听到信华回来,我们不同睡房。

天亮时我瞌了瞌眼,起床时十一点多。

我问女佣:“先生回来过没有?”

“回来换了衣服,又出去了,说今天不回来吃饭。”

是个大晴天,阳光普照得刺眼,我眯着眼在早餐桌子上喝血腥玛丽。

女佣体贴的替我放下窗帘。

我把空杯子交给她,她有点不以为然。

──太太,大清早不该喝酒,她以前也劝过我。如今也放弃了。

我骆益君什么都喝,只要是酒,只要使我麻痹。

太阳穴暗暗作痛,昨夜喝伤了。

有人按门铃,女佣去开门,客人进来,我抬头远远地看到他,已是一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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