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又问:“腰身怎么可以维持那么细?”
“把做功课的三分一时间用来运动。”
“真的?那么功课呢?”
她再次既嗲且腻的说:“管它呢。”
“你不是来念书的吗?”我大惊失色。
“我就是与你来商量这件事。”
“什么?”
“用你多余的时间,为我做家课。”
“不行。”
“每小时一百元。”
“美金?”
“是。”
“不用偷不用抢?”
“不用。”
“行。”
我很想赚点外快,学费几近天文数字,生活指数又高,唉,只要干得来,不犯法,无所谓。
“你住这里?”
“是。”
“没有私人浴室?”
“没有。”
“何不搬到我公寓来,有的是空房间。”
“租金?”
“大家是好朋友,不用付房钱。”
我走了运了,“那么我帮你做家务。”
“不不不,有墨西哥人来做家务。”
“无功不受禄呢。”
“孔夫子那套不流行了,”她朝我眨眨眼,“少林寺功夫才吃香呢。”
之后我发觉,缪斯没有在中午十二点之前起过床。
那年直作得我眼发白,她,她玩得天昏地暗,你不能说她没下过功夫。
住在同一间公寓,却很少见面,我六时起床,九时睡觉,她约三时回来,天朦亮才休息。我们相安无事,互以字条通讯息。
她念英国文学,功课不是不多的,我用电脑帮忙,写完一篇又一篇,自己变了半个诗词专家。
第一年的主考人是威廉斯,他见了缪斯双膝会发抖,不用担心。
第二年换了罗拨逊,缪斯通过考试,但是人家离了婚。
第三年换安得孙太太,大家都以为缪斯要转系,谁知到学期终结,她俩成了谊母女。
毕业那一年,缪斯取得文凭,她同我说,“林,我应杀你灭口,你知道太多秘密”。
但我们成功了。
我头上已长出白发,她娇女敕如我第一日见她。
我俩学成归家。
我说:“缪斯,且看你那套,在社会行不行得通。”
“你输梗了。”她笑。
她居然照老例拉我与她同住。
是这样的,我们太过了解对方,一旦反目为仇,后果堪虞,只得一直做朋友做下去。
奇怪,两个性格完全不同的人,居然和平相处。
我是全白,她是全黑。
缪斯说:“很少有人不认为自己白雪雪。”
“你怎么起身去上班?你全无早晨。”
“但我有夜晚。”
“有什么工作是晚上开始的?”
“我住东方,到西方工作,刚刚日夜颠倒。”
缪斯就是这种人。
她找到工作,而且是不大用白天起床的工作。
她在电影公司做总策划的助手。
电影公司是少数重色重于一切的地方,缪斯站出来比他们旗下任何一颗明星更艳丽,更会得打扮,更会得玩更懂得应酬,他们如获至宝,重重地用她。
她中午十二时上班,还戴太阳眼镜,因为眼睛肿,每夜仍然三四点钟才上床,工作不是不吃力,但娱乐即工作,工作即娱乐,照她自己话说,贴了钱到那圈子做一分子,也是值得的。
你说她多幸运。
她老板是个潇洒有内容的才子,我见过一次,真正从头看到脚,风流往下落,从脚看上头,风流朝上流,没话说。
难怪缪斯说,她要做到六十岁。
而我,在银行电脑部做小小主任,刻板,沉闷,劳累,受气,工作时间有时长至十小时,成日嘴巴唯唯诺诺,没一点真心意,毫无发挥余地,渐渐失望,继而伤心,唯一的逃避是看电视戏剧节目与睡觉,我想四十岁退休。
缪斯在周末见我埋头苦睡,便拍拍我,“这样会胖的,没有成年人一天可以睡十二个小时。”
“别吵我。”
“起来,同你吃早餐。”
“你怎么起来了,才七点。”
“我还没有睡呢。”
你听听。
“我很倦,别理我。”
“你脑部缺氧了。”她摇我。
“唔,唔。”
“介绍男孩子给你。”
“不要不要,不要你那些浪子。”
“什么浪子,你以为浪子会看中你?”
“不中最好,喂,对了昨天的奖卷没有,也许中了,中了就不用上班。”
“休息半年吧,日日挤地车吃三文治,活月兑月兑一个小白领,这疲倦是闷出来的。”
我听了缪斯这知心话,鼻子发酸。
“当年锋芒毕露的高材生到哪里去了,嗯?”
“被生活谋杀了。”
“别怨天尤人。”
“我不同你,我没有才华在社会上扬名立威,你让我睡下去吧。”
她硬把握拉起来,我踢叫,她力气大得很,我们俩滚在地上,一直挣扎至客厅。
终于是我投降,她逼我穿上衣服出去散心。
我只肯穿橡筋裤头的牛仔裤与大毛衣,但去到目的地,即时后悔了。
即使是星期六清晨,美丽的圈中人还是毫不松懈,打扮合时,神采飞扬。更显得我独自憔悴。
一桌桌的人过来打招呼,缪斯与他们聊天,调笑,应对,恰到好处,我反而心平气和,我,没有这种本事,活该做这种灰秃人工作,而缪斯,人与工一般宝光灿烂。
索性大吃起来,就在这个时候,缪斯脸色突变,端坐收敛,并暗示我留意左方。
我转过头去,左方坐着一个戴眼镜的年轻人,很普通相貌,在鄙公司数一数,起码百多个。
“谁?”我问。
“我仰慕的人。”
“不是开玩笑吧。”
“绝不,一年多了,他对我爱理不理,等他开口约我等得脖子酸。”
“人就是这点贱。”
“别挖我痛处好不好?”
“那种人稀疏平常。”
“胡说。”
“不象是贵行业的人。”
“他是总公司派来的电脑工程师,为咱们装设一套设备,工毕就要回去。”
“回去哪里?”
缪斯垂头丧气,“老家。”
物以罕为贵,浪子太多,傻子吃香。
“你看他多有专业的尊严。”
真要命。
“唉呀,他朝我们这里看来了!”
象是世界末日一样,缪斯魔疯了。
“不得不,他走过来了。”她慌张起来。
我抬起头来,与他四目相投,确是个端正的好男子,但一点异样触觉都没有,再看缪斯,她面色也变了,这人,也算是见过世面的,怎么搞的。
那位男士开口,“缪斯,这位小姐是——”
“我姓林,是缪斯的朋友。”爽快地自我介绍。
缪斯目瞪口呆,一派死相,做得太过明显。
男士收下我的卡片,把他的卡片给我,礼貌地退下。
我还未知发生什么,缪斯眼红了。
“你太不识相。”
“什么?”
“我先看到他。”
“啊,你误会了。”
“你为何把卡片给他?”
“这是我惯性动作。”
“真后悔把你带出来。”
“喂喂喂。”
“我真早该把你消灭。”
“喂。”
她拂袖而去,她是认真的,真要我结账。
回到了家,还唠叨。
我问她:“是不是要我搬出去?”
这才不响了。
岂有此理。
明明无中生有,我月兑了衣裳再继续睡觉。
此后电话一响,她就问是不是那位小生打来。
很不幸,小生电话在傍晚七时抵达。
我说声“啊,你找缪斯。”
“不,我找林志远。”
“为什么?”
“不为什么,听说你也作电脑?我发现本市的线路”说了一大串专用名词。
“不不不,”我忍不住与他攀谈起来,“那是因为”还他一大堆道理。“呵,”他象是茅塞顿开,“真要多多讨教,出来吃饭细谈如何?”
我也并不笨,即时明白这是醉翁之意,连忙说,“不。”
“为什么不?”
“不。”我挂上电话。
这种男孩子要多少有多少,不值得为他坏了姐妹感情。
睡知缪斯冲进来说:“为什么不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