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方什么,不过故作大方而已,看样子也非常的不开心,这等人,我还有看不穿的!饼三五天,原形就毕露了,有什么分别!”
我不晌。
“难为你了。”她说。
“看样子你好像很不开心,为什么?”我问她:“早上还鲜龙活跳的。”
她苦笑,“唉,生不遇时,遇又非偶啊!”
“小姐,去睡吧。”我说:“明天一大早还要赶功课。”
于是她去睡了。我有梦。梦见着三年前的本身,寂寞空闲无聊伤心,醒来之后,决定把那幅画画好,她说:“我总是还是记得他”。这是个好名字。穿衣服赶到学校去,路上倒是有点开心,至少现在忙得昏头昏脑,除非夜里做梦,否则没有时候不欢。
放学回来,我想那个叫汉斯的家伙大概又来苦缠,谁晓得他留下一信,走了。
我诧异得不得了,我倒是小觎了他,他倒是比我们想像中大方得多,恐怕是因为有点中国血统的缘故,走了。信中附着地址姓名,他说:有空请来信。我是不爱写信的人,再空也不写信的,于是我递给佩姬素看。
佩姬素看了,也有点一意外,她说:“啊,走了。”仍把信还我,那声音是淡之又淡的。
自然那不过是一个普通的男孩子。也许多年之前我们曾深爱的男人,也不过是更普通的男人,只是那时候年轻。
佩姬素又加了一句:“他走了倒好。”
这人来得不是时候,他来迟了几年,若是早一点,说不定佩姬素跟他回了家乡,像他母亲那样,至于隔几年是否离婚,又是另外一件事。
这是佩姬素的通讯朋友。
误车
去参观表姐的婚礼,她决定在利物浦结婚了。利物浦是一个好地方,可是不是结婚的地方。但是表姐要在利物浦结婚。
而且她终于结婚了。
三十二岁才结婚,大家都说,可是终于还是结婚了。
我很爱表姐,这种爱不是姊弟之爱,换句话说,我单恋她很久了,自从很小开始,我就觉得她是一个美丽能干、黑白分明、有肝有胆的女子。但我是她表弟,而且比她小了十年,我怎么可以向她示爱。
我是一个笨人,七情六欲是放在脸上的,别人也许不会留意到,但她是知道的,她怎么会不知道,她见我的时候,总还是那么大方,有说有笑。
我们的时间是默默渡过的。
然后她结婚了。
我要去参观她的婚礼。
自黑池赶去,到了她那里,客人都没有到。婚礼安排在第二天,我是特别早一点去的,不想与人群混在一起,表姐在客厅里。
那是一问美丽新盖的平房。
表姐穿着一件圆角的棉祆,双捆边。她实在是十分考究的,这跟在香港有什么两样。
她在写字,一张大大的宣纸压在两条纸镇下,用毛笔大大的写着草书,“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新民,在止于至善……”
当时我问她,“你怎么写起《大学》来了?”
她抬头一笑,一双眼睛黑白分明,反问:“你要我写什么?逍遥游?”
“至少应该是:谁道闲情抛却久,每到春来,惆怅还如旧,日日花前常病酒,不辞镜里朱颜瘦……”
她微微一笑,“你看我还是有闲情的人嘛?”
我抖起那张字看,我说:“这么好的字,现在这些人里,也只有你会写了,咱们都不行了。”
“又算什么?”她放下了笔。
我看她。
她的脸上,没有快乐,没有不快乐。她的丈夫是个做生意的人,经济上是过得去的,不过视她为一个颇具姿色的女人,她最最好的优点,他是不会知道的,然而她还是嫁人。一个女人,靠自己双腿站了那么些日子,也该累了吧。
我没有说什么,至少她的脸是祥和的,温柔的,美丽的。
三十二岁对她来说,还是年轻的,皮肤有一种深沉的,蜜糖似的颜色,非常吸引。
我跟她说:“我是乘火车来的,我那辆小车子坏了。明天有一节重要的课要上,得赶回去。”
“真的那么重要?”她问,“我明天晚上差人送你走。”
“不行,那节课非去不可。”我说。
“那么你来了也等于没来,并没有参加我的婚礼。”
“来了就是来了,怎么说没来?我下午五点走。”
她仍然微笑,“我不勉强你。”
“还有,妈妈说他们的礼物押后着,等你回去了才给,因为我在此地不会挑——”
“明白了。”她仍是微笑着。
我觉得她笑得太多了。即使终于结了婚,也没有什么好值得如此高兴的。有什么开心呢?结了婚,也不过与所有其他的女人一样。
我坐到五点。
吃了很多点心糖果,从未没吃得这么多。她家的起坐间有落地长窗,草地修得如地毯一般,玫瑰盛放。我默默的注视着这个花园。
到了五点,我说要走。
她送我。如果她真要留我,也留得住的,但何必呢?即使她要留我,也不必待至今日,我不过是她一个不相干的远房表弟而已。
我觉得很乏味。真的白来了。
况且她没有送我去车站,我叫了街车。她站在门口,平房的门口是雪白的,她那件棉袄是红的,我向她摆摆手。她进屋子去。
车子到了火车站,我买了票子,问是哪一列车站,服务员向前指了指,我便向前走,一直走。
一卡一卡的火车,我一直走,一卡一卡的火车。
然后我凭意识上了车,挑了个位子坐下,看看表,五点一刻,车子五点半就开。我闭目养神。真是白来了,她嫁得与所有的女人一样,非常的开心,非常的庆幸她得到了买主。这使我非常的伤心。
火车移动了,我很疲倦,一小时零一刻钟以后,我可以回到黑池,到我那十全十美的宿舍里睡一觉,然后醒来之后,就什么事都没有了,有时候睡一觉可以解决很多烦恼事,我闭上了眼睛。
火车移动着,移动着,移动着。
无论如何,我是不会有希望的。即使她一辈子不嫁,我一辈子不娶,也是没有希望的。况且她也变了,以前她是那种“天缺一角有女蜗,心缺一块难再补”的人物,现在她只求住一间豪华点的平房而已。一个人是会变的,我不能要求她还维持十八岁的模样。况且她不是一直微笑着吗?她一直在微笑。
我睡着了。
醒来的时候,我看表,七点半。
七点半?
七点半!
火车还在动,我跳起来,怎么可能?七点半?早就该到了,火车不过开一个多钟头就到黑池了,这辆车去什么地方?我推开了窗门一看,外面都是黑的,只听得火车隆隆响。我跳起来,抓住了一个服务员问:“这车去哪儿的?”
那人诧异他说:“苏格兰,先生,苏格兰。”一副苏格兰口音。
我的妈呀,我几乎吐出血来,苏格兰,我上错车子了,怎么会到苏格兰来了?我申吟一下,怎么回去呢?我必需马上下车。
我立刻走到车门去站定,问下一站的地点,结果他们说了一个小镇的名字,我隔了十分钟,便下了车。
奇怪的是,我并没有什么害怕或是愤怒,也没有心灰。我很少碰到这种事情,迷了路,在苏格兰边境,我要赶回黑池,明天有一节课要上,很重要的,但是我没有着急。很奇怪,我没有着急。
平常我是一个很紧张的人,可是这次我很冷静。我再看看时间,最后一班火车已经没有了。怎么办呢?叫计程车?没有那么多钱。顺风车?站三个小时未必有人载我。怎么办?袋里有十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