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那么可怕?”
“一开门进去,一片静寂,我简直不敢坐下来。”
“那,为何不与家人住?”
“怕父母噜嗦。”
每天视归如死,倒也是痛苦事。
“小芬,来,休息半小时,聊几句。”
小芬拗他不过,托同事代为照顾,出来陪他坐下喝杯橘子水。
她自嘲地说:“看,终于都要坐台子。”
王永兆答:“是我的面子。”
小芬问:“对于男性来说,面子很重要吧。”
“钱、美女、面子。”
小芬代他注解:“酒色财气。”
王永兆模模后脑,“说得很对。”
小芬看着他笑。
“小芬,同你在一起聊天真好。”
“你不给其他人机会而已。”天天换女伴,人家不知首尾,如何攀谈。
“小芬,我等你下班。”
小芬推辞,“今日有人接我。”
他”怔,“你有男友?”
“谁没有男友,看你要求如何而已。”小芬微笑。
“他条件好吗?”
“配我已是绰绰有余。”
“小芬,你真谦和。”
“时间到了,”小芬温和地说:“快打烊了,那边有位黑衣女郎,看着你起码有三十分钟以上,过去与她谈谈。”
两个寂寞的人,走在一起,可解决许多问题。
不过,在酒吧这种欢场,一切都不能当真。
小芬拒绝王永兆进一步接触,就是这个原因,她有何能力改变一个天天换女伴的男人?
中人之姿,稍具聪明,那是不足够的,她苦不知自量,肯定会受到极大伤害。
内心虽然渴望,理智无论如何不允许。
一下看不住自己,就会沦入万劫不复地步。
她回到柜桔之后,主管同她说:“小芬,总经理明早十时想见你。”
“知道了,谢谢你。”
“是要调职了吧。”
“是。”小芬惆怅。
“调往何处?”
“做沉闷的行政工作,负责计划十多年后生意盈亏之类。”
“那多好,分明是升上去了。”
“你真认为好?”
“自然,女孩子不宜做酒保。”
“可是这”年来不少客人特地慕名前来喝我调的若艾酒。”
“唏,当然是做经理高尚得多。”
明日便知分晓。
小芬偷偷看一看王永兆。
他已坐到黑衣女郎身边去。
那女子有蛇一般的腰身。
两条手臂已经挂在王君身上,半醉,不顾一切,吃得起亏,决定非寻欢作乐不可。
这样也好,无论做什么,至要紧有决心,切莫半桶水,想吃咸鱼,莫怕口渴。
打烊了,灯光明灭三次,王永兆与黑衣女离去。
不是说要等她下班吗,可见不过是讲讲而已,你跟他去,就是你,她跟他去,也就是她,无所谓。
小芬丢下制服,换上便衣,离开酒吧。
第二天她穿上整齐的套装去见总经理。
两人谈了一会儿,他给她一份新的聘书,从此之后,她成为白领丽人新成员。
那位中年人说:“小芬,白天上班比较适合年轻女子。”
她温和有礼地答:“是。”
母亲头一个高兴,她松出一口气。
“吁,早些日子,都不知如何同亲友交待才好。”
“为什么要同他们解释。”
“谁像你,六亲不认?”
“咄,我才不用向任何人交待我的所作所为。”
“反正只有白天上班才是正经人。”
那么夜更警察呢?不过母亲也说得对,神秘的黑夜往往带来令人意想不到的危险。
酒吧的同事问:“客人找你,该怎么说?”
“我说转行了。”
这是真的,况且,谁会找她?她不过是酒吧的一个服务员,客人旨在酒,不在人。
上了楼,月兑下制服,小芬适应得比她预料中好得多,只是嫌白天的交通太过挤逼。
她变成所有白天上班族其中一员。
每早八时半回到公司,摊开报纸,心中就奇怪,她从前的客人,特别是王永兆,不知醒来了没有,大抵还睡在柔软的席梦思上,身边不知躺着哪个美女,至于美女在早上看去还是否同昨夜一般美,完全是另外一个问题。
是,她没有忘记他。
可能他不知道,她仍在同一酒店做事,不过一早一夜,碰不上头。
她问过同事:“有没有人找我?”
同事摇摇头。
半年这样过去了。
小芬已属于白天。
一日上班,听见同事与人客在小会议室商谈请客之事。
“对不起,王先生,今年已完全订满。”
小芬轻轻拨电话给同事。
“要什么期?”
“要九月廿五日,是女方生日,同天订婚。”
“那天李炳基先生本来订了鸳鸯厅来庆祝钻婚,可是昨日好似取消了。”
“为什么?”
“他们打算到游艇上庆祝,只与我们订食物。”
“好极了。”
客人终于满意地离去。
她看到他,一怔,随即满面笑容地迎上去,他是王永兆,浪子终于找到了归宿。
她有许多话同他说,叙叙旧,问问好,他们真是老朋友了。
他与她打一个照脸,也十分客气地陪笑。
可是,很明显,他不认得她。
他已完全忘记她是谁,换过地方,变了时间,她又已除下制服,他哪里还记得她。
小芬连忙低头疾走,转返办公室。
半晌,抬起头,同自己笑了。
借人
朱家伦自从毕业后就在宇宙机构做事。
她为人沉静,低调,认为做人至要紧姿势好看,如果恶形恶状地追求一件事,那么,赢了也等於输了。
从家伦的衣着打扮可以看出来,她平时穿的黑白灰三色,她整齐的发式,以及实事求是的作风,都显示出孤傲的性格。
在今日,这种品格并不曾受到普遍的欣赏。
在办公室中,总是那些戴大耳环,嘴里会哼一两支小调的女性受欢迎。
虽然家伦升得并不比别人慢,但倒底她要付出多三倍精力。
这倒还罢了,家伦遗憾的是她始终没有要好的男朋友。
能够叫一个男人手足无措地那般倾倒是难得的,女同事杨蓓莉便有为她神魂颠倒的男友。
他们准时管接管送,送糖送花送名贵手袋,简直像奴隶一般。
每个人都有天才,蓓莉控制男生的才华是叫人佩服的。
奇是奇在蓓莉乐意同家伦做朋友,一工实在太过南辕北辙,毫无冲突,俗云同行如敌国,她俩显然没有这种顾忌.
蓓莉常往家伦办公室跑,喜欢与她商量所谓大事。
今日中午,她探过头来,“家伦,又吃苹果当午餐?”
家伦笑着点头,“请进来。”
蓓莉坐下说:“给你看一件衣服。”
她打开一只大盒子,里边装着件黑色缎子晚服,一大半用累丝缝成,欧洲名贵牌。
她穿上一定既危险又好看。
“又是谁送的?”
“我自己买的。”
“大手笔。”
“上旧生联谊会去吃饭,这身打扮代表我三年来的成就。”
家伦笑笑。
“我带什么样的男朋友去好?”
家伦替她出主意:“英俊、能干、富有,最好财经版上登过他的照片,一定可以叫你旧同学刮目相看。”
“对!”蓓莉完全赞成。
她捧着盒子出去了。
另一位同事麦玉成进来,看着蓓莉背影,喃喃道:“肤浅。”
家伦听见,轻轻答:“我才不会那样说。”
“还说不是?”
“蓓莉头脑最清醒不过。”
“她有脑吗?”
“有,怎么没有,比你我发达得多了,她完全知道要的是什么,一直朝着这条路走,很快就会成功。”
“靠男人?”
“那也是一种办法。”
“家伦,我以为你会看不起这种人。”
家伦笑,“河水不犯井水,我从来不敢看不起任何人。”
麦玉成嗤一声笑,“对,家伦,我决定与王熹订婚。”
“恭喜你,玉成,那是个好人。”
玉成叹口气,“光是好人,说服力不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