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茫然的走出她的房间,过几天我会来收拾东西,过几天,等我安定下的时候。我锁上门,走在街上。霓虹灯已经亮起来了。
男男女女迎着我的脸走过来,男女老幼,有亲热的少男少女,脸贴着脸,一派金翡翠的样子,他们以后会结婚吗?会生孩子吗?会白头偕老吗?会吗?
我在人群中挤,一头一脸的汗,小三死了,她从此在这个地球上消灭了,永远没有小三了,生命在她身体内流,没有她,生命也一样流,流在街上。小三是永远没有了,她的痛苦与快乐也永远没有了。我祝福小三,希望她找到了她要的理想,在她现在的国度里,不管是有意识或是无意识,不管是不是永恒的火焰或是永久的乐园,至少她已经月兑离了这里,这地方她不喜欢,这里的人她也不喜欢。
但是我们曾经在这闹市里走过逛过乐过,我们玩得多么高兴,我感激她带与我的欢笑。
我一直在路上走看,好像要赶回去,等小三的电话:“喂,今天星期日,我们哪儿乐去?”仿佛我又听到了她的声音,今天是星期日。
再见
下午一时的中环,我孵在写字楼里,忙著看我的文件,查阅账簿,见著客人,电话的铃声,冷气机轧轧响,窗外炫目的阳光,日日一样的工作,都使我昏昏欲睡。一只苍蝇不知道从哪里飞了进来,慢吞吞在钢笔上爬著,我用手指把它拨开了,想仔细一点,我与这只苍蝇又有什么分别──忽然之间有了这种文艺青年的意识,真正难受,生活本来是最最难受的。
我叹一口气,我那女秘书是益发懒了,一盆玫瑰都快变花乾了,她小姐也没想到换一换,天天就是穿个迷你裙,七八寸高的厚底鞋,梦游似的走来走去,脸色苍白,眼底两个大黑圈,才廿多岁看上去就已经差不多的楼子了,怎么在活的日子,一点青春都没有!分分钟仿佛离开了冷气房就活不了似的。这年头找个花瓶也不容易。
我敲著钢笔,叹著气,嘴里喃喃的说“譬如朝露,去日苦多!”
一会儿下班,还得挤过七千多人开车回家,一百度华氏的热度,沙尘,闷风,妈的,我简直不要活了。到了家也不过就是看电视,吃饭,两个孩子吵呀吵,妻子埋怨什么又涨了,什么又贵了,她想要的那件蓝狐始终买不起。如此这般又一天,第二天又回到这个办公室来。
我已经是中年人,算了。
雷话铃又响起来,女秘书听了,问“有没有约时间?”
“谁。”我问。
“一位小姐。”她答。说了等于没说。
“谁啊?”我不耐烦地问,自己把电话拿起来,“这里是张家明,哪一位?”
“家明?”一个女孩子的声音稚气的,动人的。就这最叫了我一声,我心头就一震,这──“我是宝贝。”她说。
我摒住了呼吸好几秒钟。“宝贝。你回来了?”
“回来过暑假。”她说。
“你在哪儿?在哥哥家里?”我猛然问。
“不,在诗韵买衣服。”她笑,“尖沙咀海运大厦。”
“你──回来了?”我一手的冷汗。
“当然回来了,不然怎么查到你的电话?家明,如果我叫你出来吃茶,你出不出来?”
“当然出来,当然。你还在买衣服?”
她在电话那边低声说:“不不,那件好,那件紫红的。我不用试,量量袖子就行──什么?家明,对不起,你现在可以出来吗。我下午有空。”
“明天可以吗?”我问。
“明天我要去台北。”
“你怎么不早给我电话?”
“我昨天才到,昨天到都五点了,吃顿饭洗个澡,刚刚睡醒,跑出来就打电话给你──叫我还怎么早?”
“我现在出来,你在哪里?”
“最近是美心,我实在认不得别的地方了─我现在是老土,香港洋场十哩,我并不认得清楚。”
“就那里,我马上过海来,半小时后见。”
“你可不准迟到。”她笑。
“不会。”我说:“再见。”
我放下电话,几乎跳起来。宝贝回来了。我抓起外套,跟女秘书说:“我请假,下午走开一下。”
她说:“张先生,你下午约了三个客人──”
“叫他们改天来,或去见陆经理。”我头也不回的走了。
从三十层的电垓捱到楼下,我冲过马路,今天的德辅道好象不一样,我闪过一辆电车,今天的阳光是美丽的。我奔过隧道,发现码头的钟敲了三点半,我付了角子,路上石级,刚刚赶到一班渡。我拣了一个位子坐下,海是滟滟的蓝的,做人还是有点好处的。
然后我冷静下来了。
宝贝回来了。
这对我有什么好处呢。我不过是她六七十个男朋友中的一个,蒙她看得起,拨个电话来,叫我去吃一顿茶。她走之前.我是个已婚的男人,如今她回来了.我还是个已婚的男人,等她再次回去读书,我还是个已婚的男人啊。
但是我还想见她。我想见她。
她电话里的声音还是那种清爽的甜,两年了。她现在怎么了?这两年里我跟她写过几封信,她寄给我一张照片,那字还是像个孩子,圆圆的,信里没说什么,几行字。
下了船我有点紧张,真是热。人人都说香港一年比一年的热。走进海运大厦,到了美心,我拣个位子坐下。我以前就跟她在各处的美心吃过茶,她从来不记得哪间大厦在哪里,问了又问,终于还是弄错。
我看看表,还有十分钟她该来了,她是不迟到的。
我叫一个茶。
才抬起头她就跑过来了。天呀,宝贝!
我一眼就把她认出来了,真是独一无二的宝贝。
她穿著一条褪了色的、打满补钉的牛仔裤,一双凉鞋,一件极薄的女乃白色衬衫。那衬衫的料子贴在她身上,像一层薄膜,胸前背后都印著汗,她胖了,也不是胖很多,可是那身裁是流动的,无处不在的,曲折离奇的,她的腰还只是一握,胖都胖在应该的地方。
我看看她。心中有一种破碎,她是阳光空气雨水,我只是孵泠气间的一个动物,我怎么配得起她──就算是吃一顿也不配。
她没有看到我。手臂挽著抱著无数的大纸包,纸包上是:“诗韵”。她的头发漆黑闪亮盘在头顶,小髻上插著一枝玉簪(独一无二的宝贝)。她双颊红粉粉的,有一层汗光,终于她看到我了,一脸的笑,向我走来,雪白的牙齿,深深的酒涡。
“家明。”她侧著头,又叫我一声。
我站起来替她拉椅子。她坐下了把纸包都放在地上。
她笑,“我都不敢试衣服,一身的臭汗,把人冢的衣服都试脏了,胡乱买一点算数。”
她喝啤酒。
在座所有的太太小姐都用妒羡的眼光看看宝贝,她们的厚厚脂粉是失色了。
“家明。”她笑著又叫我。
我被她叫得心烦意乱,只好拿香烟出来抽。
她替我点火,打火玑是牛仔裤袋里模出来的都彭,紫红漆面,与她夹在衬衫口袋里的原子笔是一套,她还是如此考究。
我吸了一口烟。
她捧着啤酒一口气喝了半杯。
“上帝!”我笑她。
“我就成啤酒桶了。”她说:“或是已经成啤酒桶了。”
“你胖了。”我说:“书读得怎样?”
“很好。谢谢。”她抿抿嘴,“就是苦,也有开心的时候,晃眼就两年了,你看我,现在我的腿是要来跑路的,我的手是用来提包的,我成了大力士了哈哈。”她放肆可爱的笑着。
“你还是一口广东话。”我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