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是侮辱。”我笑,“我实实在在想引诱你,我运气不好,如果是其他男孩子,只消三分钟好了。”
“那倒是真的。”他的微笑。
一个婴儿的微笑。
他颇令我迷惑。
我还以为他是一个极之普通的男孩子呢。
然后我明白了一半。
我问“你是同性恋?”
他没有回答,他微笑。
我耸耸肩。“你一定是。”
“也许我是。如果我不是同性恋,怎么抗拒你这样动人的女孩子?”他柔和的说了句笑话。
“我并不动人,至少没有打动你。”我转身说。
“我与他们不一样。”他说:“我告诉了你。”
我笑了,“也许这还是我的运气,我们可以说话。”
“说话?你是大学生是不是?你有一个有钱的父亲是不是?我什么也没有,我们说什么?”
我凝视他,“你可爱。我爱你。”我是真心的。他是这样的忠实、简单、纯洁、美丽。与阳光,与白雪可以相提并论。这样的人不多了。是不是因为他特别年轻?谁介意他是不是同性恋。我拥抱他,如拥抱一个小孩子。
“我爱你。”我重复,“而且我没有喝醉。”我说。
他微笑。
“希望我有故事可以告诉你。”我说:“怛是我没有故事,你呢?”
“父亲与母亲离了婚,我离开家,母亲重婚,邀请我去观礼,我拒绝了。自十四岁开始工作。我是一个木匠。现在想到餐厅去洗碟子。”他说:“这是我的故事。”
可以相信吗?
大概是可以的。
他没有必要对我撒谎,一点必要也没有。我相信他。而且我爱他。真的,一种根本性很原始的爱。我不相信他是一个真人。坐在我对面,大家都半醉,没有其他的人,居然彼此规规矩矩的端坐着,偶然吻一下对方的脸,老天,这一定是一个梦,圣诞节的梦。不过至少这个圣诞不寂寞了。至少我有一个说话的对象。
“这是一间美丽的屋子。”他说。
“唔。每个人都这么说。”
“住在这样的屋子里,应该很高兴。”他说。
我笑笑。
“有钱的人,”他说:“当你们不必愁钱的时候,其他的烦恼就跟着来了。”
他大概是说得对的。
但是寂寞呢?寂寞又如何。
一个象他这样的男孩子。他懂得什么?他像一头小动物.不过为三餐烦恼,进酒吧喝杯酒,他懂得什么?他有另外一个世界,他自己的世界,他自己的律法,但是他不侵犯人,他有一套好的律法,但坦白的说,象他这样的活着,与一棵椰菜有什么分别。
我妒忌。
我希望我是一棵椰菜,不用思想。
我希望我的兄弟们不是化学工程师、机械工程师、飞机工程师与大作家。我只希望我是一棵椰菜,一棵快乐的椰菜。像这个男孩子。
我把炉火拨高了一点。
他问:“为什么这发多镜子?而且放置的地方都很特别。”
我答:“我一个人住在这了,是不是?”
“是。”
“我常常照镜子。看到自己的脸,我知道我是存在的,我喜欢看到我的脸,明白吗?”
他不明白。他摇了摇头。
我垂下了眼睛。
没有人明白。
所以我们开始谈一些简单的问题,像“你有女明友吗?”
“没有。”
“为什么?”
“我不喜欢女孩子。”
“你喜欢我?”
“是的。”
“为什么?”
“我不知道。”
“你有男朋友?”我问。
他抿着嘴微笑,“你又来了。”他说。
我总觉得他是一个同性恋男孩子,他不承认,也不否认,我可以猜想得到,只是这种事很难猜就是了。
但他的身体是温暖的,他的手也暖,他是一个人。在这样的夜里,我需要一个人。我的酒已经醒了。他叫史提芬,朋友叫他史提维。
我现在该说什么?我带他回来,不是为了说话。
我应该告诉他,我以前的男朋友?我们如何开始。如何结束。我委实不知道。但是我想把他留在屋子里,像一样宠物,因为他是这么可爱。一个人寂寞的时候,常常有奇怪的念头,奇怪的想法。
“我希望我可以把你留在家里。”我说。
“我认为英国政府不会让你这么做。”他说:“你留过多少个男人?”
我笑。
这间大屋子,真的只有你一个住?”
我点点头。是的。我原来可以把房间都租出去,一间间的租出去,我会发财,但是我却不想这么做。因为我与人相处得不好。与中国人住,闲话多。与外国人住……我不知道。其实这些日子来,我与外国人相处一直不好,学校里所有的场合我都缺席,但是这个史提维是例外。
我握住他的手,我希望他会明白,其实没有多少人来过这间屋子,其实我没有他想象中的那么随便,其实……
我不想解释,其实我根本如实一切人想象中的那个人,不过基本上我懒,懒得解释任何事。随他怎么想好了。多年之后,他会想起,有一个圣诞晚上,他是与一个中国女孩子渡过的,大家面对面坐着,谈了很多话。
他说“当我在伦敦。我一个人,走遍了所有的小巷大街,走遍了每一个角落。我常常想,如果有一个人陪我走就好了,我想有一个人陪我。”
我站起来,“我们□
“7b在出去走路好了,我陪你。”
“真的?”他抬起头。
“当然!”我抓起了大衣,“来!”
他笑了。我肯为他的笑付出任同代价,像这样的笑,这年头往哪里去找。外面冷。我拿出拔兰地,就着瓶子喝了两口,我咳嗽了两声。
“来吧!”我说。
“你没有喝醉?”
“没有。”我摇头,“没有。”
我们又到屋子外面,雪停了,但还是真的冷。我把大衣领子翻起来。他把手臂绕着我。我们其中有一个必然是醉了。这么冷,不躲在火炉边,这样走在外边。
他说.“我真希望你可以永远陪我走下去。”
“我尽力,只是我会累,一累你就得背我。”
他又笑。他那婴儿式的笑。
我们一直向前走着,他叫我照马路当中的白线走,如果没有醉的话,一定可以走得笔直。我歪歪扭扭的走着,但是我姑终否认我喝醉了,我们笑作一堆。
我忘了手套。我常常忘记手套,他把我的手握着。我们像老朋友一样,好像已经认得了十多年。我连他做什么工作都不知道。他真的只是一个洗碟子的男孩子吗?
走得累了,我靠在灯柱上,喘着气看牢地。我呼出来的气是白色的。他把手插在口袋里,也看着我。他的脸漂亮得惊人。我后悔我长得不好,对他来讲是不公平的,因为我看到的比他看到的好看。
我皱着眉头。
我在想,如果这世界有如意的事,让他是一个学生吧,让他是一个博士吧,医生吧,那么我们可以名正言顺的在一起。然而他是谁呢?我只能与他在一起,一个很短暂的时刻。但没有后侮。没有后侮。
“你疲倦?”他把我脸前的头发一条条的拨开。
我摇头。
“走。”他笑道。
我们一定走了两哩路了。我看我的手表。但是我腕上没有表,一只叫贼偷了,一只在学校丢了,我一只手表也没有。我想空把已经两三点钟了。
“史提芬。”我说。
“什么事?”他低下头问我。
“没有什么,那不是你的名字吗?史提芬?”
“是的,是我的名字。”
“史提芬。”
“很对。”
“史提夫。”
他笑,“你疯了。”
“名字是给别人叫的,史提芬,史提夫,史提维。”
我握住他的手,这一次不只是一只手指,整只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