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看到好玩的亲嘴女圭女圭,你正微笑着向我走过来,不知道是天意还是命运,我就那样吻上了你的唇,吻上了你的一生。”她的笑容中少了几许孩子的稚气,却多了几分温柔的深情。
他环上她的肩膀,紧紧地拥她入怀。“郎骑竹马来,绕床弄青梅。同居长千里,两小无嫌猜……”
“李白《长干行》。”
青梅竹马、两小无猜,那是何以难追求的情感境界,可遇不可求,更不可糟蹋、浪费。“有时候,我是不是很任性,让你招架不住?你是不是觉得要是那天我在玩亲嘴女圭女圭的时候,你如果没出声叫我就好了?”
“那就不会有今天的‘没意见’,也不会有梅太太。”他笑得斯文又憨厚,没有人会想到他是冲锋陷阵的反贪检察官,是真正的空手道高手,更没有人想到他之所以会变成今天这般能文能武,全都亏了从小欺负他到大的——“亲”梅“逐”马。
“梅太太?”赫赫忍不住侧过脸咬了他手臂一口,“你要是再不对我好一点儿,你就真的‘没太太’了!”
三岁以一吻结盟,六岁放下理想,二十二岁实现,这算不算大器晚成?
“遵命,‘没太太’。您说什么,小人都‘没意见’。”
二十二岁,“亲”梅“逐”马约等于青梅竹马……
—全书完—
后记——青梅竹马
我们这一代很多都是独生子女,没有兄弟姐妹,小时候被关在单元楼里,也没有什么玩伴自然谈不上“青梅竹马”这四个字。若认真算起来,倒是小学时的同桌比较能够得上“两小无猜”的感觉。
还记得自己上学时的第一个同桌叫高毅,那是个圆圆脸、皮肤很白的小男生。上一年级的时候我才五岁半,大概因为太小了,所以总是爱胡闹,对自己做过的事也没什么印象。高毅的个性很好,总是让着霸道的我。别人欺负我,或是挨老师骂,他都会帮我。
四年级的时候我转学走了,之后再见他是在少年宫。他学钢琴,我学二胡,他妈妈正巧是我妈妈的同事,所以我们两个又凑到了一起。再后来似乎就没再见面,现在的他好像在外地上学。偶尔从妈妈口中听到他的消息,倒是很想祝他一帆风顺,可惜没机会。
真正让我有记忆的是四年级转学后遇到的同桌,他有个很特别的名字:汪嘉庆。和高毅正巧相反,他总是和我争,一点也没有绅士风度。所以……所以我就揍他,每次都揍到他哭为止。现在想想,小时候的我真的很“野”。他打输了跑去向老师告状,可我是女孩子啊!女孩打男生多少是有点优势的,我打输了,老师会骂他;他打输了,老师会当做没看见。
直到现在他妈妈见到我妈妈最常说的一句话就是:“你女儿当年真厉害,每次都把我儿子打哭。”
打归打,闹归闹,我们的关系倒不错。那种单纯的感情不是后来的同学所能取代的,那种回忆也是今生难以或缺的一种财富。
他们是我最初接触到的和我没有血缘关系的男人,正因为如此,我才更希望他们幸福,比小说中的梅宜鉴更幸福。
镑位,“没意见”吧?